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統一女真(1)(3 / 3)

攻占烏拉

烏拉部,居住在烏拉河流域,,海西女真四部中,它離建州最遠。烏拉貝勒所住之城為烏拉城,在烏拉河東岸,今吉林市北。努爾哈赤征服烏拉的過程中,主要是與布占泰交鋒。

明萬曆初至二十四年,烏拉部貝勒是滿泰。滿泰曾派其弟布占泰貝勒率兵,參加了以葉赫貝勒納林布祿、布齋為首的九部聯軍,進攻建州。萬曆二十一年九月,布占泰在古勒山戰敗被俘。

生擒布占泰的將士稟告努爾哈赤說:“我得此人,欲殺之,彼自呼毋殺,許與贖貨,因此縛來。”努爾哈赤問被俘之人:“爾何人也?”其人叩首答曰:“我乃烏拉國滿泰之弟布占泰,今被擒,生死隻在貝勒。”努爾哈赤命解其縛,“賜猞狸猻裘養之”。

萬曆二十四年七月,努爾哈赤放布占泰回烏拉,令圖爾坤黃占、博爾坤蜚揚古二臣護送。行至途中,滿泰貝勒及其子在所屬村中,因淫村內二婦,被二婦的丈夫殺死。布占泰到達烏拉後,其叔興尼雅貝勒欲謀殺布占泰,奪貝勒位,圖爾坤黃占二位大臣“保守門戶甚嚴”,興尼雅不能加害布占泰,叛投葉赫,於是市占泰繼其兄位,當上了烏拉國主。

布占泰感太祖二次再生,恩猶父子,將妹送與舒爾哈齊貝勒為妻。布占泰因與葉赫通,將滿泰妻都都氏所珍銅使送與納林布祿。二十六年十二月,布占泰帶從者三百人來建州拜謁,努爾哈赤以弟舒爾哈齊貝勒之女額實泰嫁與布占泰。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布占泰送其兄滿泰之女阿巴亥,嫁與努爾哈赤為妃。不久,布占泰又求準,努爾哈赤以己女穆庫什及舒爾哈齊之女娥恩嫁與布占泰。

盡管努爾哈赤對布占泰恩逾泰山,布占泰先後與努爾哈赤五次聯姻,多次盟誓,但布占泰還是“變了心”,與努爾哈赤作對,密遣大軍,攔路劫殺舒爾哈齊、褚英、代善護送東海瓦爾喀新附部眾,在烏碣岩雙方大戰,烏拉兵敗。以上《滿洲實錄》等書對布占泰的描述,有可信者,也有失真之處。

可信者是布占泰曾被俘,被“恩養”,後釋放回國,當上烏拉部貝勒,與努爾哈赤、舒爾哈齊聯姻婚娶,後來在烏碣岩雙方交戰,布占泰兵敗撤走,這些敘述,符合事實,可以相信。但《滿洲實錄》等書對布占泰及其與建州,與努爾哈赤關係的描述,失真之處、故意含混之處卻也不少。比如,努爾哈赤為什麼要對布占泰赦而不殺,予以“恩養”?隻是如書中所說淑勒貝勒發了善心嗎?顯然不是。對戰陣被俘者,隻要不是與淑勒貝勒不共戴天的仇人,或是對其統治有嚴重威脅且敵對到底的部長、貝勒、台吉、官將,努爾哈赤一般都是“恩養”,是諸申者,編入牛錄,照樣是諸申,是部長、台吉、官將,則授與職銜,或為牛錄額真,或為大臣,有的還將自己的公主和弟弟之女兒嫁與該部長、貝勒、台吉為妻,如像哈達貝勒蒙格布祿之子烏爾古岱,便娶了努爾哈赤之女,成為額駙。

布占泰被俘後,願意降順,口稱“生死惟貝勒命”,努爾哈赤當然會允準布占泰的要求,赦而不殺。並且,這樣做,與烏拉及布占泰在努爾哈赤統一女真各部的進程中所占據的地位,也不是沒有關聯的。

當時,阻礙建州發展的最大的敵國,是葉赫,而不是烏拉,努爾哈赤此時勢力還不夠強,不能同時進攻葉赫與烏拉,烏拉離建州又遠,足足有七八天的途程,而葉赫距建州隻三四日途程,努爾哈赤當然要明智地實行遠交近攻的策略,先置烏拉於不問,且與之交往和好,以爭取時間,積極擴大轄地,招兵買馬,待統一建州女真部落,招撫和征服部分東海女真,吞並鄰近的哈達、輝發以後,再來考慮烏拉的問題。

還要看到,努爾哈赤是位善識人才的“伯樂”,對人的才幹、武藝,是認得清的。布占泰被俘後留在建州“恩養”的將近四年裏,努爾哈赤定會看出布占泰不是平庸之輩,如能將其收為己用,或是爭取其為鄰部之友,必有利於建州的發展,何況布占泰還是烏拉國主滿泰貝勒惟一的親弟弟,他能歸順於己,定會在烏拉發揮有益於建州的影響。

