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誕心理
“性格不合”常常是男女分手時的經典台詞。癡男怨女們初聽這條理由時仍會垂死掙紮,“當初在一起時還情意綿綿地說什麼誌趣相投,性格互補,怎麼一到分手就成了性格不合?”
別急,其實分手理由中還有一條那就是“性格太相似”,時間久了好像在和另一個自己談戀愛,沒激情;更因為深知對方底細,吵起架來能分分鍾戳中對方的痛處,刀刀斃命,死無全屍!
乍聽之下,性格互補不行,相似也不行,這簡直就是一道無解的死命題啊!廣大的癡男怨女們估計要一邊淚眼婆娑一邊咆哮:“難道要注定單身到死了嗎?”
性格相似和性格互補都有助於愛情的發展
心理學上認為性格是一個人對現實的態度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習慣化的行為。性格是個性心理特征中最重要的方麵,它通過人對事物的傾向性態度、意誌、活動、言語、外貌等方麵表現出來。
不可否認,兩個陌生人若能意識到彼此的相似性,則容易容易相互吸引,兩者越相似越能相互吸引,產生親密感。社會心理學家柯爾等人研究發現,一個人最好的朋友,與他們在教育水平、經濟條件、社會價值等方麵都很相似,即所謂門當戶對。
這種相互交融、相互吸納、相處共生的感覺會讓人們更加欣賞自己,起到正麵強化的作用。相似的人容易共同組成一個群體,人們生活在這個團體中,能獲得更強的安全感和歸屬感。
與“相似性”不同,著名心理學家榮格認為“互補定律”也極大地影響著人際交往。他認為每個人都具有“顯性”與“隱性”(影子)兩種不同的人格,也就是說,一個很活潑的人實際潛藏著抑鬱的一麵;而一個很安靜的人也可能變得躁動不安。
愛情的消退並不完全因為性格的問題
綜上所述,我們發現原來性格相似和性格互補都有助於愛情的發展,因此“性格問題”的分手理由純粹是無稽之談嗎?也不是。性格相似的人,起初雙方因為“心有靈犀”的契合感而產生的熟悉認同,在時間久了之後就會產生審美疲勞,退去激情。
性格互補的人,相處時間久了雙方的差異性越來越明顯,一旦一方不再滿足對方的互補需要,就會暴露原先就存在隻是雙方沒有意識到的問題,爭吵、矛盾日漸增多,彼此之間傷害也就越大。
很明顯,性格問題與戀愛長久之間並不是充分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你可能因為一個人的性格而愛上他,也可能在後來的相處過程中,因為他的性格而討厭他。所以你看,愛情雖然不完全是盲目的,但卻足夠沒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