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清代著有文藝批評集《隨園詩話》的詩人袁枚,在詩界倡導“性靈說”。他說:“詩者,人之性情也,性情之外無詩。”——他是在說,心靈之外無詩。後代學人,認為袁枚的“性靈說”與南北朝時期劉勰文藝觀念一脈相承。劉勰曾在《文心雕龍》中說:“無識之物,鬱然有采;有心之器,其無文歟?”
清末民初國學大師、文學批評家王國維,曾創立詞界的“境界說”。他在其著述《人間詞話》中說:“詞以境界為最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而“境非獨謂景物也。喜怒哀樂,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寫真景物、真感情者,謂之有境界。否則謂之無境界。”本人以為,其所謂“境界”,實乃心靈境界也。
世間一切事物都有界限,科學以頭腦為界,藝術以心靈為界。我們用頭腦分析科學問題,叫做動腦;我們用心靈感受藝術作品,叫做動心。這也是科學與藝術之間最大的區別。動腦的科學家相對理性、冷靜一些,而動心的藝術家則相對感性、熱情一些。以心靈為界,作為一種文藝批評的學術觀點,其理論根據有三:
首先,它是由藝術本身的屬性所決定;其次,它是由藝術家品性的重要性所決定;再其次,它是由藝術作品的特性和藝術作品受眾的天性所決定(即由他們的審美需要、情感需要與精神需要所決定)。
什麼是藝術的屬性?打個比喻:藝術是
“屬靈”之物。“屬靈”雖然是一個基督教名詞,但在這裏卻非常適用。“屬靈”原是針對“屬肉體”而言,兩者形成對立關係,前者正可以引申為精神、意誌、情感和思想所屬,引申為人類的“小宇宙(即心靈)”所屬。
進一步解釋,我們之所以說藝術是“屬靈”之物,還因為藝術的本質在於:它區別於“屬物”的一切物質。它雖然以“物”的形態出現,卻顯示“靈”的特征。它絕不局限或羈絆於物體本身,從而能從低層次的“欲界”上升到高層次的“靈界”,上升到情感與精神的層麵,有時還能升華至形而上的境界。
“屬靈”之物不必高高在上,卻與人類的社會生活同行。但它的尊嚴與格調不容忽視。它可以用金錢兌換,卻不可用金錢衡量;它可以被權力利用,卻不可被權力驅遣;它可以讓受眾愉悅,卻不可讓受眾左右。
藝術家品性的重要性,係於藝術是“屬靈”之物。
藝術家品性的重要性,在於它直接影響藝術作品的品質。並由此,凸顯了藝術與心靈關係之密切。
“文如其人”,誠哉斯言!通常,我們考量一位藝術家的心性,也就是在考量這位藝術家的才能。法國雕塑家羅丹說:“藝術是教給人們真誠的一門功課。”中國有氣節的文人江天一說:“士不立品者,必無文章。”恐怕沒有比從事藝術更要求從業者具有高尚人格與健全品性的職業了。對於藝術家來說,其心靈質地常常就是其作品質量,有什麼樣的心靈質地,就會產生什麼樣的藝術——優質或劣質一目了然。
正如劉勰所言:“不有屈原,豈見《離騷》?驚才風逸,壯誌煙高。”自古代屈子以降,司馬遷、陶淵明、阮籍、王羲之、杜甫、李白、白居易、蘇軾、歐陽修直到近現代的梁啟超和魯迅錦繡文章總伴以磊落胸懷,絕妙詩篇皆出自赤子肝膽,非至情至性之人不足以言翰墨,無光風霽月之情操更遑論藝術才華?人品與藝品互為表裏,天性與天賦並駕齊驅。所謂“舞弄文墨,高下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