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1 / 2)

1886年,一位年輕女子住在新英格蘭偏僻村莊一所不惹眼的房子裏;她孤零零地,身邊隻有一個約摸五歲的男孩。她萬事不求人,離群索居,無親無故。就算賣肉的、麵包房師傅以及其他和她打過交道的人也隻知道她姓斯蒂爾曼,她管那個男孩叫阿其。他們不清楚她是什麼時候搬來的,隻是說她好像有南方口音。那孩子沒有伴兒,沒人跟他玩,除了他媽媽,沒人教他。她盡心盡力地教育孩子,對自己的成果感到欣慰——甚至稍稍有點自豪。有一天,阿其問:

“媽媽,我跟別的孩子不一樣嗎?”

“嗯,我沒覺得不一樣啊,怎麼啦?”

“有個孩子在這兒路過的時候,問我郵差來過沒有,我說來過。她問我看見郵差多長時間了,我說,我根本就沒見到郵差。她問,那我怎麼知道他來過呢?我說,因為我在便道上聞出他的氣味來了。她說我是個大傻瓜,還朝我扮鬼臉。她幹嗎要那樣呢?”

年輕女人的臉唰地白了,她自言自語:“這是胎裏帶來的,是那些嗜血犬留給他的本事啊!”她把孩子攬到懷裏,動情地摟著他說:“上帝給我們指路了!”她激動得眼神狂亂,目光灼灼,呼吸急促。她自言自語:“疑團到底解開了;這孩子能在黑暗中做不可思議的事,多少次讓我百思不解,如今全明白了。”

她讓孩子坐在他的小椅子上,說:

“等著,乖孩子,我一會兒就回來,跟你說說那件事。”

她去自己的房間,從梳妝台上拿了幾件小物件放到看不見的地方:一把指甲挫放在床下的地板上;一把指甲刀放在衣櫥底下;一把象牙小裁紙刀放在大衣櫃下麵。她轉回來說:

“好了!有幾件小東西我忘記拿來了。”她告訴孩子都是什麼東西,然後說:“乖孩子,快去給我拿來。”

那孩子聽話,飛跑去了,很快把那幾件東西拿了回來。

“乖孩子,難嗎?”

“媽媽,不難;你去過哪兒,我就去哪兒。”

她又趁孩子不在時,到書架的下層取了幾本書,依次翻開,用手擦過翻開的頁麵,看一下頁碼記在心裏,然後把這幾本書放回原處。她說:

“阿其,你不在的時候,我做了一件事。你能發覺是什麼事嗎?”

那孩子走到書架跟前,抽出動過的書,把書翻到碰過的那一頁。

母親把他抱在膝上,說:

“乖孩子,現在我來回答你的問題。我發覺你有一件事和別人不一樣。你能在黑暗裏看見東西,能聞出別人聞不到的氣味,你有嗜血犬的本領。這種本領很好,也有用,可是你一定要保密。如果人家發現了,就會說你是個怪孩子,別的孩子就會討厭你,給你起綽號。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要想不讓別人看不起,不招別人嫉恨,就要和大家都一樣。這是你生下來就有的特點,了不起,不錯,我很高興;可是,為了媽媽,你要保密,好嗎?”

孩子雖然不懂,還是答應了。

在這一天剩下的時間裏,母親激動得心潮翻騰;形形色色的計劃、方案和主意紛至遝來,每一條都離奇、陰險而又邪惡。不過,這些念頭使她神采煥發,在她臉上映出殘忍的光輝,泛起地獄之火曖昧的顏色。她處於狂熱之中;坐臥不安,沒有心思看書、縫補衣服;隻有不停地走來走去才能讓她稍稍放鬆一點兒。她用二十種方法來測試孩子的特異功能。她沉浸在往事之中,一個勁地自言自語:“他傷透了我父親的心,這些年來我沒日沒夜地嚐試,要一報還一報,都白費了。如今我有辦法了——如今我有辦法了。”

夜幕降臨,躁動的邪惡的念頭仍然控製著她。她不停地測試;手持一支蠟燭,從閣樓到地下室,藏別針,藏縫衣針,藏頂針,藏線軸;藏到枕頭和地毯下麵,藏到牆縫裏和煤箱裏的煤塊底下;然後讓小家夥摸著黑去找;找到以後,她誇獎孩子,把他摟得喘不過氣來,自己也享受著快樂和自豪的滋味。

從這時起,她的生活翻開了新的一頁。她說,“今後的日子有了保證,我能等,我要高高興興地等著。”她重新揀起了放棄多時的愛好,重操音樂、語言、素描、繪畫,以及久違了的少女時代的賞心樂事。她又快樂起來,重新體味生活的情趣。年複一年,她看著自己的孩子慢慢長大,很知足。雖然不能說心滿意足,倒也差不了許多。在孩子的心田裏,善良的一麵壓過了其他方麵。在她看來,這是他惟一的缺陷。不過,她認為孩子對她的摯愛和孝敬彌補了這個缺陷。‘他的仇恨不掩善良固然是好事;可是,他的仇恨能否像他的友善一樣執著而持久,還是一個問題——這就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