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模式初探(1 / 3)

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模式初探

地方經濟

作者:甘璐

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入,地方財政的國庫現金餘額日益增大,地方政府對國庫資金保值增值的欲望越來越強烈。本文結合地方國庫的特點,總結歸納出現階段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原則和運作方式,對構建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機製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地方國庫;現金管理;運作模式

中圖分類號::F8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2

2006年,中央級國庫正式開展國庫現金管理,並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沉澱在地方國庫的閑置資金居高不下,各地開展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本文主要探討研究開展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改革的模式和運作思路。

一、實施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原則

地方國庫現金是財政性資金,最終要投入到政府預算項目中,其安全性關係到整個地方的和諧和穩定,因此,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應以安全為首要目標。其次是流動性,國庫應在麵對突發支出需要時反應迅速,支付及時,因此,應保證足夠的流動性以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最後是盈利性,它是開展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主要目標。

(二)與貨幣政策相協調的原則

地方政府在開展國庫現金管理時,要保持與貨幣政策相統一,若將二者分割開來,執行與貨幣政策相衝突的操作,不僅對地方經濟穩定造成影響,而且人民銀行需要進行對衝操作,從而增加成本。這種情況下,地方國庫現金管理收益不是來自於市場,而是來自於中央銀行或者中央財政,這並不是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目標。

(三)循序漸進的原則

現階段我國地方開展國庫現金管理,應遵守循序漸進的原則,從易到難、從簡到繁,從單一品種到多品種相結合,逐步、穩健地開展工作。

二、各種運作方式的分析和選擇

當前可采取的運作方式大致有商業銀行存款、直接購買國債、購回地方政府債券、質押式債券回購、貨幣市場拆借等,接下來分析選擇各種運作方式。

(一)商業銀行存款

商業銀行存款收益穩定,操作較簡單,因此各種類型、期限組合的商業銀行存款,是國庫現金管理最主要的運作方式。

1.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指商業銀行事先與客戶約定存款利率、期限、結息和付息方式、支取時間等條件的存款。[1]同等條件下,商業銀行定期存款資金安全、收益率高、穩定、運作程序相對簡單,且中央國庫已有成功的經驗。在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初期,各方麵製度、經驗還不足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可作為運作的主要方式。定期存款期限以一年、半年、三個月為合理組合,最長不能超過一年,發展成熟後可以增加一個月、九個月的期限,時機選擇每年第二、三季度庫存現金較充裕且支出較平緩的時候。

但是定期存款必須到期才能按定期利率支取,流動性相對不足。此外,商業銀行一旦經營不善,國庫資金將出現風險。因此,在運作時應以招投標形式,選擇資產規模大、盈利能力強、資產質量好的商業銀行,並要求其提交一定比例或等額的債券作為擔保。然而,相對中央的商業銀行,地方性的商業銀行在提供足額質押品方麵存在一定困難。地方銀行國債質押品的存量不足,難以保證地方國庫現金的大規模運作。在運作初期,資金規模相對較小,頻率較低,這個不利因素可暫時忽略,隨著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逐漸成熟,規模不斷擴大,應尋求其他的補充方式來滿足大規模資金的運作需求。

2.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指在存款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才提前通知商業銀行,約定支取日期和金額後方能支取的存款。[2]通知存款可分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年利率分別為0.8%和1.35%。通知存款在存入時無需約定存期,適用於取款時間難以確定的存款。在遇到突發支出需求時,國庫隻要能提前1天或者7天做出決策,通知存款獲得的收益比提前支取商業銀行定期存款獲取的收益要高,且支取金額靈活,可一次或者分次支取。因此,通知存款可以作為國庫現金管理的重要補充方式。

3.協定存款

協定存款指我國境內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值上開立具有結算和協定存款雙重功能的協定存款賬戶,並約定基本存款額度,由銀行將協定存款賬戶中超出額度的部分按協定存款利率單獨計息的一種存款方式。其年利率為1.15%,是活期利率的3.3倍。由於協定存款賬戶的支付和結算功能與活期存款賬戶一致,但收益更高,也可作為國庫現金管理的補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