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拿五分鍾的時間就為約翰·桑頓獲得了一千六百美元,不僅使自己的主人償還了某些債務,而且能和夥伴們相跟著到東部去尋找一個傳說中已消失了的礦藏,那個礦藏的悠久就跟那塊土地的曆史一樣悠久。許多人去找尋過,沒幾個人找到過,更多的人則是沒回來。那個丟失的礦藏很危險,籠罩著神秘的氣息。沒有人了解第一個發現那礦藏的人是誰,最古老的傳說都尋找不出那個人。剛開始的說法是那兒曾有一問古老的、快散掉的小木屋。真的有一些臨死的人發誓有那樣一間小屋,並且那小屋就是礦藏的標誌。他們起誓的時候,手裏還緊握著自然的金塊來為自己的話作證,而那金塊又和北方土地上任何等級的金塊不同。
但沒有一個人可以活著搶奪過這個寶庫,無論如何死去的人都已死去;這回,約翰·桑頓、皮特和漢斯帶著巴克和其它六隻狗走向了一條沒聽說過的小路向東部而去,去尋找那個了不起的人和狗未曾找到的地方。他們沿河而上,駕著雪橇走了七十英裏,接著向左轉,進入斯圖爾特河,走過梅奧和邁奎斯行,一直到斯圖爾特成為一條很小的流水的地方,這條小溪彎彎曲曲穿過一些陡立的山峰,這些山峰便是北美大陸的脊骨。
約翰·桑頓對人類和對大自然的索求都不多,他不害怕荒野。僅僅有一把鹽和一支槍,他就可以一頭紮進蠻荒,到他喜歡去的地方,隨意而安。他很輕閑趕路,而且具有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一路走一路尋找食物;若沒獵到,就再按印第安人的方法繼續趕路,確信早晚會碰上獵物。因此,在這東去的神奇的旅程中,菜單上都是打獵所得的肉食,彈藥和工具成了雪橇上的主要行李,計劃被推遲到了遙遠的未來。
這種野外生存以及在陌生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生活,對巴克來說,是沒有盡頭的歡樂。他們有時會連著走上數周,一天不停留;有時又會在隨處宿營,一連幾個星期一動不動。狗到處跑,人們用火烤凍硬腐殖土和沙礫層,烤成一個個洞,然後再用火淘洗出很多的盤沙土。他們或許忍饑挨餓,有時又會把肚皮撐破,這完全決定於獵物的多少和打獵的運氣。夏天來了,人和狗都背起了行裝,隨木筏穿過了山間清悠的湖泊,或者駕著自做的幾隻細長的小船,顛簸著在陌生的河流上順流而下或者逆流而上。
時間如流水般地過去了。桑頓等人在未知的廣闊地區轉來轉去。那裏沒有人跡,不過要是真有那個“丟失的小屋”,那麼肯定有人去過。他們頂著夏季的暴風雪穿過一個個分水嶺,在森林邊界線與不會消融的積雪之間那什麼也沒的山頂上,照著子夜的陽光冷森森的。他們又進入到夏日的山穀,一群群的蒼蠅蚊蟲在眼前飛舞;他們還能在冰川附近找到草莓和鮮花,這些草莓和鮮花和南方引以為豪的草莓和鮮花同樣美麗、成熟。這年秋天,這一群人和狗又來到一片奇怪的湖區,那裏陰鬱而沉寂,以前有過野馬,但這時已了無生跡——隻有呼嘯的寒風,背陰處寒冷冰層以及孤寂的沙灘上蕩漾起的令人傷心的漣漪。
