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2 / 2)

光陰似箭。阿其長成了一個相貌英俊、體格勻稱、膂力過人的小夥子。他彬彬有禮,氣質高雅,性情隨和,和藹可親,雖然隻有十六歲,他看上去要老成得多。一天晚上,母親說有些非常要緊的事情要跟他談,還說他這麼大,該知道這些事情了;長到這麼大,他的性格已經成型,足夠穩定,能夠完成一個她多年來經過深思熟慮而製定的果敢計劃了。這時,她對兒子講述了自己慘痛的經曆,所有可怕的細節無一遺漏。那孩子聽罷呆了半晌,說:

“我明白了。咱們是南方人,以牙還牙是咱們的規矩和天性。我一定要找到他,殺了他。”

“殺了他?不,死亡是赦免,是解脫;死亡是送人情。難道我還欠他的人情不成?你連一根頭發也不能傷他。”

那孩子苦思冥想了一會兒,說:

“您就是我的整個世界,您的願望就是我樂意格守的天條。告訴我要做什麼,我一定去做。”

母親的眼裏顯出滿意的神情,她說:

“你要去找到他。我知道他的藏身之處已經有十一年了;在這之前,我花了五年的時間、許多的金錢去打聽,追尋。他在科羅拉多開石英礦,生意不錯。他住在丹佛。他的名字叫雅各布·福勒。聽著——這是從那個永生難忘的黑夜以來,我頭一次提到他的姓名。想一想!要不是我避免讓你蒙受恥辱,給你取了一個清白的名字,你就會姓這個姓的。你要把他從那裏趕走,折磨他一通,再趕他走;再折磨,再趕;再折磨;再趕;心別軟,手也別軟;毀了他的生活,讓他在莫名的恐怖氣氛中度日,讓他精疲力竭,叫苦不迭,逼得他隻求一死,情願自裁。你要把他變成又一個流離失所的猶大。他會覺得天無寧日,心無寧日,寢不安枕。你要逼著他,纏住他,摧殘他,讓他肝腸寸斷,就像他對我父親和我做的事情一樣。

“我一定遵命,母親。”

“我相信,孩子。所有的事情已經安排妥當,所需的東西也都打點好了。這是一張信用證,你盡管去花,錢有的是。有時候你得喬裝改扮。這些物件,還有其他給你提供便利的東西,我也都準備好了。”她從打字台的抽屜裏取出一疊紙方,上麵全都打好了如下內容:

懸賞10000元

據信在東部某州被通緝的某男正在此處逗留。1880年,此人把年輕的妻子綁在大路旁的樹上,用牛皮鞭抽打其麵部,且縱狗撕扯其衣裳,使之全身赤裸。隨後,此人棄妻逃往他鄉。她的一個血親十七年來一直追尋此人。聯係地址:某某郵局。有能向追尋者提供罪犯地址者,上述賞錢將以現金方式當麵付清。

“等你找到了他,掌握了他的行蹤以後,就趁夜晚把一張懸賞啟事貼到他住的房子外麵,再把另一張貼到郵局或其他顯眼的場所。這一定會引起街談巷議。開始,你一定要給他幾天時間,逼他按相近的價錢變賣財產。咱們要逐漸毀了他,隻是要一步步地來;咱們不能一下子讓他變成赤貧,那會使他心灰意懶,有損健康,也許會弄死他。”

她又從抽屜裏取出三四張一模一樣的打印信件,念了起來:

18某某年某月某日

致雅各布·福勒:

你尚餘某某天處理你的事務。此期限到某月某日上午某時為止;在此期限內,你將不會受到幹擾,逾期則必須遷移。假如在上述期限後仍居此地,我將到處張貼啟事,再次曆數你的罪行,再加上時間、地點、以及包括你在內的有關者姓名。不要擔心你的肢體會受到傷害——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有此事。你把苦難加於一位老人身上;毀了他的生活,傷害了他的心靈。他遭受過的,你也不能幸免。

“你不要加任何簽名。要讓他在得知懸賞啟事以前收到這封通牒——趕在他早上起床之前——免得他亂了方寸,不帶一分錢就溜走。”

“我一定記著。”

“這封信你隻在開始時用得著——可能用一次就夠了。以後,當你確信他要從一個地方逃走時,讓他收到一封隻有這幾個字的通牒就可以了:

遷走。你還有某某天。

“他會照辦。一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