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以“公子”、“公孫”釋春秋社會動蕩的原因(1 / 3)

王竹波(華南農業大學思政部中山大學文化研究所)

《史記》中說:“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細究原因,則是“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3297頁。那麼什麼是“漸”的演變之源呢?或許由春秋時期從“公子”到“公孫”的權力傳承,可以有一定的揭示。

一、“公子”、“公孫”

春秋時期如何懷宏所言,是一個“大夫社會”、是“血而優則仕”的世襲社會何懷宏:《世襲社會及其解體——中國曆史上的春秋時代》,北京:三聯書店1996年版,第6頁。從周天子到各諸侯甚至大夫家族的傳承,均是父傳子、子傳孫,即血緣關係很大程度決定了社會身份(統治者、貴族)的獲得。世襲在整個社會的上層普遍存在,和戰國時代由遊士占據主導地位的“士人社會”極相區別。其中從諸侯到公子再到公孫尤其集中地反映出這種世襲關係。

關於公子、公孫,《春秋左傳詞典》的解釋是:公子,諸侯之子,除太子外,皆稱公子。楊伯峻,徐提編:《春秋左傳詞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99頁。公孫:諸侯之孫或從孫、再從孫。同上,第114頁。和公子等同的一個概念是“別子”。《禮記·大傳》:“‘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公子之宗道也。’孔氏曰:‘別子,謂諸侯之庶子。諸侯之嫡子、嫡孫繼世為君,而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禰先君,別於正嫡,故稱別子也。’”(孫希旦:《禮記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914頁。)和公子、公孫類似的還有三個概念就是王子、王孫、太子。《辭源》王子:王者之子。《傳》:“微子,帝乙元子,故曰王子。”泛指貴族子弟。(廣東、廣西、湖南、河南辭源修訂組,商務印書館編輯編:《辭源》,北京: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2043頁。)王孫:王者之孫或後代。同上,2045頁。於周初有王孫牟,見於《左傳·昭公十二年》。太子(大子):又稱“世子”,其代表的是天子、諸侯的嫡長子,未來的諸侯王繼承者。隻是《左傳》(以中華書局1990年版為據)多用“太子”,春秋經、《公羊傳》和《穀梁傳》多用“世子”,《公羊傳》:“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王維堤、唐書文撰:《春秋公羊傳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頁。世子射姑就是後來的曹莊公,公元前701—前671年在位。)

公子、公孫在貴族身份層麵類似的還有“公族”、“餘子”、“公行”等詞,他們共同的特征是社會上層身份的獲得主要為貴族的血緣子弟。宣公二年記載:“初麗姬之亂,詛無畜群公子,自是晉無公族。即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子而為之田,以為公族,又宦其餘子亦為餘子,其庶子為公行,晉於是有公族、餘子、公行。”公族:國君宗室子弟。(吳楓主編:《十三經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04頁。餘子:春秋時期晉國官名。同上,第471頁。公行:春秋時官名,掌管國君出行的兵車行列事。同上,第459頁。)

除了天子、諸侯身份的獲得外,大部分的王子、王孫、公子、公孫都可以基於血緣關係建立自己的宗族即公族又可以稱為世族,加之公子立族自然要比異姓大夫立族更有便利的條件,所以公族在魯、衛、鄭、宋等許多國家都有壓倒的優勢。甚至在那些異姓之氏或士族中,也還可以尋出其高貴祖先的血統,如由陳奔齊的陳氏,由宋奔魯的孔氏等。徐中舒在《春秋以前無公子公孫之稱》一文中稱:“‘公子’、‘公孫’命名之義,雖與天子、王子、王孫無異,但其原起則較晚。”(徐中舒:《徐中舒論先秦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187頁。)其中還介紹古稱貴族為君子者,意即指王與國君之子而言。故言君子,則王子、王孫及春秋以來之所謂公子、公孫,皆賅舉於此一名詞之內。春秋以來公子、公孫之稱既已普遍,於是儒家乃以君子為有才德者之稱。可知公子、公孫的稱謂是因為貴族人口呈幾何倍數的自然繁衍,適應形勢需要派生出來的。

