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的另一個方麵的影響是,各旗有各旗的利益,即使旗主貝勒不去爭奪汗位,那麼,在日常生活中,由於利益的衝突,總會經常發生各種爭執和糾紛,這時,各旗的旗主自然而然地要保護本旗的利益,要擴大本旗的實力,各旗之間的爭權奪利是少不了的,一旦矛盾激化,衝突擴大,鬧得不可開交之時,說不定弟兄叔侄之間還會兵戎相見呢?
“分”的第三個方麵的影響是,意見分歧,在重大問題和緊要關頭時,各說各的,爭論不休,難以形成一致的意見,難以作出統一的代表全國政府的正確決定。過去,一切問題,雖有諸貝勒、大臣集議,但最終有汗父努爾哈赤定奪,責令各貝勒、大臣和各旗貫徹執行。現在,新汗沒有這個權,要事皆由八和碩貝勒集議而定,一旦出現各位旗主貝勒爭執不下的場麵,誰來集中,誰來決定,隻好議而不決了。
簡而言之,“分”是造成災難的罪魁禍首。新汗當然不願長期遭受實為若幹獨立小國之主的其他和碩貝勒挾製,一定想仿照汗父努爾哈赤的模樣,主宰金國一切,從而必然要與其他和碩貝勒發生衝突,君權與王權之爭日趨尖銳化。與此同時,各個和碩貝勒之間,勢力強弱不一,想法也難完全一致,議處國政時,很難秉公,權勢強大的貝勒會乘機為己牟利,偏袒本旗,欺淩弱小貝勒,和碩貝勒之間亦會互相傾軋。分必爭,爭必亂,亂必弱,在當時內部不穩、叛逃甚多,外部四麵皆敵,並且不久就在寧遠大敗的條件下,金國如果分解為爭吵不休、實力不強的八個小國,怎能迎敵明國軍隊的反撲,怎能打敗蒙古和朝鮮?很有可能陷入四麵楚歌的困境。
這固然是從理論上來加以分析和推測,但也不是毫無根據的,我們可以拿天聰年間的兩件大事予以論證。
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去世,諸貝勒遵照“共議國政”的己亥汗諭,集議任置四貝勒皇太極為新汗,改明年年號為天聰,金國正式進入了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新階段。
天聰元年(1627年)二月,二貝勒阿敏偕嶽托等貝勒進攻朝鮮,大敗敵軍,逼迫朝鮮國王訂立城下之盟。嶽托建議,和議既成、宜速班師,因為國中兵少,怕蒙古與明國乘機來攻。主帥阿敏堅持欲到朝鮮王京,並欲在彼地“屯種以居”,迎接妻子等來朝鮮。他又對杜度說:“他人願去者去,我叔侄二人可同住於此。”杜度不從。若按一般國家情形,將在外,君命可以不受。阿敏是主帥,又是四大貝勒之一,同行的濟爾哈朗、阿濟格、杜度、嶽托、碩托五位貝勒之中,隻有阿濟格是鑲白旗旗主貝勒。現在主帥、二大貝勒阿敏決定要留駐朝鮮,其他貝勒照說隻有服從的責任,不能再說半個不字了。這樣一來,必使留在都城沈陽的新汗和金國陷入困難處境,有遭受明軍進攻丟失沈陽的危險。
這時,令八旗大臣分坐商議,“七旗大臣所議皆同,獨阿敏本旗大臣顧三台等從阿敏議。”議久不決。
在這關鍵時刻,嶽托告訴阿敏之弟濟爾哈朗說:“汝兄所行逆理。汝盍諫止之。”“汝欲去則去,我自率我二旗兵還,若兩紅旗兵還,兩黃旗、兩白旗兵亦隨我還矣。”嶽托、濟爾哈朗與阿濟格等“同會於一所”,“共議遣人今朝鮮王定盟,以告阿敏”。濟爾哈朗亦以嶽托之言“力諫”,“阿敏乃從之”。
以上情形表明,這次出征的軍隊,在議處是留駐或是撤軍的重大問題時,將帥的態度和言行,不是按職務、權力、責任、義務來定,而是按旗而定,官將隻聽從本旗旗主貝勒的旨意,不理睬非本旗旗主的大帥的命令。嶽托、碩托是兩紅旗旗主貝勒代善之子,代表父親,紅旗將士隻聽他的命令,不管主帥阿敏怎麼說。阿濟格是鑲白旗旗主,自然也是其弟正白旗旗主多鐸的代表,阿濟格讚同嶽托之議,這兩個白旗的將領當然惟阿濟格馬首是瞻。
