基於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具體應用的差異分析
財經縱橫
作者:張丹丹
摘要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金融工具的廣泛使用,公允價值作為重要的計量屬性,廣泛應用在會計實務工作中。我國新會計準則的頒布,順應了會計國際化趨勢的要求,在整體上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了高度的趨同性。但是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仍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本文從公允價值方麵進行了比較分析,並且提出我國會計準則國際化趨同的建議。
關鍵詞 公允價值;具體差異;原因;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2006年2月25日國家財政部頒布了最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並將於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大中型企業開始執行新準則。這標誌著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慣例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係和注冊會計師審計體係準則正式建立。新會計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在整體上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實現了與國際趨同。
一、公允價值的定義
2011年5月12日,IASB發布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計量》(IFRS13),準則中定義公允價值為“公允價值是指在計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場參與者之間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轉移一項負債將會支付的價格(即資產、負債的脫手價或退出價)”。IFRS13代表了國際會計界對公允價值計量研究的最新成果,是IASB與FASB會計國際趨同的產物,對各國公允價值準則的製定都有著重要影響。
我國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首次引入公允價值的概念,在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金融工具等17個準則中加以運用。2012年5月我國發布了公允價值計量的征求意見稿,並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發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項資產所能收到或轉移一項負債所需支付的價格”。此修改意見稿完全接納了國際會計準則關於公允價值的定義。
二、公允價值在國際會計準則和我國會計準則中的具體運用差異
(一)企業合並。在企業合並方麵,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有明顯的區別。國際會計準則隻保留了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規定企業合並的會計處理需使用購買法,以公允價值作為會計記賬的基礎。我國在處理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時,保留了權益結合法,以賬麵價值作為記賬依據;非同一控製下的企業合並與國際會計準則一致,使用購買法,用公允價值計量,合並成本大於可變現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商譽。
(二)投資性房地產。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下,國際會計準則中投資性房地產的“對於將存貨轉化成按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之日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與其原賬麵金額之間的差額均應在當期淨損益中確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麵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麵價值的,其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這體現了我國會計準則的謹慎性,主要是為了消除擁有巨額物業的房地產上市公司因確認投資性房地產而產生巨額賬麵利潤的可能性。
(三)長期債權性證券投資。國際會計準則中,如果歸類為持有至到期日投資,以攤餘成本減去可能發生的減值計量;如果歸類為可供出售投資,則按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變動可以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投資出售前計入權益。而我國會計準則對長期債券性證券以攤餘成本減去可能發生的減值計量,沒有涉及公允價值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