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的願望應該是給人益處和樂趣,他寫的東西應該給人以快感,同時對生活有幫助。
——賀拉斯
作為公眾行為的文藝活動,必然體現著公眾的價值觀念和態度。而在城市社會中由於社會成員結構的複雜性,也使得文藝活動中所體現的價值觀念變得複雜起來。城市中,尤其是現代都市中,多樣的乃至互相衝突的價值觀念使得都市的藝術文化活動和文化建設的問題成為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問題。換句話說,在都市文化環境中要談論藝術的價值問題,我們幾乎不可能離開“這種價值是對誰而言”這樣的問題。
不同文化層次的人有不同的藝術需要,這在上古時代就已經為人所知了。表達這種層次差異的最經典的說法就是先秦時代的宋玉對楚王問中所說的“陽春白雪”與“下裏巴人”的關係問題。就這個故事而言,“陽春白雪”與“下裏巴人”的區別不能說沒有相互矛盾、衝突的意味。因為宋玉的本意就是想通過這個故事來說明自己之所以受人非議的原因。也就是說,正是“下裏巴人”與“陽春白雪”的差異造成了下層文化對上層文化的不理解和嫉恨乃至敵視。但宋玉之所以要用這個故事來為自己辯解,這本身就說明那種嫉恨和敵視是不應當的,他希望通過自我辯解來使楚王相信他是屬於那種“陽春白雪”式的人物,應當受到人們的尊重而不是嫉恨和敵視。這正是傳統文化的秩序性造成的統一結構中的文化層次觀念:人們承認差異,但並不等於也同時承認了不同層次差異造成的對立衝突也是合理的。相反,在傳統觀念看來下層文化對上層文化的懷疑和敵意是應當被否定的一種感情。這種觀念甚至一直延續到現代派藝術家的價值觀念中,如康定斯基在《藝術裏的精神》一書中提到的“三角形的運動”就是表達的這樣一種層次藝術價值觀。就城市而言,這種文化層次的表現最主要的就是城市中代表城市文化大眾性質的市民階層與代表統治城市的傳統和意識形態的文人士大夫階層。
自唐代安史之亂後,中國古代的城市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開始發展起了更加商業化、平民化的城市。與此同時,城市的公眾藝術活動——勾欄瓦舍的唱曲、說書、雜耍、戲曲等——也發展了起來。這些城市特有的藝術活動從形式和審美趣味來看當然是市民式的東西。文人士大夫雖也不時參與進去,但在這類城市活動發展的早期,市民藝術與士大夫的身份之間的差異還是很明顯的。所以當杜牧自稱沉溺於“十年一覺揚州夢”時,當然也就隻好甘於“贏得青樓薄幸名”,自認與士大夫身份不符了。宋代才子柳永也是如此。他與城市藝術與娛樂生活的關係如此密切,以致於被人認為凡有井水處,就有柳永詞。結果按照傳說就是被皇帝以“且去填詞”一語定了終身,永遠褫奪了士大夫的名分。
當然,盡管有這些地位、身份和趣味方麵的差異,但從基本的價值觀念來看,市民似乎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價值訴求與文人士大夫的價值觀念有什麼衝突。比如在典型的市民文學如宋元以來的話本中,士人才子往往是作為受稱讚的對象,盡管從市民角度描寫出來的才子形象與文人才子趣味與實際上正統的文人趣味之間已有了不小的差距。但隨著城市文化的發展,文人和文人趣味逐漸在市民那裏成了迂腐的和受嘲謔的東西。清代著名戲曲作家李漁在喜劇《風箏誤》中寫了一個市井氣十足的紈絝闊少戚施,他在定場詩上譏刺自己的義兄、書生韓琦仲說:
