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講(1 / 3)

積極借鑒我國曆史上優秀廉政文化

不斷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時間:2013年4月19日

主題:我國曆史上的反腐倡廉

主講人:卜憲群(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研究員)房寧(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研究員)

總書記破題引學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4月19日下午就我國曆史上的反腐倡廉進行第五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曆史的經驗值得注意,曆史的教訓更應引以為戒。麵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和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必須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積極借鑒我國曆史上優秀廉政文化,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習近平強調,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需要堅持發揚我們黨在反腐倡廉建設長期實踐中積累的成功經驗,需要積極借鑒世界各國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積極借鑒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的寶貴遺產。研究我國反腐倡廉曆史,了解我國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敗得失,可以給人以深刻啟迪,有利於我們運用曆史智慧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習近平指出,我們黨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到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來認識,是深刻總結了古今中外的曆史教訓的。核心的問題是黨要始終緊緊依靠人民,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一刻也不脫離群眾。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下最大氣力解決好消極腐敗問題,確保黨始終同人民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

習近平強調,中央提出抓作風建設,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反對奢靡之風,就是提出了一個抓反腐倡廉建設的著力點,提出了一個夯實黨執政的群眾基礎的切入點。全黨同誌一定要從這樣的政治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從思想上警醒起來,牢記“兩個務必”,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切實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不斷以反腐倡廉的新進展新成效取信於民。

習近平指出,要大力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從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礎性作用,思想純潔是馬克思主義政黨保持純潔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領導幹部做到清正廉潔的基礎。我們要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精神家園,不斷夯實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要抓好思想理論建設、抓好黨性教育和黨性修養、抓好道德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和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以理論上的堅定保證行動上的堅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證用權上的清醒,不斷增強宗旨意識,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潔操守。

習近平強調,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關鍵是要健全權力運行製約和監督體係,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要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全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提高反腐敗法律製度執行力,讓法律製度剛性運行。要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體製缺陷和製度漏洞,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習近平強調,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鍾長鳴。要牢記“蠹眾而木折,隙大而牆壞”的道理,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努力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人民日報》2013年4月21日)

主講專家授學

卜憲群:繼承弘揚我國曆史上的優秀廉政文化

曆史是在辯證中發展前進的。有腐敗,必然有反腐敗的思想與製度。我們的祖先在創造政治文明的同時,從很早開始就著手反腐倡廉的製度建設,也積累了豐富的思想經驗;曆代政治家、思想家等統治階級中有識之士的思考總結,人民群眾對腐敗的嫉惡及其所表現出來的爆發力,是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政治智慧賴以產生的源泉。正因為此,曆代湧現出許多品德高尚、勤政愛民的廉吏。他們的事跡,與腐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他們的行為,是中華優秀廉政文化的組成部分。

(一)反腐倡廉的思想。自古及今,人們都深刻認識到腐敗的危害性。早在先秦時期,我國思想家就將“廉”放在“政之本”的位置上來看待,同時也認為,廉不僅僅是個人的品德,還應包括多方麵的為政能力。為政必須“以廉為本”,這就是《周禮》一書及其注家提出的“六廉”說,突出反映了我國曆史上關於官僚隊伍廉潔從政的整體要求。如何做到廉潔為政,思想家們從理論思想、道德修養、製度建設諸多層麵都作了深入思考。

廉潔政治的本質目的是為了服務人民、造福人民。因此,民本思想是我國傳統政治思想中的珍貴遺產,也是我國曆史上統治階級宣揚反腐倡廉的一種手段。統治階級重視民本思想的本質當然是為了維護剝削製度的長治久安,論證其統治的合法性。但民本思想中所強調的國以民為本、施行仁政、順應民心,主張輕徭薄賦、節儉慎刑、勤政愛民等等內容,也因儒家主流意識形態地位的確立而滲透到政治文化與社會文化的方方麵麵,成為曆代廉政政策、行為產生的重要理論基礎。盡管曆史上的統治階級不可能真正做到以民為本,但民本思想所蘊含的憂患意識、重民意識,塑造出許多受人民尊敬傳頌的清官廉吏,也鞏固了統治政權的基石。

拒絕腐敗,廉潔從政必須要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具備為政的能力。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思想中有許多關於正身律己、公私分明、勤儉節約的內容,是傳統優秀廉政文化價值觀的集中體現。正身律己是典範。孔子多次說過“政”與“正”的關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為政者應當有“自省”、“見賢思齊”的精神,用自身的表率和楷模作用引導廉潔政風的形成。公私分明是原則。一個公私不分的人絕對談不上廉潔為政。我國曆史上的公私觀很複雜,這裏不作討論,但在個人、家庭之私與國家、社會之公的關係上有嚴格區分。這種區分認為,無論君主還是普通官吏,都應當“任公而不任私”、“居官無私”。“公廉”一詞,自秦漢以後逐漸形成。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蜀國丞相諸葛亮,就是這樣一位公私分明、公廉的典範。勤儉節約是美德。我國曆史上的思想家將“儉”視為德的普遍表現形式,強調“成由勤儉敗由奢”、“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樸素真理。為官者僅有儉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勤和能。周公“一沐三握發,一飯三吐哺”,劉晏“質明視事,至夜分止,雖休沐不廢。事無閑劇,即日剖決無留”,司馬光“欲以身殉社稷,躬親庶政,不舍晝夜”,他們都以勤奮的精神和傑出的才能為國家作出了貢獻。我國曆代的官箴家訓中,除去其落後腐朽的部分,也保留著很多為官勤政的內容。

