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從官員到老板——王星焰的高台跳水(一)(1 / 2)

1993年,王星焰作為人才被引進到海南,在海南省某部門下屬的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擔任副總經理。由於王星焰是副處級,所以隻能做副總,但他是主持工作的副總。那時候海南的房地產生意非常好做,王星焰剛剛在澄邁的老城花三萬塊錢一畝買了一千畝海灘地,一轉手就是五萬塊一畝賣出去。事實上,那一千畝地到底在哪裏他還說不清楚,買賣的隻是一套批文和圖紙,錢也隻是付了一份定金,兩千萬就到手了。信不信由你,那時候的錢就是這麼好賺。但那時候王星焰還不是老板,他賺的錢全部屬於國家,屬於某部門下屬的那個放地產開發公司的。

兩千萬賺到手之後,王星焰站穩了腳跟。這時候,他考慮最多的一個問題是如何把國家的錢轉化為自己的錢。貪汙王星焰不敢,風險太大,要想沒有風險地把國家的錢變成自己的錢,不動腦筋不行。王星焰那段時間天天動腦筋。他動腦筋的時候,就使自己處於半睡半醒的“眯盹”狀態,這種狀態使他感到自己的大腦才特別清醒,常常嫩冒出許多奇思妙想來。終於有一天,王星焰想通了:不是把國家的錢變成自己的錢,而是要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國家資源來為自己創造財富!這樣才能安全和沒有風險,也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王星焰開始瘋狂地交朋友。他發現交朋友就可以充分地利用自己掌握的國家資源。比如自己作為“政府官員”的身份,比如自己可以報銷一切“招待費”。那時候王星焰相信一個真理:朋友就是財富。他相信,朋友多了,他自然就能有發財的機會。果然,王星焰的慷慨大方和“政府官員”的身份很快就為他在當時的海南房地產界交了一大批朋友並取得了廣泛的信任。這時候,他私下裏為自己注冊了一個公司。那時候海南提出了一個革命性的口號,叫做“以超常規的方法獲得超常規的速度”,既然是超常規,那麼注冊公司就相當容易,容易到根本不要注冊資金,隻要繳納相應的費用就可以。

公司注冊完畢後,王星焰找到一個好項目,一個真正的好項目,比當初澄邁老城的海灘地還要好的好項目,但是這一次他並不打算讓由他主持工作的公司做,而準備“自己做”,由他自己私下注冊的那個公司做。

由於身份特殊,信譽良好,在找好下家的前提下,王星焰與上家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書”。所謂的“合作開發”,其實就是土地買賣,因為上家是拿固定回報的,並且固定回報要在一個星期之內拿足百分之九十五,隻留下百分之五的尾巴,相當於全部付清了。由於王星焰“政府官員”的身份和前麵所做的鋪墊工作到位,對方並沒有對王星焰的“三無公司”認真考察,稀裏糊塗地就與王星焰簽了合同。然而合同是簽了,但王星焰並沒有錢支付定金,而要是支付不了定金,上家是不會給他批文和紅線圖原件的,如果下家見不到這些原件也同樣不會付給王星焰定金。王星焰還是玩不轉。

王星焰想到了開空頭支票,憑王星焰當時的地位和影響力,開個空頭支票上家也會把原件給他,但如果那麼做,王星焰不僅名聲很壞,而且弄不好還要吃官司;王星焰也想耍小聰明,故意將支票上的某個號碼填顛倒,或將公司名稱中某一個字寫成繁體,但如果被人當場識破怎麼辦?對方也絕非等閑之輩,這些雕蟲小技不一定騙得了他。思前想後,到手的錢不能不賺,要冒險,又要盡可能做到萬無一失,於是開動腦筋,“眯盹”了整整一夜,終於想出了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