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民風 (1)(1 / 3)

靈魂

《左傳·昭公七年》中雲:“子產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生魂’。”唐人孔穎達對此的解釋是:“魂魄,神靈之名,本從形氣而有;形氣既殊,魂魄亦異。附形之靈曰魄,附氣之神曰魂也。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為聲,此則魂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大戴禮記·曾子天園》中雲:“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淮南子》中曰:“天氣為魂,地氣為魄,魂魄代表了天地。”

在我國民俗文化中,認為靈魂是雞。雞在鬼文化中是一個重要的文化因子。民間傳統觀念認為雞可以代替人的靈魂。在《搜神記》中有夏侯弘用巫術殺雞來代替人死的故事。也有說,靈魂是鳥。晉人崔豹在《古今注》中雲:“楚魂鳥,一名亡魂鳥。楚懷王……死於秦,後於寒食月後,人見於楚,代而為鳥,名楚魂。”在我國古籍中和民俗習慣中都有靈魂是鳥的記載和說法,以鳥來象征靈魂,也就是說靈魂會像鳥一樣飛翔。《三國誌·魏書·東夷傳》中說:弁辰人“以大鳥羽送死,其意欲使魂氣飛揚。”

“鳥”是一個飛禽類的總稱,將其具體到某一類飛禽時才有了引魂、報信的作用,例如:鳳凰可以將人的靈魂引到天國,在《楚辭·大招》中就有這種說法。仙鶴在民間被認為是引魂鳥,《西漢帛畫》上記載了這一說法,說引頸長鳴的仙鶴可以將人的靈魂引上天堂。《吳越春秋·闔閭內傳》中說,吳王小女葬時,陵墓前“舞白鶴”。鶴及鶴舞在漢代以後,被道家塗上了一層神秘主義的色彩,不僅將鶴視為“神仙”的象征,而且將其轉化為長壽的標誌。《淮南子·說林訓》中說:“鶴壽千歲,以極其遊。”這裏雖然將鶴強調為與長壽有著密切的關係,但其實質是從導魂鳥的用意中衍化出來的。

無論靈魂被說成是鳥還是雞,民間卻將二者兼而用之。陝北民間將鶴用於“導魂鳥”,用它作為“幡”的頂形,在喪葬隊伍中由長孫扛著走在隊伍的前麵。也用於導引亡魂升入天堂,如在靈棚上書以“駕鶴西去”或“駕鶴仙遊”,祝願死者早日升到天堂。也將雞用於導魂的,如在出殯時,棺材上要蹲伏一隻公雞,即以此雞來代表靈魂,跟隨屍體一起來到墓地後放逐山野。也有殺雞祭祀,並將雞血灑入墓坑,以示靈魂跟隨亡人去了。陝北民間則不予宰殺,在下棺後,由陰陽手執魂幡和公雞招魂,將“雞魂”招入墓中後放於山中,任其自生自滅。

雞在陝北喪禮中用的較多,人死亡之時,男用草雞,女用公雞,將雞置於亡人身下壓死,雞與人一起死掉,稱為“倒頭雞”。其意是,作為“靈魂”雞隨人而去。在起殃時也要用雞,在發靈時也要用雞,其實,就是靈魂為雞的觀念在喪禮中的反映。

民間還有靈魂在陽光下是以“影子”顯現出來的說法,因此,白族人在下葬時,人不能站在墓坑的西邊,如果站在西邊,太陽就會把影子送入墓坑,作為靈魂的影子就會被壓在棺材下而被埋掉。因此,他們有一首歌唱道:“靈魂最先出,影子是魂祖。”白族人的這一葬俗是在下午舉行的,陝北民間大都在太陽未出山時舉行葬儀,也有於日出後的上午舉行葬儀,那麼,人們就不能站在墓坑的東邊,以防影子投入墓坑。這也是陝北葬儀為何要在日出前舉行的原因。人們也忌諱在為死者入殮時將影子投入棺中,因此,入殮也大都在日出前或日落後舉行。並且,除有關人員外,其他人則避遠一些。

在影子是靈魂觀下,人們很忌諱有人踐踏自己的影子。

在靈魂中又有三魂之說。

一、生魂,也就是生命魂,它始終與生命結合在一起,生命終結時,它立刻離開軀體,甚至提前離去。在蒙古薩滿教觀念中,生魂是永生魂,當人死後,永生魂離開軀殼,但此魂是不滅的,還和活著的人生活在一起。雖然家人看不見這個生魂,但這個生魂卻可以為他的子孫後代謀福。為此,家人們便經常祭祀永生魂。突厥語族的塔塔爾人認為,生魂是存在於人的頭蓋骨中的,整個頭部都是生魂的住所,臉麵是魂的外形。臉色不好,頭部昏迷,便是生魂受到挫傷的表現。

二、遊魂,它是一種可以暫時從人的身體中遊離出去,到了一定時候又歸回到身體的魂。我國北方各民族普遍認為,這種魂在人睡眠時離開軀體外出,甚至可以去到那些不曾認識的地方與那裏的靈魂發生接觸和聯係。所以,人在睡夢中所見到的一切景象,說的一切話和辦的各種事,都是遊魂所為。

在薩滿教的傳說中,人在睡眠以後,魂是從鼻子裏偷偷溜走的,當人將要醒來時,魂又從原路返回體內。也有從耳朵出入的說法。甚至說,人在張口出氣時,魂可以從人口中出去,進入到遊魂世界,什麼時候合住了口,就表明魂已歸附在體內。所以,人睡覺老張著口,就說明魂老在體外。