皇太極的正黃、鑲黃兩旗的將領,必然忠於君汗和旗主。正藍旗的將領以汗和大貝勒代善之意為準。因此,八旗大臣分別商議時,“七旗大臣所議皆同”,皆同意嶽托撤軍之議,不讚成主帥阿敏的主張,隻有阿敏自己鑲藍旗的大臣,才附合他的意見。而且,一旦阿敏拒絕嶽托之議,嶽托便要甩開主帥,徑自帶領自己兩個紅旗的將士離開朝鮮,返回沈陽,其他兩黃、兩白,正藍旗的將士亦必然隨同撤兵,隻留下主帥阿敏及其鑲藍旗士卒了,這個大帥豈不是與光杆司令差不多了。
在這裏,統率全軍的大帥阿敏的命令,抵不過歸其轄屬的大將嶽托、阿濟格等旗主貝勒或代表其旗主貝勒的父親的決定,帥管將、將聽命於帥的一般情形下軍隊將領之間的上下隸屬關係,在這裏被旗主貝勒與旗主貝勒之間的平等關係,以及身為主帥的旗主貝勒與其他旗的將領之間互不幹預、也無權幹預的各旗之間的獨立關係代替了,所以才出現了嶽托、阿濟格等大將否定主帥阿敏的命令,並且要甩開主帥徑自統領本旗將士返回的情形,終於也迫使主帥聽從屬下將領的意見,被迫班師。
嶽托、阿濟格等貝勒決定撤軍,反對主帥阿敏留駐朝鮮的決定和行動,是十分正確的,使剛繼任為新汗的皇太極和金國避免了一場大的災難。但是,由此也體現出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製的弊端。和碩貝勒權勢太大,如果不是嶽托硬頂,在軍的貝勒們聽從或附合主帥的決定,那就會釀成大禍了。
兩年以後的攻明之戰,更進一步顯示了“共治國政”製的危害。天聰初年的“共治國政”製,與努爾哈赤所定之製有著一定的差異,那就是提高和突出了三位大貝勒與新汗共治國政的格局,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位大貝勒與新汗皇太極共同主持軍國大政,裁處重大事件。天聰三年十月,新汗皇太極與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率嶽托等貝勒,統領大軍伐明。行至中途,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堅決反對征明,力主立即班師,以免進攻不利,兵無退路。皇太極決心進攻,但無力抵擋兩大貝勒的壓力,隻好被迫同意撤兵。嶽托、濟爾哈朗、薩哈廉、阿巴泰、杜度、阿濟格、豪格等貝勒一致支持汗的主張,兩大貝勒才放棄自己意見,請皇太極裁決。皇太極才發布軍令,進攻明國。這次征明,曆時五個半月,連敗明軍,每戰必勝,每攻必克,直抵北京城下,斬殺明國勇將山海關總兵趙率教,用反間計,使明帝冤殺總理天下勤王軍的督師袁崇煥,占了永平四城,掠取巨量人畜財帛,取得了巨大成功。如果皇太極沒有嶽托等貝勒的竭力支持,兩大貝勒不放棄退兵主張,這次征明就必然夭折而失敗。
總而言之,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製是製約金國發展的嚴重障礙,不能讓它長期延續下去。
努爾哈赤頒布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汗諭》時已屆晚年。他逐漸將權力移交給八和碩貝勒、特別是四大貝勒,進行權力過渡,以準備後事。
雞堡歸天
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爾哈赤寧遠兵敗,是他起兵自今受到的最大一次挫折,他為此心情沮喪,同時也為這時的國家大事擔憂。《清太祖武皇帝實錄》三月三日,記載他的引咎之言:
吾思慮之事甚多,意者朕心倦情而不留心於治道歟?國勢安危房情甘苦而不省察歟?功勳正直之人有所顛倒歟?再慮吾子嗣中果有效吾盡心為國者否?大臣等果俱勤謹於政事否?