據楊伯峻主編的《春秋左傳詞典》中,以大子友為首的大(太)子36位;以王子處為首的王子29位;以王孫由於為首的王孫13位;以公子士為首的公子139位;以公孫丁為首的公子69位。這當中太子的數量應該要更多一些,因為有的太子史書的記載從其執政為君時開始,即所有的國君在其未登位為國君前均可以稱為太子;王孫當中部分人已經不能確定其是否為王者之孫或其後代,但以上數量有限,不會影響統計的結果,所以均照名實錄人數。公子當中也存在部分人身份確定困難的問題,但春秋時代的卿、大夫以上基本為貴族及其子弟擔任,並且這部分人因為大夫群體的龐大,隻會有增無減,也可以按照稱謂統計人數處理。

世族雖然也是父傳子、子傳孫,同時也是士人社會的前奏和討論的又一重點,但春秋時期還是以公族為主,且世族在稱謂方麵不能典型表征出血緣的傳承,又大部分的世族為公子、公孫所創,都可以用“公子”、“公孫”概括。同為貴族階層,王子和王孫也在春秋時代有豐富的活動記載,他們的行為也會極大的影響春秋社會的曆史進程,但王子和王孫的稱謂隻有成周有,其他眾多諸侯國的公室子弟隻能以公子和公孫為其稱謂,公子、公孫在春秋時期又是一個龐大的群體,所以以“公子”和“公孫”為討論中心。文中所討及的“公子”、“公孫”,既是其原有的諸侯之子、諸侯之孫的本意,又因為其數量龐大可以延伸出來囊括整個貴族、上層大夫。總之,他們是這麼一群人,其貴族身份和權力的獲得不是主要基於德行或能力,最重要的是他們與周天子或諸侯王的血緣關係。“公子”、“公孫”代表整個貴族統治階級,“公子”到“公孫”代表西周到春秋時期父傳子、子傳孫的貴族統治階級的權力傳承方式。

這樣一種傳承方式雖然時有篡逆,但整個貴族等級運行規則嚴明(尤其是早期),權力和利益的傳承在貴族內部,為了保護貴族及貴族子弟的利益,是絕不能允許有外族或下層向上流動的。春秋中後期,凡是欲立其所私寵的人而不遵守宗法世族的君王和大夫,往往會受到宗法世族的災禍。如晉厲公如此而被弑,甘簡公立其弟過,“過將去成、景之族,成、景之族賄劉獻公”而殺之(昭十二年)。再有這些貴族在本國犯了罪,逃到其他諸侯國,不僅他的罪免了,並且他的爵位按照慣例隻是降一個等級,其後裔也還可以在本國世代在位。如鄭國的大夫犯了小錯逃到晉國,晉國執政韓宣子得知在逃的大夫班位是鄭國的亞大夫之後,將其爵位降一個等級,就讓他做了隨下大夫的班位(昭七年)。因為這樣一種諸侯國之間都認可的血緣製度的存在,在通常的情況,他們較之於普通國人的生活有很大保障。

二、“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西周和夏商比較均為尊尊、親親的社會無可懷疑,隻是夏商的史料已不可詳考,而西周的分封記載今天還可以見到。周從文王開始興起,文王能夠使用前來投奔的異性貴族的人才,這是他能夠興起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總的看來,文王還是特別重用本族的人。《國語·晉語四》記載胥臣對晉文公講到文王:“孝友二虢,而惠慈二蔡,刑於大姒,比於諸弟。……及其即位也,詢於八虞而谘於二虢,度於閎夭而謀於南宮,諏於蔡、原而討於辛、尹,重之以周、邵、畢、榮。”(徐元誥:《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361頁。)主要重用本族三個行輩的人,即父一輩“八虞”、同一輩“二虢”、子一輩“二蔡”,周即周公旦,邵即召公奭、畢即畢公高、榮即榮伯,這四位都是文王的子一輩。昭公二十八年記載成說:“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