三、轉世魂,民間認為,此魂是最後離開人體,使人死去的魂靈。它有獲得新生的能力,所以被稱做“轉世魂”,即脫離死者另行投胎轉世。赫哲族人稱這種魂為“貴雅庫”,是由專司投胎轉生的神創造的。在轉生魂的觀念下,認為婦女不孕或流產現象被認為是沒有了“轉生魂”或此魂被別人搶走了。

靈魂轉世在侗族中素有“七魂說”和“三魂說”。“七魂說”認為人有七個靈魂,當人死後,七個靈魂中有一個去守墳,其餘六個都去轉世投胎。“三魂說”認為,人隻有三個魂,當人死後,三個靈魂都離開人體,一個去守墳,一個去守家,另外一個去投胎轉世。同時認為,那些非正常死亡的人,他的靈魂不可能去守墳和守家,就成了遊蕩的孤魂野鬼,但是可以轉世。

三魂七魄

三魂是薩滿教的靈魂觀,但在信仰薩滿教的不同民族中,對三魂持有不同的觀點。

滿族薩滿教認為,人的三魂是指:其一,“命魂”。在滿語中為“發揚阿”,就是說,命魂是人和各種生物都有的魂,沒有它,就沒有生命,人主要是靠這個魂才活在世上。其二,“浮魂”。浮魂是以兩種形態反映出來的。一種以夢魂形態顯現,人做夢就是浮魂作用的結果。因為浮魂是可以暫時遊離和徘徊在主體之外與其他生物主體之間相互發生聯絡關係,並將這種聯絡關係帶回到人體,就成為夢。浮魂也是人和禽獸以及魚蟲等動物都具有的一個魂。浮魂的另一個形態就是“意念”,它是人的“求知魂”。人的意誌卜擇、暗示、潛誘、慧測、靈技等,都源於這個魂的潛在作用。因此,它比夢魂更為活躍。其三,真魂。滿語為“恩出發揚阿”,其意思是“神魂”。它是人與動物最有生命力的本魂,是永生魂,能夠轉生的魂。其魂藏於牙齒、骨竅和頭發之中。

赫哲族的薩滿教則認為,人的三魂是指:其一,“奧倫”,其意思是“生命之魂”,是與人的生命同始終的,人死以後,生命魂永遠消失。其二,“哈尼”,意思是思想魂。思想魂可以暫時離開肉體與別的靈魂發生關係。人死以後,思想魂是不滅的,還可以在家裏看靈,在外守墳。到了周年之際,才由薩滿將其送到“陰間”居住。其三,“法雅古”,意思是“轉生魂”。轉生魂具有創造未來的能力。人死以後轉生魂要把生前所走過的路重新走一遍,在出殯之日才被“勾魂鬼”帶去,進入生死輪回階段,重新轉世。轉生魂要走完生前的路,男子需要七天,女子需要九天。

蒙古族薩滿教認為人的三魂是:其一,“永存魂”。人死以後,永存魂是不會消失的,它繼續和活著的人處在一起,為他的子孫謀福。也正因為如此:人們才經常祭祀他,供他吃喝。其二,“心底魂”或稱“暫時魂”。心底魂是不完全離開人體的,經常在人的周圍遊弋而不遠離。但人的睡覺現象就是因為此魂暫時離開了人體,當它回到人體以後,人就醒了。人死亡以後,此魂消失。其三,“轉世魂”。人死以後,轉世魂完全離開人體,轉世他處,從此改變了容貌和本性。

三魂在道教中是一個修煉名詞。《太玄》中以三為木,以四為金。我國中醫認為,人的五髒中,肝屬東方之木而藏魂,肺屬西方之金而藏魄。道教將中醫髒腑理論借鑒過來與三魂觀結合起來,附會於人,亦認為人有三魂,並強調,凡修煉者不要為三魂所製,須製禦陰雜之氣,使清陽之氣久居於人身之中,隻有如此,才能“神氣常堅,精華不散,則人不衰老”。《抱樸子·地真》雲:“欲得通神,當金水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中三魂七魄。”並定三魂之名為:一名“胎光”,二名“爽靈”,三名“幽精”,與薩滿教所言之三魂有異。道教的修煉之法中有“攝三魂”之法。可見,道教所說的“三魂”是源於修煉之說,並非人體之內的“魂”。《雲笈七簽》卷五十四《魂神》中雲“謂之七魄之名謂,一屍狗,二伏矢,三雀陰,四吞賊,五非毒,六除穢,七臭肺”。有此“七魄”之名,民間的“三魂七魄”俗信就完備了。但殊不知道教所雲“三魂七魄”不僅與薩滿教之三魂相差甚遠,也與民間的三魂七魄俗信毫無關係,實是一種靈魂觀的雜燴。但已形成習俗,相沿認可。

陝北民間的“三魂七魄”觀就是在以上這些觀點的基礎上形成的。如生魂,就是滿族薩滿教中的命魂和赫哲族薩滿教中的生命之魂,又將蒙古族薩滿教中對永存之魂的信仰借鑒過來,祭祀生魂,以祈得到生魂的保佑,也將赫哲族薩滿教中的思想魂借鑒過來,說生魂可以經常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另如,陝北民間所說的遊魂就是滿語薩滿教中的浮魂和赫哲族薩滿教中的思想魂,轉生魂是運用了蒙古族薩滿教中的轉世魂觀點。總之,陝北民間的三魂觀是滿、蒙、赫哲等族三魂觀點的總彙各有取舍。民間沒有七魄信仰,所以也沒有七魄的名稱和七魄的理論觀念。從道教那裏將七魄說法借鑒過來完全是為了語法使用。如,我國民間常有“三災六難”、“四喜五福”等說法,道教觀念和中醫理念又有魂魄說法,所以,民間將其借用過來,組成“三魂七魄”一詞,但無七魄的具體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