“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廉潔政治的推行離不開用人和管理。我國曆史上的“尚賢”與“循名質實”思想,與反腐倡廉有著內在的緊密聯係。尚賢就不能任人唯親,賢能之才猶如珍寶,要把他們辨識出來。圍繞如何選拔賢能之人,思想家們提出了德、才與功、能的標準,總結出傾聽民眾輿論與在實踐中考察的方法,提出了知人善任、用人所長與不拘一格的建議。當然,無論何時,為官者都不可能全是賢能之人。循名質實就是要對選拔出來的官吏進行管理,嚴格考核,反對圖慕虛名、名實不符。根據考核結果,依據能力大小分配權力與責任。

(二)反腐倡廉的製度建設。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思想主要形成於先秦時期,秦漢以後這些思想逐漸豐富,並隨著中央集權官僚製度的建立而向製度層麵轉化,構成製度設計的深層次文化背景。將廉政道德訴求由思想文化向製度的轉化,是反腐倡廉的曆史性進步。漫長的中國封建社會裏,在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與人民群眾的共同作用下,構建出頗具特色,而又較為嚴密、係統的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體製機製。自秦及清,雖然有一朝一姓的興亡變革,但這種體製的基本精神沒有變化。

從官吏選拔任用上看,以察舉、九品中正、科舉為代表的選拔製度確立並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用人中的散漫與唯親;用人必須德才並重,以德為先的曆史經驗,被貫徹到實際選拔製度中;基層經曆在任職中受到重視,輿論評價也影響到被選拔者的政治命運;選人不再是個人的隨意好惡,選舉不實要承擔法律連帶責任。選拔與任用的分離,顯示出用人上的慎重;任用中的避籍、避親、避近原則,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親屬、同鄉、同僚對政務的幹擾。

從官吏管理上看,秦漢以後,部門考課、中央對地方考課製度化。專門的考課機構和條例形成。考課的具體細密是曆代顯著特點。考核的結果與官吏的獎懲有直接關係。加強考課是我國曆史上整頓吏治的有效方式之一。道德考課與能力考課並行,道德考課重於能力考課,是用人德才觀在管理上的反映。

從監察監督上看,與行政相分離的監察監督製衡製度,自漢代中期已經形成。監察機構的專門化、監察條規的產生及其指向性、監察官選用的慎重與重用,在很多時期有效地遏止了官吏濫用職權、貪贓枉法與胡作非為。我國曆史上的許多監察官以天下為己任,剛直高節,誌在奉公,其出行“動搖山嶽,震懾州縣”,是弘揚正氣的代表,其事跡在民眾中廣為流傳。

從法律製度上看,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的法律建設起步早,內容細致完善。這些法律對官吏的日常行政與日常行為規定細密、審計嚴格,對貪汙行賄受賄懲罰嚴厲;既用“身死而家滅”的高壓使官吏“不敢為非”,同時也通過法律告訴他們不應該做什麼。

我國曆史上反腐倡廉的政治智慧豐富多彩,也由此形成了較為濃厚的反腐倡廉社會氛圍。廉潔高尚,貪腐可恥,淡泊明誌,視富貴如浮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基本理念,深入到社會大眾和日常生活。在製度文化、思想文化、社會文化的共同作用下,曾經出現過許多循吏廉吏群體。他們發展生產,造福百姓;賑災濟貧,為民解難;蠲除苛政,為民請命;興辦學校,傳播文化;鋤強扶弱,保民平安。不僅被曆代統治階級樹為楷模,也得到人民的擁護愛戴。(《光明日報》2013年5月23日)

房寧:多黨製下的政治性腐敗

所謂政治性腐敗,是指與政治行為有關的腐敗,特別是與選舉相關的政治行為所引發的腐敗現象。政治性腐敗主要表現是:因選舉等政治需要,政治家、政黨等政治精英與經濟界結成的利益聯盟,經濟界向政治精英提供資金,政治精英利用政治權力,通過有偏好的政策、法律回報政治支持。相對於行政性腐敗,政治性腐敗主要發生於政、商兩界之間,其手段大多是通過政策、法律製定,以特許經營以及壟斷利潤等形式進行“權錢交易”,因與公眾距離較遠,不易引起社會關注,是更加隱蔽的腐敗。但由於政治性腐敗涉及的利益巨大,一旦嚴重發展並經暴露,也會形成巨大的社會危機,如台灣的“紅衫軍”和韓國幾任總統的腐敗案件調查都引發了社會震蕩和衝突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