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出了個主意說:“老猴精真可惡,咱非得治治它不行。”在碾子旁堆起柴火,把碾子燒得燒燒的。老猴精又來了,把猴崽子燙得“哇哇”慘叫,嚇得老猴精背起小猴崽就跑,回到洞裏一看,兩個小猴崽的屁股被燙得紅豔豔哩,沒了毛,再也不敢去喊叫了。傳說從那時起,猴的屁股就成了紅的。
有的傳說中,沒有鳥雀引路的細節,而且,發現失蹤姑娘的,往往是其哥哥或弟弟,他們逃回之時也沒有經曆什麼曲折。例如,流傳在遼寧興城的《猴屁股為啥是紅的》講道:
傳說在很早以前,有個姑娘在門口推碾子,冷不丁來個麻猴,把姑娘給背到一個山洞裏。山洞是猴的家,麻猴讓姑娘給做媳婦,沒辦法,就在這過日子,後來還養活一隻小麻猴。姑娘家丟了人,找了好幾年,也沒找到下落。
這一天,她兄弟上山割柴火,碰著一個洞,一會打洞裏冒出來個小媳婦,他一看,天哪,這不是我姐嗎!他對他姐說:“姐呀,你咋跑這來了呢?”他姐說:“唉,別提了,我是讓麻猴硬給背的呀!”說嘮著姐倆就進了洞裏。
弟弟問:“老麻猴呢?”
“老麻猴到南山采野果去了,得傍黑回來。”他姐說。
這時,小麻猴見來了生人,就悄悄貓在媽媽背後,偷著瞅。
“別怕,他是你舅!”
小麻猴高興得直蹦高。過晌,弟弟說:
“姐,你拾掇拾掇,跟我回家吧。”他姐就跟著弟弟走了。
傍黑,老猴回來了,看見小麻猴趴在洞口哭,就問:“你媽呢?”小麻猴說:“我媽跟我舅走了。”媳婦不在家,小麻猴想他媽直哭,老麻猴背著小麻猴去找。
趕到這家門口,老麻猴抱小麻猴坐在碾子上,嘴裏念叨:“孩子媽,孩子娘,孩子哭了我著忙。”他兄弟嫌老麻猴成天賴這兒扯淡,那麼的吧,用火把碾子燒熱了。這老麻猴又來了,背個小麻猴往這一坐,“噝啦”一聲,把大猴和小猴屁股都給燙了,毛燙沒了,老麻猴背上小麻猴就跑,再也不敢來了。要不那猴屁股怎麼是紅的呢?打這以後哇,你要看見猴,說:“猴屁股失火嘍!”它不幹,伸爪要撓你。
金猴獻瑞
20世紀20、30年代,我國早期的民俗學研究者及愛好者,在河南、江蘇、浙江、陝西、四川等地區,都采集到了各種“版本”的猴娃娘型故事,其主體內容均與上文所述之“型式”大致相同。這類傳說在我國蘊藏之豐富及分布之普遍,由此也可見其一斑。那麼,這類傳說具有什麼樣的內涵呢?
在猿猴搶婚類的傳說中,實際上體現著遠古文化的印跡與後世各種觀念相互交織的影響。
首先,我們可以從這類傳說中看到動物崇拜觀念的痕跡。前文已經多次談到,動物崇拜觀念是人類生活早期一種普遍而又重要的文化現象,處於幼年時期的人類,由於受“萬物有靈”這一占主導地位的世界觀的影響,對與自己有較多接觸的各種動物,大都因其所具有的獨特能力而產生了崇拜。猴是一種早於人類出現的動物,而在人類誕生的初期,就與這種動物接觸密切。猴所具有的靈巧、機智、與人類相近的形貌以及旺盛的生殖力,都有可能引起人特別的注意並進而形成對它的崇拜。上一章所談的與猴有關的各種起源神話,即是在猴崇拜觀念影響下的產物。而猿猴搶婚傳說中人獸婚配的內容,也顯然體現著這種觀念的影響。
一般來說,傳說是晚於神話而產生的。隨著人類社會生活的不斷豐富和人對自然、社會認識的日趨客觀,神話產生的基礎開始削弱,新的神話不再產生,在這種情況下,傳說才逐步興旺起來。這就是說,一些傳說中盡管也可能受到某種原始思維或觀念的影響,但同神話相比,這種影響的程度及神聖性則必然會有較大的減弱。
猿猴搶婚的傳說中,在反映動物崇拜觀念的同時,又體現著後世產生的“人獸分開”的觀念。
人獸分開觀念相對於原始的神話觀念而言,是在混沌無序的神話時代結束、宇宙與人間的基本秩序確立之後,人開始明確自己“萬物之靈長”的地位,並從自身的角度為世界“立法”的一種表現,它可以說是傳說時代開始之後具有代表性的觀念。萬物有靈的信仰觀念這時逐漸削弱,代之而來的,是以逐步增強的理性認識對人在自然萬物之間特殊地位的確定。盡管這時人和動物的關係依然密切――有的動物與人生活的聯係甚至更加緊密了,但從社會道德、禮義尊嚴和人之本性的角度,人們還是要強調自己與動物的區別。這種區別屬於本質的差異,是完全不同的兩類之間的高下不同、優劣不同、賢愚不同,即所謂“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禮記?曲禮》上)這樣,不僅人要自覺強調自身與動物的差異,在神話時代可以和人任意溝通往來的動物,也必須恪守其本分,規規矩矩地做“禽獸”。自覺強調人獸的區別,還成了人確立自我尊嚴乃至人之本性的一項重要參照,當某人被與獸相類比之時,則意味著此人作為“人”――即社會化、文化化的動物――的資格受到了侮辱性的否定。也就是“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禮記?曲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