又是一個冬季。他們遊蕩在無人區報廢的小徑上。有一次,桑頓等人碰到了一條通往森林、樹上有標記的小路。那是一條曆史悠久小路,“丟失的小屋”似乎就在附近。但這條小路始於何處、終於何處卻不可知,一直很神秘,如同開路的人以及開路的理由一樣神秘。還有一次,他們偶然發現了一間年久的獵人小屋遺址。在一堆腐爛的毛毯碎片中約翰·桑頓找到了一支長筒燧發槍。他清楚那是西北“哈得孫灣公司”早期生產的一種槍支,那時候這樣一支槍非常昂貴。了解到的情況就是這些——而至於早期在這裏搭建了小木屋並把槍留在毯子裏的那個人,卻沒有一點線索。
又一個春天到來了,經過一番漫遊之後,桑頓等人沒有尋到“丟失的小屋”,卻在一道寬闊的溪穀裏找到一處淺表沙金礦床,淘出的金塊如同鮮亮的黃油一樣在盤底閃閃發光。他們沒有往前尋找了,而是每天都工作,因為這些人每工作一天都可以得到價值數千美元的純沙金和塊金。桑頓把得到的金子用麋鹿皮袋子裝起來,每五十磅裝一袋,如同一大堆木柴一樣放在雲杉枝建造的小屋門外。他們像巨人一樣辛勤勞作,日子每天像在夢中一樣過得飛快,而他們囤積的財寶也越來越多。
現在除了偶爾要把桑頓獵到的獸肉拖回來,群狗都沒有別的事情可以做。巴克便長久地在篝火旁沉默。因為無事可做,那個短腿、多毛的人的幻影就更加頻繁地在它出現;巴克經常在篝火邊打盹地眨著眼,在夢幻中同那人在它依舊記得的另一個世界裏漫遊。
在那另一個時空裏,最突出、最顯著的東西似乎是害怕。它看見那個多毛的人睡在火邊,頭放在兩個膝蓋之間,雙手放在膝蓋上麵。巴克還看到他睡得很不安,多次驚醒,醒來後還不安地向黑暗處窺探,然後再給火加些木柴。他們漫步在海邊沙灘,多毛的人會吃掉順手撿起的海鮮,眼睛還到處看,以提防暗藏的危險,並且做好了危險一出現就好似風一樣跑掉的打算。他們在森林裏輕手輕腳地悄然而行,巴克緊跟在多毛的人後麵;他們兩個都小心謹慎,耳朵不停地扭動,鼻孔振顫,可知那人的聽覺和嗅覺同巴克同樣敏銳。那個多毛的人能一躥就跳到樹上去,和在地麵上前進一樣快,他用手臂從這根樹枝蕩過去抓住另一根樹枝,有時能蕩出十多英尺,這邊一鬆手就在那邊抓住,一直沒有落過地,每次都能抓住。事實上,他在樹上好像能像在地上一樣活動自如;巴克還保存著它曾在樹下守夜的記憶,那時,多毛的人睡在樹上,睡著時還牢牢地抓住樹枝。
跟這個毛人的幻覺緊密相連的仍然是從密林深處不斷傳來的呼喚。這種聲音使它心中升騰起一種躁動詭異的欲望,使它感覺到隱約的喜悅,讓它感覺到了某些狂野的渴望與躁動,但自己還不明白那是什麼原因。有時候巴克會隨著這呼喚追進森林,就好似它是一種有形之物去尋找,尋找時心情愉悅時他會輕聲吠叫,有時大聲嚎叫。它會把鼻子伸進森林清新的苔蘚或者茂草叢生的黑土裏,因為聞到泥土氣味而欣喜地噴著鼻息;有時它還會在長滿蘑菇的倒下的樹幹背後睡上幾個小時,貌似在隱蔽自己,睜大眼睛,豎起耳朵,窺視周圍的一切動靜和聲音。它這樣埋伏著,也許是為了給那個它不懂的召喚一個突然的襲擊。可是巴克並不了解自己這麼做的原因,但它不得不做。
