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收禮(1 / 1)

話說戰國時代,孟子名氣很大,府上每日賓客盈門,其中大多是慕名而來,求學問道、請求簽名者都有。這一天,接連來了兩位神秘人物,一位是齊王的使者,一位是薛國的使者。對這種人物,孟子自然不敢怠慢,小心周到地接待他們。

齊王的使者給孟子帶來赤金100兩,說是齊王所贈的一點小意思。孟子見其沒有下文,堅決拒絕齊王的饋贈。使者灰溜溜地走了。

接著薛國的使者也來求見。他給孟子帶來50兩金子,說是薛王的一點心意,感謝孟先生在薛國發生兵難的時候幫了大忙。孟子吩咐手下人把金子收下,左右的人都十分奇怪,不知孟子葫蘆裏賣的什麼藥。

陳臻對這件事大惑不解,他問孟先生:“前天齊王送你那麼多的金子,你不肯收,今天薛國才送了齊國的一半,你卻接受了。如果前天不接受是對的話,那麼今天接受就是錯了,如果你前天不接受是錯的話,那麼今天接受就是對了。”

孟子回答說:“都對。在薛國的時候,我幫了他們的忙,為他們出謀設防,終於平息了一場戰爭。我也算個有功之人,為什麼不應該受到物質獎勵呢?而齊國人平白無故給我那麼多金子,是有心收買我,君子是不可以用金錢收買的,我怎麼能收他們的賄賂呢?”

左右的人聽了,都十分佩服亞聖的高明見解和高尚的操守。

我們祖先的古訓是:君子不言利。但亞聖孟子早在戰國時期就打破這種觀念,對它做了正確的理解。他說過,對於錢財,可以取也可以不取,取和不取的分界在於會不會損害自己的廉潔。用我們今天的話說,隻要是合法所得,豈有不取之理。所以齊國有賄賂之嫌,孟子拒收它的金子。薛國奉送的是報酬,數額可能稍大,但孟子是名人,做的是複雜的腦力勞動,應該比普通人和簡單的體力勞動酬勞多,孟子當然照收不誤。

毋庸諱言,有人求你幫忙辦事,你挺身而出,救人於水火,最終總會得到人家的回報。按照“禮尚往來”的傳統和規矩,這也是應該的。

但是什麼事情都要有個限度,接受別人的好處也是如此。俗話說“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不要打腫臉充胖子,做力所不能及的事,更不要因為貪圖一點兒實惠而把自己置於進退兩難的境地。還應當看到,人際關係中的人情往來也是受法律約束的,為人辦事,受人好處,頭腦中要繃緊一根弦:犯病的東西不吃,犯法的事情不做。

另外,還要注意三個方麵:

第一,不要見錢眼開,太沉不住氣。

第二,不要拿原則作交易,太貪心。

第三,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太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