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解讀
地方經濟
作者:李紅梅
摘要:西安市教育局直屬係統各單位於2007年在全麵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積極宣傳開展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執行此項工作直接涉及廣大教工切身利益,其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如何正確理解把握住房補貼政策尤為關鍵。
關鍵詞:貨幣化;分房政策;解讀
中圖分類號:F2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為深化住房製度改革,落實《西安市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市政發[2005]170號)和《西安市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細則》(西房改字[2006]1號)文件精神,現就西安市教育局直屬係統各單位在具體貫徹執行相關政策過程中普遍存在的疑問和難以確定的幾個方麵,經請教市房改辦同誌及參考相關文件對有關住房貨幣化補貼政策做一解讀。
一、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實施範圍和執行標準
住房補貼的實施範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事業單位的住房分配貨幣化結合單位實際參照執行。
執行標準:市級直屬的行政事業單位按《西安市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辦法》規定的標準執行。城六區、開發區的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同一標準,本係統不需要另行測算標準。
二、住房補貼的對象及對補貼對象的認定
住房補貼的對象是夫妻雙方均未承租或購買公有住房,或者有房麵積未達到標的職工。雙職工夫婦一方有房兩邊都要算麵積,配偶分了房也算是你有房子了,麵積達到標準就不能補了。雙職工,兩邊都沒房的,可各補各的。
公有住房包括房管部門直管和單位自管的存量舊公有住房、單位按房改政策新建的職工住房、集資房、安居房、因拆遷公有住房所得的安置房。對於一些複雜的情況,是否是公有住房可從這些方麵分析界定:比如土地的取得形式,建設項目的立項單位,建設項目的管理渠道,建設資金的來源,享受的優惠政策等等。
另外還有一個時間點:2006年1月1日。在這個時間以前去世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不貼了。在這個時間點以後去世的在政策範圍內。
三、住房和住房補貼的關係
住房補貼這個名字說全了,是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顧名思義拿了住房補貼就相當於分房了,住房補貼就是貨幣化分房。住房補貼是給沒有機會租住、購買公有住房職工的房改政策,體現了房改政策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有人說自己分房晚,有人分房早,應該給自己沒有房的時候進行補貼,了解了住房補貼的概念,就知道這樣的理解顯然是不對的。同樣,申請了補貼後,如果職工本人及配偶因新參加了集資建房、承租或購買了公有住房,也是需要退回住房補貼的。
四、住房補貼麵積標準
按行政級別分為三級,廳局級應享受麵積是119平方米,縣處級是97平方米,處級以下是76平方米。麵積指的是建築麵積。依據是市辦法[1997]4號文件。有些學校等事業單位要認職稱。職稱的級別如何對應可參照陝房改發[1999]02號文件的規定。
具體專業技術人員住房建築麵積參照控製標準對應為:教授、研究員及相當職級人員對應地廳級;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及相當職級人員對應縣處級;講師、助理研究員、工程師、經濟師、會計師、高級技師及相當職級人員對應科級;助教、研究實習員、助理工程師、助理會計師、技師及相當職級人員和工人對應一般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