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為何不能任性
特別策劃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談到簡政放權時說,要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總理一句“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在這個春天迅速傳播開來,這既是推動改革落地生根的箴言,更是嚴格約束權力的誡令。
束權謀善政,用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用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通過約束權力構建善政,從而給全麵深化改革清障開路。“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道出了權力在深化改革中的去向和在市場經濟中應處的位置。
用權、治權是一門古老的學問,“任性”幾乎是權力的天性,治理“權力的任性”也是現代政治的難題之一。對權力任性的規製,根本上是如何用權、治權的問題。孟德斯鳩曾說過,“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一條萬古不易的經驗。有權力的人往往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阿克頓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這兩句話基本上概況了權力任性的主要表現形式,即:濫用權力,獨斷專行,缺乏監督和製約,權力邊界不清晰。如果將以上幾點概括為妄為的話,任性還包括權力的不作為。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奇跡”的產生,種種成就的實現,無疑與政府對公共權力的有效行使密切相關。不過,民眾在享受著“有為”政府之福的同時,也不時遭遇著“任性”權力之痛。2015年是中國全麵深化改革的關鍵年,新的發展形勢對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把握發展時機,更加奮發有為,帶領中國各族人民和社會各界將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全麵深化改革、全麵依法治國、全麵從嚴治黨推向深入。如果權力“任性”妄為的問題不加消除,不作為的局麵不加改變,不僅會給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帶來不可小覷的負麵影響,還會影響改革目標的實現,更甚者還會損壞政府公信力,造成社會分裂,動搖政府執政根基和社會穩定團結的大局。因此充分認識權力任性的危害,深刻把握其發生機理,厘清權力與市場的邊界,樹立全新的施政理念,實施有效的防控措施,營造有利於形成有為政府的社會環境,才能對權力形成有效的約束,實現良善的國家治理。
近兩年來,八項規定的出台、四風建設的推進、行政審批權的下放以及中紀委巡視組製度的進一步完善,對防止權力“任性”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這些還遠遠不夠,想讓權力徹底不能“任性”,還需要繼續消除權力能夠“任性”的空間。
為什麼權力不能“任性”、“權力任性”反映了怎樣的政治生態、執政風氣?“權力任性”的製度邏輯、運作機製及其主要表現是什麼?如何用法治思維破解權力任性、消除權力任性的空間?如何使權力“不能”任性與“不敢”任性?在遏製權力任性的同時,如何使得政府在治理改革中仍然“有為”、避免懶政怠政,兩者的關係如何平衡?本期策劃特邀請專家從上述方麵破解權力任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