他在晝夜殫思,稽省治策的失措,後金的困難,諸申的煩苦,忠奸的倒衡,臣吏的怠絀,子嗣的繼任等問題。努爾哈赤既在思索寧遠之敗的教訓,又在籌慮身後軍國的大計。但百思不得其解,陷於悶苦之中。
努爾哈赤為掩飾寧遠兵敗的鬱悶,重振士氣,把將士的不滿引向蒙古,以其背棄“若征明與之同征,和則與之同和”的盟誓,興師問罪。四月初四日,他率領諸貝勒大臣統兵西渡遼河。前鋒軍射死蒙古喀爾喀巴林部葉赫巴圖幼子囊努克。努爾哈赤派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以及濟爾哈朗、阿濟格、嶽等統兵往西拉木倫河,獲勝而歸。五月二十一日,蒙古科爾沁奧巴貝勒來沈陽,他出城十裏升帳迎接。但後金汗努爾哈赤這兩次重大軍政活動,《滿文老檔》闕載。看來,這時努爾哈赤或傷創未愈,或患病在身,亦或兼而有之。
勞師遠襲和奧巴歸服,這都不能排解努爾哈赤因寧遠兵敗而潛鬱在心靈深處的悲苦。久經疆場、攻無不克的後金汗,竟然會輸給一名初曆戰陣、嬰城孤守的袁崇煥?努爾哈赤思索、慚赧、痛苦、焦躁,食不甘味,寢不安眠,肝鬱不舒,積憤成疾。努爾哈赤創傷未愈,癰疽突發。他於七月二十三日往清河湯泉沐養,八月初一日,派二貝勒阿敏殺牛燒紙,祈禱神佑,但毫無效果,病勢危重,尋乘船順太子河回沈陽。
一六二六年(天啟六年,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後金汗努爾哈赤在由清河返回途中,至離沈陽四十裏的雞堡死去。《清太祖高皇帝實錄》記載:
(七月)癸已(二十三日),上不豫,幸清河坐湯。八月庚子朔,丙午(初七日),上大漸,欲還京,乘舟順太子河而下。使人召大妃來迎,入渾河。大妃至,流至雞堡,距沈陽城四十裏。庚戍(十一日),未刻,土崩。在位十一年,年六十有八。
大妃納喇氏見努爾哈赤死去,悲痛欲絕,泣不成聲。群臣抬著努爾哈赤靈樞至沈陽宮中。努爾哈赤的屍骨未寒,就發生汗位繼嗣之爭。
時四大貝勒為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四小貝勒為阿濟格、多爾袞、多鐸、濟爾哈朗。阿敏和濟爾哈朗為舒爾哈齊子,屬於旁支,不能爭位。莽古爾泰性魯鈍,或言曾弑其母繼妃富察氏,也不能爭位。承嗣汗位鼎爭者主要是皇太極、代善和納喇氏所出的多爾袞。大福晉納喇氏是努爾哈赤晚年的寵妃,為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的生母。努爾哈赤死時,多爾袞十五歲,多鐸十三歲,因受父汗偏愛,兩人領有正白、鑲白二旗,又有其三十七歲正當盛年的生母納喇氏控製於上,勢力強大。這自為皇太極等所難容。諸王以“遺言”為由,迫令納喇氏殉死:
後饒豐姿,然心懷嫉妒。每致帝不悅,雖有機變,終為帝之明所製。留之恐後為國亂,預遺吉於諸王曰:“俟吾終,必令殉為之”。請王以帝遺言告後,後支吾不從。諸王曰:“先帝有命,雖欲不從,不可得也”後遂服禮衣,盡以珠寶飾之,哀謂諸王曰:“吾自十二歲事先帝,豐在美食,已二十六年。吾不忍離,故相從於地下。吾二幼子多爾哄、多躲,當恩養之。”諸王泣而對曰:“二幼弟,晉等若不思養,是忘父也。豈有不恩養之理”!於是,後於十二日,辛亥,辰時,自盡。壽三十七。乃與帝同柩。
就這樣,大福晉納喇氏成為後金汗位爭奪的犧牲品。同時殉葬的還有二庶妃阿濟根和德因澤。
後來努爾哈赤的遺體葬於沈陽東石阻頭山,是為福陵,又稱東陵。