有趣的事,不見他做;沒興的事,偏強人為。良民犯何罪孽?動不動要捉我會文做詩;清客有何受用?是不是便教人燒香著棋。好衣袖被香爐擦破,破物事當古董收回;好髭須被吟詩拈斷,斷紙筋當秘籍攜歸……自家戚公子,字友先的便是。一向坐在書房,被老韓磨滅不過。連日同幾個幫閑,在外麵賭錢、嫖妓、打雙陸、蹴氣球,何等快樂……我想古來製作的聖人,最是有趣,到一個時節,就製一件東西,與人頑耍。不像文、周、孔、孟那一班道學先生,做這幾部經書下來,把人活活的磨死。
在這段話語中,市民的趣味與文人的趣味之間的衝突被揭示了出來。雖然從整個故事所表現的基本價值觀念來看,戚施是一個受嘲諷、貶斥的人物,他所表現出的市民趣味當然也應當是在受嘲諷、貶斥之列。但故事的整體意圖和具體的情趣感受之間畢竟還有差異。在上麵的這段引文中就明顯可以看出,盡管這一整段情節的意義是嘲諷戚施,戚施所說的那些話卻顯然是在嘲諷韓琦仲那樣的迂腐文人。或許從觀念上講,李漁未必會同情戚施這樣的人物;但從感覺上看,這一段文字所表現的機趣和嘲謔意味則表現出李漁趣味的另一麵,即對傳統文人的迂腐趣味不滿和對市民趣味的欣賞。這意味著在這個時期的城市文化中,文人的趣味和市民的趣味已分化為不同社會圈層各自相對獨立甚或衝突的要求。
19世紀德國著名作家海涅寫過一篇短篇小說名叫(帕格尼尼》。在這篇小說中他描寫了一次欣賞帕格尼尼的小提琴獨奏音樂會的過程,故事中著力刻畫了一個魔鬼般的音樂天才帕格尼尼的形象。故事中對帕格尼尼個人形象和他的音樂的描寫都是充滿主觀情感色彩和想像力的東西,當然不足以使我們獲得關於帕格尼尼和他的演奏藝術的知識。但在小說中對圍繞著音樂會的社會環境的描繪卻可以使我們從中看出城市中不同文化圈層的趣味特點:
音樂會在漢堡喜劇院舉行,愛好藝術的公眾提早便把劇場擠得滿滿的,我好不容易才在樂池旁邊搶到了個座位。盡管那天是收發郵件的日子,我仍在頭等包廂中看見了漢堡整個有教養的商業界、銀行家和其他百萬富翁的奧林普斯,咖啡大王、食糖大王以及他們胖胖的王後,還有汪德拉姆的朱諾和德雷克瓦爾的阿芙洛狄特,全部濟濟於一堂。大廳中一派宗教肅穆氣氛。人人眼睛盯著舞台,個個耳朵豎著傾聽。我鄰座是一位上了年歲的皮貨經紀人,他先生也把塞在耳朵裏的肮髒棉球掏出來,以便把花了他兩個銀元門票錢的寶貴聲音盡可能多地吸進去……
這段描寫充滿了對商人的諷刺意味。在海涅看來,真正高尚的音樂是“永遠不可能用耳朵去聽;它隻讓你在與愛人心貼著心的靜靜的夜裏,用自己的心去夢”的東西。海涅整篇小說對帕格尼尼音樂的描寫都是這樣用夢境和幻覺構成的。這顯然是文學家特有的想像力的產物,是那些腦滿腸肥的商人們所無法夢見的。小說中在描寫帕格尼尼音樂的神奇魅力的同時,一再地提到坐在故事的敘述人身邊的那個皮貨經紀人如何不知趣地在他耳邊聒噪:
“了不起,太了不起啦!單憑這一下子,就已值兩塊銀元!”我鄰座的皮貨經紀人一邊搔耳朵,一邊發著感慨。
……
“可惜,太可惜啦!”我耳畔又傳來皮貨商的聲音,“他的一根弦崩了,這得怪他一個勁兒地老是pizzikati!”