因此,努爾哈赤不僅“恩養”布占泰,放其回國,還與其五次聯姻,將一個女兒兩個侄女嫁其為妻,自己又和親弟舒爾哈齊分別娶了布占泰的妹妹和侄女,並且自己娶的布占泰之侄女,後來成了後金國的大福金,生了阿濟格、多爾袞、多鐸三位“全旗之主”的大貝勒。

再如,按照《滿洲實錄》等書的敘述,布占泰是個膽小如鼠貪生怕死之輩,沒有什麼本事,且品質惡劣,忘恩負義,經常變心,甚至埋伏大軍,要劫殺嶽父和女婿舒爾哈齊貝勒一行。這樣的描述,太失真了。

先以有恩而言,《滿洲實錄》所舉“太祖”有恩於布占泰之“恩”,不外三個方麵,一係俘後赦而不殺,恩養四年,二是遣人護送回國,使布占泰當上了烏拉國主,三是下嫁三位公主。俘而不殺,可以算是有恩,下嫁公主就不一定夠得上“恩”的標準。男婚女嫁,各有所求,市占泰並未因娶了努爾哈赤的女兒、侄女,帶來成百上千的人戶兵士和牲畜,帶來數以百裏計千裏計的陪嫁土地,或者是遇逢天災人禍而得到嶽父大人的援兵,避免了亡國之難,這些情形皆未出現,怎能說是有恩。

至於讓布占泰當上了烏拉國主之事,乍一看來,似乎的確對布占泰有恩,而且思重於山,努爾哈赤應被布占泰供奉為“恩逾再生”的大恩人,然而,略加推敲,此說又似有破綻。《滿洲實錄》卷二說:滿泰父子二人淫其村婦,被村婦之夫殺死。布占泰回到烏拉後,“滿泰叔父興尼雅謀殺布占泰,欲奪其位”,因努爾哈赤派遣圖爾坤、煌占二位大臣護送布占泰回國,“二大臣保守門戶甚嚴,不能加害,於是興尼雅投葉赫而去”。這就是說努爾哈赤借“護送”為辭,遣軍進入烏拉,圖謀在烏拉部扶植起對己有利的親建州的勢力,恰逢滿泰被殺,便乘機支持布占泰,奪了烏拉國主之位,為加速統一海西女真準備了有利條件。

對於努爾哈赤的如此設想和安排,不能不說是相當高明的。處於這樣形勢下的布占泰,照說應該感謝努爾哈赤的大恩,從此緊跟建州王子,讓自己轄治的烏拉部成為建州的附庸國。一般來說,處在強大的建州威脅之下又是被建州大臣扶立為新國主的人,十有九個是會這樣做的,既懼其威,又感其恩,這樣做是符合邏輯的。可是,布占泰沒有走這條路,努爾哈赤對布占泰的判斷出了差錯。

當時建州軍力確實相當強大,打敗了九部聯軍三萬,斬殺布齋貝勒,滅了哈達,亡了輝發,統一了建州女真各個部落,還吞並了不少東海女真部落,當時的烏拉元氣大傷,很難抵擋建州軍隊的進攻。努爾哈赤對布占泰又十分關照,扶植他登上了烏拉國主的寶座,布占泰對此大恩是不應該忘記的。可是,恩可以報,應該報,但怎樣報,報到什麼程度,卻是一個必須認真對待和正確解決的重大問題。在對待建州的態度這一關係到烏拉存亡興衰的關鍵問題上,布占泰顯示了非凡的才幹和巨大的勇氣,表明了他決不像《滿洲實錄》等書所描述的那樣膽小怕事,而是一個身處逆境拒不屈服發奮圖強的有為之主。

布占泰成為烏拉國主以後,他的基本目標就是要振興烏拉,強大烏拉,不受建州的控製,形成建州、葉赫、烏拉三部“鼎立之勢”。布占泰采取的基本策略有二,一是竭力與建州和好,他與努爾哈赤曾先後五次聯姻,七次盟誓。萬曆二十四年布占泰繼位之後,即於當年十二月,以“感太祖二次再生,恩猶父子,將妹滹奈送太祖弟舒爾哈齊貝勒為妻”。另一方麵,他大力擴展轄區,尤其是特別努力征服招撫朝鮮境內六鎮“藩胡”和東海女真,增加人丁士卒。元末明初期間,許多女真進入朝鮮地區,耕牧居住,一些酋長還向朝鮮國王納貢稱臣,被朝鮮官府稱為“藩胡”,依靠他們作為藩籬。

努爾哈赤於明萬曆十一年起兵以後,一方麵爭取與朝鮮和好,另一方麵又努力爭取招服“藩胡”,增加人丁,並且取得了很大成效。布占泰留住建州四年,可能也看到了這個問題,便大力進行收服“藩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