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呼喚之聲(2 / 3)

它們在一條緩緩流淌的小溪旁停下來飲水,剛一休息,巴克就想起了約翰·桑頓。它趴了地上。那狼繼續跑向傳來呼喚聲的方向,見巴克沒跟上,就停下轉身,回到巴克身旁,用鼻子聞聞它,做些像是鼓勵它繼續前進的動作。然而巴克卻轉過身去,徐徐地走上了回去的路。這隻跟在它身旁的荒野兄弟跑了大一刻鍾,輕聲嗚嗚地叫著。後來,它就趴在地下,抬頭向著天空,發出一聲淒厲的嚎叫。那是一種哀傷的嚎叫,巴克堅定無疑地往回趕路,它聽見那哀嚎聲越見微弱,最後終於消失在遠處。

約翰·桑頓正在進餐。這時,巴克衝進營地,帶著滿腔愛意拚命地向他撲去,把他撞翻在地,舔他的臉,咬他的手——“像傻瓜一樣傻鬧一氣”,約翰·桑頓說,然後他摟著巴克搖擺起來,嘴裏還親昵地罵它。

兩天兩夜巴克從來沒離開過營地,從未讓桑頓離開過它的視線。他幹活,它緊跟著;他吃飯,它看著。夜裏看他鑽進毛毯,白天又看他爬出來。但是,兩天過後,從森林裏來的呼喚比以往任何時候更急切,巴克又開始變得焦急,那個荒野的兄弟又不斷出現在它腦海裏,分水嶺那邊那片肥沃的土地,以及它倆快意肩並肩走過的大片森林,不斷浮現在他眼前。巴克又一次開始在林中漫遊,但那荒野的兄弟再沒有露麵;盡管它在漫長的夜晚整夜不睡側耳傾聽,卻再也沒有聽到過那悲傷的哀嚎聲。

晚上,巴克開始在外麵過夜,一連離開營地好幾天;有一次,它翻過了河盡頭那邊的分水嶺,來到了下麵那片有樹木和小河的土地。巴克在那兒流浪了一個星期,徒勞地追尋著那荒野兄弟的新蹤跡。它一邊趕路,一邊捕獵,總是大步慢跑,似乎從來不知疲倦。它在一條寬闊的不知在何處入海的溪流上獵過鮭魚,還在這條溪流邊殺死了一隻大灰熊,那熊在捉魚時讓蚊子把眼睛盯瞎了,憤怒地在森林裏亂竄,處於一種無助而又恐怖的狂暴之中。即便如此,那還是一場艱苦的戰鬥,這激起了隱藏在巴克身上最後一絲凶殘的本性。兩天後,它回到自己獵物麵前,發現有好多狼獾都在爭搶戰利品,巴克很容易就把它們趕走了,隻剩了兩隻,再也不會爭吵了。

嗜血的欲望變得比以前更為強烈。巴克是一個殺手,一個肉食者,以獵殺弱小生物為生,不靠別人幫助,全憑自己的力量和勇氣,在這個弱肉強食互相為敵的環境中勇敢活下來。正是因為這樣,它感到自豪,這種感覺傳遞到它的身體,它所有的動作都能體現出這一點,所有肌肉的運動都表現得很明顯,舉止、姿態像說話一樣明白清楚地闡述著這一點,使它那一身鮮明出眾的皮毛變得越發燦爛。假若不是臉上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中胸部往下伸展的一大塊色斑,很有可能巴克會被當作是一隻狼,是狼群裏麵最大的狼。它從聖·伯納德狗父親那邊遺傳來了身體,但卻是它的牧羊犬母親賦予了它形體。它有那種長長的狼嘴,隻是比任何狼的嘴還大;它的頭差不多也是一個狼頭,隻是比狼頭更寬一些。

它有狼的狡猾,狂野的狡猾;它有牧羊犬和聖·伯納德狗的機智。這一切,加上它在最嚴酷的環境中獲得的經驗,這讓巴克變成了一隻流浪在荒野裏的最可怕的猛獸。作為一隻食肉動物,巴克是純粹的肉食生物,正處在壯年,生命的巔峰,全身充滿著精力和生氣。桑頓用一隻手在它背上溫柔地撫摸時,它的毛發便會發出劈啪的聲響,每一根毛發一經接觸就會釋放出潛在的磁力;所有部位,頭腦和身體、神經組織和肌肉纖維,都組合得十分和諧,或者說各部分之間達到了完美的平衡。一旦碰到需要采取行動的所見、所聞和所遇,它的反應就會迅如閃電。愛斯基摩狗可以迅速地起跳攻防,巴克的動作卻比那些狗還快一倍。巴克一有動靜能迅速做出反應,做出反應的速度比其它的狗隻看清動作或隻聽見聲音的還要快。它覺察、決定和反應一氣嗬成,實際上這三個動作是有出現順序的,隻不過是它們之間相距的時間非常短暫,所以看上去像是同時出現的。它的肌肉充滿了活力,能像鋼絲彈簧那樣,瞬間彈跳起來,發起猛烈的行動。生命像壯麗奔湧的洪流衝刷它全身,歡喜愉悅,放蕩恣肆,直到它仿佛要因狂歡極樂而衝破,向整個世界傾瀉。