衝動支配著它無法抗拒。有時它會在高溫的天氣趴在營地裏無聊地打著盹兒,偶爾突然抬起頭,豎起耳朵,仔細聽,然後一躍而起,衝出營地,一連跑了半天,穿過林中小路,跑過荊棘的林中空地。它喜歡奔跑在幹枯的河道,喜歡悄悄跑去窺視生活在樹林中的野鳥。有時它還會二十四小時趴在林中的灌木叢裏,聆聽鬆雞的歡叫,觀看它們在樹林裏竄縮。然而,巴克更喜歡的還是在夏日的午夜那朦朧的夜色中跑動,清聽森林沉睡時低沉的嗡嗡聲,像人類讀書一樣,注視著各種跡象和聲響,探索著那神秘的召喚——召喚,無論睡醒與否,那聲音都在召喚它過去。
有一天晚上,它從沉睡中驚醒跳了起來,目光迷離,鼻翼顫動著到四周聞聞,豎起的鬃毛像波浪似地起伏晃動。灌木叢中又傳來了召喚聲(或許隻是召喚聲的一個聲調,因為這個召喚聲大部分由兩個聲調組成),一直有過的清晰和透明——一聲長嚎,有點兒像又不大像愛斯基摩狗的所有聲音。那聲音似曾相識,巴克知道是熟悉的。它跳過住宿的營地,悄然而又敏捷地飛奔到了森林裏,越來越接近那叫聲的時候它疏緩了腳步,每一個動作都異常警惕,來到一片林中空地,它定睛往外看,隻見一隻又瘦又長的大灰狼,身子挺直地躍伏在地上,仰望著天空。
巴克沒弄出任何聲響,可那狼已不再嚎叫,想方設法去感覺巴克到來的氣息。巴克直起身子走進空地,半蹲著身子,身體蜷縮起來,尾巴挺直,腳步小心翼翼地落地。每一個動作都表現出既威脅又友好的複雜心理,這是食肉動物相遇時所特有的帶著威脅性的對待。但是那隻狼一看見它竟逃之夭夭了。巴克跟在後麵,拚命地追,炮彈般飛出,把它逼到了小溪河床裏的盡頭,被一大堆倒下的樹木擋住了。那隻狼像喬以及任何一隻被逼入絕境的愛斯基摩狗一樣,立起後腳,扭動著身體,毛發豎立發出嚎叫,牙齒急速不斷地咬緊,發出吱哢哢吱的聲音。
巴克並沒有向它發起進攻,而是圍著它轉來轉去,善意地把它擋住。那隻狼心生懷疑並且害怕,因為巴克比它重三倍,它比巴克矮了半頭。它瞄準時機撒腿就跑,巴克還在後麵追逐,它多次被逼得走投無路,但還是險險地逃開了。顯然是它身體狀況很差,不然巴克是不會那麼簡單就追上它的。那隻狼一直跑,直到巴克的腦袋頂到它的腰肋骨時,它才會轉身和巴克爭鬥,也是在找機會第一時間逃竄。
但是巴克的頑強意誌終於得到了回報,因為那狼發現巴克並不想傷害它,終於和它友好地嗅了嗅鼻子。隨後它們就快樂地玩到了一起,有點緊張還有點害羞,凶猛的肉食動物為了掩蓋它們凶殘的本性往往如此。這樣玩了一會兒後,那隻狼邁著大步悠閑地跑開,它的樣子顯然表明它要去哪裏,並向巴克明確表示希望它也一起去。於是它們肩並著肩,在暗暗的朦朧微光中,向河岸上遊跑去,越過小河的源頭所在的那座廢墟般的分水嶺。
它們沿著分水嶺另一麵的斜坡跑下山,跑到一片平原,那兒有大規模森林,還有許多支的溪流。它們穿過這大片的森林,一鍾頭不停地往前跑,太陽漸漸升起,空氣也越來越暖。巴克非常開心,它知道它終於回應那呼喚,和自己的林中兄弟一起跑向那呼喚的發祥地。古老的記憶迅速出現在它腦海裏,使它很激動,正如過去它曾致力於某些現實一樣,而那些以往的事隻不過是某些現實的影子。以前它也曾做過類似的事,不過那是在模糊記得的別的世界裏做的,現在又這樣做了這事兒,在曠野裏自由地奔馳,腳下是無人踩過的肥沃土地,頭頂是廣闊無際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