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為人民服務”道德規範的曆史、文化考察(2 / 3)

第二,列寧同誌指出:要把“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作為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守的原則。為人民服務思想的第一個發展階段是在俄國,是革命導師列寧領導俄國布爾什維克黨在取得十月革命勝利建立政權後,進行社會主義建設中提出的。列寧在一次參加星期六義務勞動中指出,我們要把“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作為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守的原則。“我為人人,人人為我”這一思想的提出,實質上就是馬克思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思想的繼承和發展,而且它是作為一種社會主義新的道德規範提出來的,更具有普遍的意義。回顧曆史,可以實事求是地說,“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思想在蘇聯共產黨的發展中,特別是蘇聯公民的道德建設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第三,毛澤東同誌明確提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道德思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是毛澤東同誌領導中國共產黨在奪取政權、建立新中國的過程中明確提出來的。

1939年2月20日,毛澤東同誌在給張聞天的信中,對陳伯達的文章《孔子的哲學思想》評論時寫道:“關於孔子的德論,應給以唯物論的觀點,加以更多的批判,以便與國民黨的道德觀(國民黨在這方麵最喜歡引孔子的論述)有原則的區別。例如‘知仁勇’,孔子的知(理論)即是不根據客觀事實的,是獨斷的,觀念論的,則其見之仁勇(實踐),也必是仁於統治者一階級而不仁於大眾的;勇於壓迫人民,勇於守衛封建製度,而不勇於為人民服務的。”毛澤東同誌在這裏是從唯物論的道德觀角度提出“為人民服務”思想的。稍後,毛澤東同誌進一步明確地闡發這一思想,最著名的就是於1944年9月為紀念張思德同誌寫的文第四,鄧小平同誌進一步發展了毛澤東同誌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極其重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重要性。改革開放以來,他明確地指出,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讚成不讚成,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答應不答應,應該作為我們製定各項方針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作為判斷各項工作成敗得失的最高標準。鄧小平的“三個有利於標準”理論就是以人民為價值主體和評價主體的,“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生產力”,其價值主體是“社會主義社會”,“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其價值主體是“社會主義國家”。在當代中國,社會主義社會、社會主義國家都是人民當家作主,都以人民為客觀主體。“三個有利於”標準中,人民利益標準是最高的價值標準,生產力的發展,經濟增長,國力增強都“要最終體現到人民生活水平上”,“要體現在人民的生活逐步的好起來。”群眾做出評價,廣大人民群眾是評價主體。鄧小平同誌說:

“生活水平究竟怎麼樣,人民對這個問題感覺敏銳得很。我們上麵怎麼算賬也算不過他們,他們那裏的賬最真實。”人民群眾是評價主體,我們各項工作的價值,最根本的是要由廣大人民群眾來評價。

第五,江澤民同誌繼承人民價值主體理論,同時明確提出和強調要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麵人民的利益。共產黨人是人類曆史上最進步、革命最堅決、最有前途的工人階級的政治代表,由於工人階級同現代化大生產相聯係,本身的階級利益同社會發展方向同步,同人類的根本利益一致,因此,共產黨不僅代表全體工人階級的利益,而且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終堅持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價值目標。

江澤民同誌作為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的核心,其思想體係繼承貫徹了人民主體論的馬克思主義價值觀。他曾經這樣說過:“我們黨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所以全黨同誌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都是為了實現好、發展好和維護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脫離群眾任何違反群眾意願和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三個代表”的要求是密切相關、辯證統一的整體,貫穿其中的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無產階級政黨的本質特征,是共產黨人一切工作的根本價值目標,“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則是昭示了社會主義價值目標實現的手段和途徑。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認為,社會曆史的主體是人民群眾,人民群眾創造並推動著曆史,無論是先進生產力還是先進文化,其曆史主體和發展動力都是人民群眾。因此,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要落實於滿足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一價值目標,我們黨要將其作為衡量、取舍、評價、統攝自己一切工作價值的根本尺度、目標和標準。對此,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最緊要和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我們黨始終堅持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黨的一切工作,必須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準。”他還說:“堅持‘三個代表’的要求,最根本的就是要統一體現在不斷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要關心群眾的疾苦,傾聽群眾的呼聲,準確把握廣大人民群眾的思想脈搏,誠心誠意為人民辦實事。”

一以貫之的思想。

我們黨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強調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強調人民群眾的曆史價值主體地位,把群眾擁護標準直接引入到對黨的性質的表達中來,賦予黨的先進性以鮮明的人民性特征。

“人民”是一個曆史範疇,在不同國家和不同曆史時期有不同的內涵和外延。“人民”中包含著不同的社會階層和社會集團,有其內部結構和內部關係。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包括一切參加或擁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以及擁護祖國統一、反對分裂的人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廣大從事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勞動群眾是“人民”的主體。

“人民利益”也是一個曆史範疇,有著鮮明的時代烙印。

在新的世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建立,受經濟發展不平衡規律的製約,我國社會發生了複雜而深刻的變化,經濟成分和經濟利益多樣化,社會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多樣化,社會組織形式多樣化,就業崗位和就業方式多樣化日趨明顯。實踐證明,經濟成分、經濟利益多樣化,能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要,能夠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從而有利於更好地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時這種多樣化趨勢必然會產生不同階層、不同方麵群眾的特殊利益,產生他們之間的差異和矛盾。因此,我們應當從基本國情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尊重不同階層、不同方麵群眾的價值觀念和經濟利益,把他們的特殊利益兼顧好,照顧好,使全體人民都各得其所。

從而使我們的事業真正成為“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江澤民《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人民群眾的整體利益總是由各方麵的具體利益構成的,我們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應該正確反映並有利於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係,都應該認真考慮和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麵群眾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須首先考慮並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

(三)新的曆史時期“為人民服務”思想的內涵和基本要求《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的建設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係,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淩駕於群眾之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也是共產黨員道德建設的核心。江澤民同誌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一個重要的思想就是“中國共產黨要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是在新的曆史時期對黨的宗旨的又一新的提法,同樣,是對黨員道德建設核心的新闡述,具有深刻的理論內涵和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