“從沒遇到這樣的狗。”有一天約翰·桑頓說,三個同伴看見巴克大步走向營帳。

“它一出生就與眾不同。”皮特說。

“我也認為是這樣。”漢斯肯定地說。

他們看見巴克從營地出來,卻沒有看到它一走進叢林就立即發生的可怕變化。它不再緩慢向前,而是突然變成了蠻荒世界裏的一隻野獸,行動輕便,腳步如貓,像個不安分的影子在各種陰影之間若隱若現。巴克知道怎樣利用各種道具掩護自己,它會像蛇一樣匍匐而行,也會像蛇一樣躍起襲擊。它可以從窩裏摸起一隻鬆雞,可以趁兔子打盹時把它殺死,還可以飛起咬住慢了一秒沒來得及逃上樹的小金花鼠。沒凍冰的池塘裏的魚逃不脫它快速的襲擊,機警的海狸也隻好在它麵前萬分警惕地修築壩堤。它獵殺是為了添飽肚子,並非放縱恣肆,而且是因為它更愛吃自己獵到的食物。因此它的行動中潛藏著一種幽默,為了得到快樂,它會偷偷摸摸貼近鬆鼠,待快要捉到時又把它們放掉,把它們嚇得膽戰心驚,吱吱叫著逃回樹梢。

隨著這年秋天的到來,麋鹿一群群的出現,它們正慢慢下山到那些地勢較低、氣候不那麼多變的山穀裏迎接冬天。巴克已經覓到了一隻迷路的未成年小麇鹿;但它更熱切地渴望捕到更大、更難痛殺的獵物。有一天,在河源的分水嶺處,巴克和這樣的一隻麇鹿碰麵了。二十隻麇鹿穿過那片布滿著溪流和樹木的土地走向山坡,領頭的是一隻巨大的雄麋鹿。它正在生氣,站直了身體,高達六英尺,是個連巴克都很難對付的對手。雄麋鹿擺著它那掌狀的大角,共有十四個角叉,兩角相差七英尺。它那一雙邪惡的小眼凶光閃閃,一看見巴克就發出憤怒的咆哮。

雄麇鹿脅腹部一側的前麵,露著一截羽箭,這也就是它為什麼脾氣暴躁的根源。憑靠祖先在原始世界捕獵時遺傳下來的天性,巴克開始分離鹿群中的雄鹿。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要在雄麇鹿麵前不停跳叫,既不能讓它的大角觸到,也不能讓它那凶狠的四蹄踩著,隻要被它踩上,巴克就會性命不保。在這個長著獠牙的可怕動物麵前,雄麋鹿不能繼續趕路,因此被逼得一陣陣狂叫。這時它向巴克正麵攻擊,巴克輕鬆地躲開了,卻又故作樣子,引誘它出來。可是就這樣剛把它和鹿群分開,就會有幾隻小麇鹿向巴克襲來,使那隻受傷的麇鹿才能回歸到鹿群裏去。

野獸都有一種耐性——像生命一樣沒有累的感覺、執著堅定——就是這種耐性得以使網裏的蜘蛛、盤踞的蛇以及隱藏著的豹半天一動不動;動物在獵取活物時特別具有這種耐性。巴克在認真地跟隨麋鹿周旋時也體現了這種耐性,它不讓它們走,惹怒小麋鹿,讓母鹿分心,把那隻受傷的雄麇鹿逼得束手無策、勃然大怒,簡直要發瘋。就這樣對峙了半天,巴克愈加勇猛,全方位進攻,讓鹿群處於一種旋風般的四麵威脅之中。隻要它的目標一返回,巴克就把它轟走,慢慢消耗著被捕獵者的耐性,被捕獵者往往沒有捕獵者的耐性好。

天漸漸黑了,日落西山(夜幕再次降臨,秋天的夜晚有六個小時),幼麇鹿回過身來解救它們首領的步伐越發勉強。漸漸靠近的冬天在迫使它們向盆地轉移,可它們仿佛始終擺脫不了這隻不怕累地阻止它們前進的動物。況且,受到威脅的並不是整個鹿群的成員,也不是幼麇鹿的生命。巴克要的不過是其中一個成員的命,比自身的利益還遙遠,於是它們最後終於甘願留下這份買路錢了。

黃昏來臨,這隻麇鹿頭領低垂著頭站在那裏,看著它的同伴們——和它相識的母鹿,曾撫育過的幼鹿,曾統領過的雄鹿——看著它們在越來越暗的夜色中蹣跚離去。它卻無法跟去,因為那個長著獠牙、殘忍恐怖的家夥在它麵前來回轉悠,不讓它走。雄麋鹿體重多達半噸,在它漫長的一生中,體格健壯,堅強地生活,過的都是充滿危險的日子,而到最後殺死它的卻是一個還不到它膝關節的小東西的利齒。

從那時起,無論日夜,巴克一直看著它的獵物,不讓它哪怕休息一會兒,也不讓它吃到東西。穿過淙淙流淌的小溪時,巴克也不讓這受傷的麇鹿用點水來緩解火燒火燎的焦渴。絕望中,雄麇鹿經常會撒腿跑出幾裏,這時巴克也不攔,隻是大步慢跑地追隨後麵,對這種遊戲方式感到很享受。當麇鹿停下來時,巴克就躺在地上,隻是在雄麋鹿想吃或喝水時,巴克才會對它發起猛烈的襲擊。

雄麇鹿的大腦袋在它那兩隻跟大樹杈一樣的雙角重壓下越垂越低,蹣跚的腳步也變得漸漸無力。它開始保持站立,鼻子貼著地,耳朵沮喪地低垂著;而巴克卻有更多的時間喝水和休息。這時,巴克伸出紅紅的舌頭喘著氣,雙眼一刻不停地盯住這頭大麇鹿,它突然明白事情似乎正在改變。它能感到大地上產生一種新的騷亂。群鹿出現了,別的生命也來到了這裏。森林、溪流和空氣也似乎因它們的出現而變得焦躁不安。這種信息的獲得不是來自於各種感觀,而是得於更為微妙的感覺。巴克聽到或看到什麼,卻意識到這片土地已經發生了一些改變;有些新奇的事物正在這裏四處遊蕩。它決心等現在正在做的事辦完就去探究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