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責任會計的應用(1 / 3)

淺談責任會計的應用

財經縱橫

作者:徐毅

摘要:現代企業規模逐漸擴大,業務模式複雜多樣,管理層次越見繁多,會計的理念也發生了巨大變化。責任會計作為現代管理會計的一個重要管理工具,是為適應企業內部經濟責任的要求,對企業內部各責任中心的經濟業務進行規劃與控製,以實現業績考核與評價的一種內部會計控製製度。作為企業管理的有效製度,責任會計能夠大大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它在我國的應用和推廣無疑對推動現代企業製度的建立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責任會計;應用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2

一、責任會計的含義和內容

(一)責任會計的含義

責任會計是企業內部的一項重要經濟管理工作,以科學管理理論為基礎,建立和發展起來的,為企業管理者提供各責任單位履行其經濟責任的會計信息。責任會計使企業戰略目標、目標會計報告和績效考核密切地結合在一起。責任會計源於分權管理,為落實經濟責任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擬設若幹責任單位,並以現代科學管理理論為基礎且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遵循一定的原則和程序,對各責任單位負責的經濟活動進行預算、控製、考核與業績評價等一係列會計製度。

(二)責任會計的內容

責任會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賦予單位內部不同等級的管理人員以特定的權限和經濟責任,即根據控製的程度,把單位的各個環節分成若幹責任中心或責任單位,並提供相應的條件。

2.設立單位經營目標,並分解成若幹個可以計量的指標,由各個責任中心或責任單位負責。

3.按經濟責任進行記錄和核算,計算經營成果,劃清經濟責任,並規定測定責任中心或責任單位管理業績的會計核算手續和程序,控製其執行情況。

4.定期編製成績報表,評價和反映責任中心或責任單位的工作情況,分析取得成績和存在缺點的原因,及時采取措施,調整經濟活動,改進工作。

二、責任會計的原則

(一)責、權、利相結合原則

責任會計所突出的是一個“責”字。責任會計所核算和控製的,是責任中心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為了“責”的履行,必須賦予責任中心相應的“權”,然後根據“責”的履行情況再給予相應的“利”。不僅要求責、權、利相結合,而且要求責、權、利相對稱。

1.責任中心的權限大小要與其責任大小相匹配

如果權大於責,會導致濫用權力和損害左鄰右舍甚至企業利益的行為發生;如果權小於責,則會使責任中心不能發行其職責,等於把不可控的責任推給了責任中心,從而損害責任中心的利益。

2.責任中心的利益大小要與責任大小相適應

如果利大於責,會損害左鄰右舍的利益,造成企業內部各責任中心的攀比和衝突;如果利小於責,則會挫傷責任中心的積極性。

(二)目標一致性原則

目標一致性又稱為總體優化原則,是指各責任中心的目標同企業的總目標和整體利益要保持一致。局部利益的增長要與整體利益相一致。企業實行責任會計製度,為的是提高企業的整體經濟效益,因此,責任指標的下達和考核,一方麵要有利於調動責任中心的積極性,使其通過努力,利益得到實現和增長;另一方麵又要有利於各責任中心之間的相互協調,促進其配合,發揮企業綜合優勢。

(三)可控性原則

可控性原則是指責任中心隻能對自己的行為及結果負責,即隻能對其特定權、責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負責。

貫徹可控性原則,就是在劃分和確定責任中心的經濟責任時,要根據責任中心對經濟責任是否可控以及可控的程度來決定。這樣才能發揮責任會計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