……
“這就是著名的G弦演奏嗬。果真名不虛傳!”我的鄰座指點著。“鄙人也玩玩小提琴哩,知道要拉好它絕非易事。”他又說。
可以看出,那些慕名而來的商人們並非都是一竅不通的音樂門外漢。他們與敘述人一樣對音樂感興趣。“盡管那天是收發郵件的日子,我仍在頭等包廂中看見了漢堡整個有教養的商業界……”這裏所說的“收發郵件”雲雲當然是譏諷那些商人們本來應當去幹些商務函件處理之類對他們而言更要緊的事。然而他們居然會出現在頭等包廂裏,表明這些腦滿腸肥的人物們畢竟對帕格尼尼的音樂還真有興趣。至於那位皮貨經紀人,盡管俗不可耐卻也要“玩玩小提琴哩”,可見也不是不懂裝懂假充斯文之輩。但在海涅看來,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興趣。那些頭等包廂裏的觀眾們的喝彩和皮貨商指手畫腳的批評,所表現的是小市民的興趣,與海涅心目中的那種隻屬於文學家天才的想像力和敏感氣質的音樂欣賞趣味完全不相幹,隻不過是坐在同一個劇院裏,聽的是同一個音樂家的演奏而已。)
如果說海涅對音樂欣賞的興趣帶著過多的文學性和個人色彩的話,那麼另外一位真正的音樂家對音樂趣味的看法似乎更能說明這種趣味衝突。這就是音樂家瓦格納所寫的小說《朝拜貝多芬》中表現的東西。小說中寫的是一位窮困潦倒的年輕音樂家朝聖般去看望貝多芬的事。書中這樣描繪貝多芬對於這位年輕人的意義:
……隻記得一天晚上我第一次去聽貝多芬的交響曲演出,隨後我發燒病倒,而當我重新康複之後,我就成了音樂家。或者就是由於這個緣故,盡管隨著時間的推移我也熟悉了其它一些優美的音樂,但我格外喜愛、尊敬和崇拜貝多芬。
這裏對貝多芬音樂的意義作了一種近乎神化的渲染。這種意義當然是對那位窮苦的年輕人而言的。他對貝多芬崇拜到如此地步,甚至覺得他“不能想像貝多芬和我們一樣吃麵包,呼吸空氣”。然而這種神聖的感情並不簡單地屬於貝多芬音樂的產物,它是對窮苦的年輕音樂家這類人所具有的特殊意義。故事中講到,這位朝聖者在路上遇到了一群江湖藝人,他同他們一起演奏起了貝多芬的七重奏,“演奏得那麼純正、準確,懷有一種深沉的感情,那些最出色的演奏家也很少能做到這點”。也就是說,在他看來,對貝多芬的理解不是一個一般意義上的藝術修養和技巧的問題,而是一種特殊的精神和人格品位的表現。他在表現對貝多芬的崇拜的同時,也同樣寫到了另一種貝多芬的欣賞者,一種在他看來完全不符合貝多芬藝術精神的人格和藝術趣味:
當我們正在演奏終曲時,沿著大路駛來了一輛華麗的旅行車,它緩慢而無聲地靠近了我們,最終停在我們跟前。一位身材格外修長,頭發格外金黃的年輕人舒適地坐在車內,相當專注地聽我們演奏,隨後他掏出一個信封,在上麵寫了幾個字。接著他從車裏拋出一枚金幣就繼續趕路了,與此同時他對他的仆人說了幾句英語,這使我知道他一定是一個英國人。
在這裏,英國人的所作所為表明他是一個有教養的商人。他懂音樂,但決不是瓦格納心目中的音樂欣賞者。這位英國人很有錢,他也崇拜貝多芬,也要去維也納見貝多芬。“可我覺得,徒步的朝聖者雖然辛苦,卻比那些到那裏去的傲慢和派頭十足的人更神聖些”,那位年輕的窮音樂家這樣想。事實上,在後麵的故事中特別強調的也正是這一點。那位英國人不屈不撓地跟定了這位年輕人,執意要見貝多芬,而即使是貝多芬本人也對所有來訪的英國人都深惡痛絕,堅決不肯見。最後這位英國人由於他超乎常人的固執和狡詐而跟著年輕人見到了貝多芬,並且把他自己的作品送上請貝多芬指教。貝多芬一怒之下在他的樂譜封麵上打了個大大的叉。那麼,年輕人和貝多芬有什麼理由鄙視那位英國人呢?在故事的最後是這樣描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