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們的藝術家、藝術工作者們個個品性端方,格調高雅,誌趣不俗,社會上就不會出現那麼多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藝術產品,不會被所謂“娛樂至死”的風潮所席卷。世界著名的美國的媒體文化研究者、批評家尼爾 ·波茲曼所著《娛樂至死》(及《童年的消逝》),指出一個觸目驚心的現象:“由於電視過分強調娛樂,使一切文化內容都心甘情願地成為娛樂的附庸,其結果是我們成了娛樂至死的物種。”
波茲曼的主要觀點值得複述一下:“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精神枯萎。一種是讓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將文化變成一個娛樂至死的舞台。”
正是如此,如果我們在文化傳播和文藝創作領域不呼籲以心靈為界,那麼,我們就很有可能淪為監獄的囚徒,或娛樂至死的物種。這樣的結果,想想就讓人不寒而栗。
前麵已經談到支撐以心靈為界的批評觀點的兩個依據:即藝術本身的屬性和藝術家品性的重要性,下麵說說第三個依據——藝術作品的特性和藝術作品受眾的天性。
不難發現,藝術作品的特性和藝術作品受眾的天性兩者之間,具有某種不可思議的神交與默契。它們共同的特點,主要體現於三個要素或三個向度:
一是求真,二是向善,三是愛美。
目前,人類對於心靈的科學研究和解釋未見得完備,但是,還是認識到一個基本事實:心靈,是一個生命場,也是一個能量場。它蘊含著一個人的氣質、欲望和本能,也包含一個人的經驗、思考和判斷,同時,還兼具一個人的情感、意誌和信念。
不可否認,人類較為健康、完善的心靈特性是——在信念上求真,在意誌上向善,在情感上愛美,這一點,恰與追求真、善、美的藝術作品的特性保持一致。
我們相信,以心靈為界,不僅僅是一種藝術作品的評價標準和尺度,更是意在強調人類心靈生活的必要與重要。萬物之靈長的人類總不能舍棄心靈而做到“詩意的棲息”。
麵對今天的一些文藝創作、文藝傳播領域的負麵現象,我們深感憂慮,這也是提出“以心靈為界”批評準則的一個原因。我們親眼所見,市場上流行的許多文藝產品是沒有靈魂的製作,沒有靈魂的製作隻能算作器物,不能稱其為作品。這樣的“產品”沒有血色,沒有靈魂,雖然能夠順利地進入商品流通領域,甚至賺得缽滿盆盈,卻最終不能進入人們的情感生活與精神世界。
事實上,任何成功的藝術作品的傳播過程,必由兩個部分組成:作用感官,深入心靈。作用感官容易,深入心靈很難。隻完成前一部分,即“作用感官”的工程,是半截子工程,不算完工,隻有同時將“深入心靈”的工程做好,才配稱作“人類靈魂的工程師”。
以心靈為界,千古有同調,且讀唐朝詩人常建《江上琴興》:“江上調玉琴,一弦清一心。泠泠七弦遍,萬木澄幽陰。能使江月白,又令江水深。始知梧桐枝,可以徽黃金。”
讓我們以心靈為界吧,在藝術上如此,在生活中亦然。以心靈為界,就是以人為本,以人的內在情感、意誌、精神和思想為本。
讓我們以心靈為界吧,讓心靈照耀的藝術永遠閃爍心靈之光!
彭俐:北京日報高級記者、文藝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