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問題是一個曆史問題,也是現實問題。誠信教育是全世界的事,是全民族的事。誠信教育迫在眉睫,但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我們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們已經進入信用時代,高等學校必須站在時代前列,培養具有較高信用素質、誠信精神的人。
(二)誠實守信是法治經濟的依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法治經濟是按照經濟規律運作的經濟,它是有法可依的;法治經濟的另一麵是信譽經濟,要減少交易的成本達到雙贏的目的,交易雙方必須誠實守信。所以,這種經濟實質上是法治與德治統一的經濟。沒有誠實守信相伴的法治經濟必然得不到社會和公眾的認同,誠實守信的失落則會導致社會凝聚力的渙散,市場效率降低,風險增大。法治與誠實守信,它們共同規範著人們的行為和價值取向,在潛移默化中成為一種社會經濟秩序和為社會大多數人認同的自律準則,二者共同作用、相互促進。
誠實守信是道德約束的核心,它要求各獨立的市場主體之間在經濟往來交易中講信用,杜絕欺詐行為。市場競爭是公平的競爭,是在規範的經濟秩序中進行的,它拒絕欺詐,排斥投機取巧,鄙視一切不守信用的行為。這就是說,法治經濟在本質上是信用經濟,誠實守信是市場經濟法律製度的基本原則,是所有市場主體在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
沒有誠實守信,法治的作用就難以發揮。當人們不講誠實守信的時候,法治經濟就失去了信譽的基礎。誠實守信和法治經濟是相互支持的,一方麵,許多複雜的交易需要法律和道德同時起作用,缺少任何一方都是不可行的。另一方麵,法律製度越健全,不講道德的成本越大,人們就越講道德;反之,隻有在一個人們比較重視道德的社會裏,法律才真正發揮作用。
法治和誠實守信這種相互聯係和相互作用的情況我們從契約承諾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晰。市場交易要通過契約來實現,因此,必然要製定實施有利於契約履行的各種規則,這是法治的表現。然而,僅止於此還是不夠的。任何契約的履行,無不是建立在誠實守信交易的觀念上。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講信用、不守信義,再好的契約也隻能是一張白紙。就契約本身來說,它具有平等的品質,在平等的基礎上它要求締約人意思表示真實明確,誠實不欺。正是在契約中才確證了自身的人格,體會到做人的品位和實現著做人的價值。“重合同、守信用”,“信守”契約隻能存在於有道德的人之間。“人而無言,不知其可”,“人無信不定”,契約所要求的道德是立己立人,平等待人,利己利人,誠實生活,各得其所,不害他人。契約的核心是承諾,沒有承諾就沒有契約,承諾消除當事人的恣意妄為和任性變更。誠信是人們內在意誌和外部行為的基本準則,誠信集中表現在承諾上。在法治經濟的條件下,市場交易始於“誠實守信”終於“誠實守信”,從而生意興隆事業發達,這正如人們常說的“譽從信中來,利從信中來”。信用是最重要的財富,同時又是進一步獲取財富的財富。總之,法治經濟講法治也要講誠實守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法治是外在的約束,誠實守信是內在的自律,兩者是天然的依托與伴侶。
(三)“誠實守信”是當前大學生道德建設的重點道德建設和道德教育的最終目的,就是要使道德核心、道德原則和道德規範,轉化為人們的內心信念,並能把它付諸實踐。道德教育不但要使人們懂得什麼是道德的,什麼是不道德的,更重要的是,要以誠摯、真實的態度,把道德要求化為自己的行動。古人認為:“履,德之基也”,“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國寶也,口言善,身行惡,國妖也”,把能否實踐道德作為道德建設的根本。因此,以什麼樣的態度來對待道德的核心、原則和規範,是道德建設和道德教育能否收到實際效果的決定環節。能夠做到“誠實守信”,身體力行道德規範,我們的道德建設就必然取得愈來愈大的進展;不能做到“誠實守信”,我們的道德建設就會淪為空談,人們的素質也就不可能得到提高。當前在我國出現的道德失範現象,歸根到底,都是同失去了“誠實守信”有重要關係,而要改變這種現象,就必須從加強“誠實守信”的建設入手。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人若無信,不知其可也。”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和起碼的道德修養。為人以誠,待人以信,不但是人的內在品質和精神要求,也應該是社會的規範。今天,誠信已經是社會生活對人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一個人獲得社會認可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