納喇氏死後,多爾袞與多鐸年少,失去依恃,無力爭奪汗位。汗位的爭繼主要在皇太極與代善二人之間角逐。代善雖為大貝勒,但性情“寬柔”,先已失寵,並被削奪一旗,無力與皇太極抗爭。他在努爾哈赤生前,因恐皇太極圖己,曾跪在其父麵前泣訴。這說明代善在與皇太極爭奪嗣位時已居下風。四貝勒皇太極兼領鑲黃、正黃二旗,“奢得眾心”,將卒精銳,“智勇俱全”,戰功獨多,又得到其兄正紅旗旗主貝勒代善的支持,遂得繼嗣父汗以登大位。但是,汗權的執行形式是四大貝勒共同聽政。他們並坐議政,實行貴族共治,暫未形成君主專製。
後金汗努爾哈赤死後,遼東巡撫袁崇煥向明廷奏報。“奴酋恥寧遠之敗,遂蓄慍患疽死”。朝鮮《李朝仁祖實錄》也作了記載:努爾哈赤於“七月間得肉毒病,林浴於遼東溫井(泉),而病勢漸重,回向沈陽之際,中路而斃,立其第四子(按:應為四貝勒)”。努爾哈赤之死與皇太極繼立,對明朝和朝鮮的曆史,後來均發生很大的影響。
努爾哈赤戎馬倥傯的生涯四十四年。現將他的家庭簡況,略述如下。
努爾哈赤有十六個妻子:
一、高皇後葉赫納喇氏,名孟古姐姐,為葉赫貝勒楊吉努女,比努爾哈赤小十六歲,是皇太極的生母。
二、元妃佟佳氏,名哈哈納劄青,生子二:褚英、代善;女一:稱東果格格。
三、大妃烏拉納喇氏,名阿巴亥,烏拉貝勒滿泰女,比努爾哈赤少三十一歲,生三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
四、繼妃富察氏,名袞代,生子二:莽古爾泰、德格類;女一:莽古濟格格。
五、壽康太妃博爾濟錦氏,蒙古科爾沁貝勒孔果爾女。
六、側妃伊爾根覺羅氏,生子一:阿巴泰;女一:稱嫩哲格格,又稱沾河公主。
七、側妃葉赫納喇氏,為高後納喇氏之妹,生女一:稱聰古圖公主,即努爾哈赤之第八女。
八、側妃博爾濟錦氏,蒙古科爾沁貝勒明安女。
九、側妃哈達納喇氏,哈達貝勒扈爾幹女。
十、庶妃兆佳氏,生子一:阿拜。
十一、庶妃鈕祿氏,生子二:湯古代、塔拜。
十二、庶妃嘉穆瑚覺羅氏,名真哥,生子二:巴布泰、巴布海;女三:穆庫什及努爾哈赤之第五女、第六女。
十三、庶妃西林覺羅氏,生子一:賴慕布。
十四、庶妃伊爾根覺羅氏,生女一,即努爾哈赤之第七女。
十五、庶妃阿濟根,努爾哈赤死時從殉。
十六、庶妃德因澤,努爾哈赤死時從殉。
努爾哈赤有十六子:
長子褚英,又稱褚燕,因賜號洪巴圖魯,也稱紅把兔。
次子代善,又稱貴永介,因賜號古英巴圖魯,也稱貴盈哥,或稱大貝勒,後封禮親王。
第三子阿拜。
第四子湯古代。
第五子莽古爾泰,又稱三貝勒、掌正藍旗貝勒。
第六子塔拜。
第七子阿巴泰。
第八子皇太極,又稱紅歹是、四貝勒,是為清太宗。
第九子巴布泰。
第十子德格類。
第十一子巴布海。
第十二子阿濟格,後封英親王。
第十三子賴慕布。
第十四子多爾袞,又稱多兒哄,後封睿親王。
第十五子多鐸,又稱多躲,後封豫親王。
第十六子費揚古。
努爾哈赤有八女:
長女東果格格,又稱東果公主,嫁何和裏。
次女稱嫩哲格格,又稱沾河公主,嫁常書之子都統達爾漢。
第三女名莽古濟,先嫁哈達貝勒孟格布祿之子吳爾古代,稱哈達格格,又稱哈達公主;後夫亡,改嫁蒙古敖漢部瑣諾木杜棱。
第四女名穆庫什,先嫁烏拉貝勒布占泰,後因有占泰欲射之以鳴鏑,被努爾哈赤取回;又嫁額亦都第八子圖爾格,稱和碩格格,又稱和碩公主。
第五女為穆庫什同母妹,嫁額亦都之次於達啟。
第六女為穆庫什同母妹,嫁葉赫納喇氏蘇鼐。
第七女其母為庶妃伊爾根覺羅氏,嫁納喇氏鄂托伊。
第八女稱聰古圖公主,嫁蒙古喀台喀台吉古爾布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