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麵三例偷換概念,違背同一律的分析中,都是在對方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偷換成功的。還有一種情況是公開地偷換邏輯概念,有人稱之為巧換答案。這種偷換概念因為換得有理,往往使對方惱羞成怒又無可奈何,這種偷換主要是表現在論辯當中。如曹操為了羞辱禰衡,貶禰衡為鼓吏,大宴賓客,令鼓吏撾鼓,按慣例撾鼓必換新衣,而禰衡卻穿舊衣而入,他擊鼓後,曹操左右喝道:“何不更衣!”禰衡乃當著大家的麵脫下舊衣服,“祼體而立,渾身盡露。坐客皆掩麵。衡乃徐徐著褲,顏色不變。操叱曰:‘廟堂之上,何太無禮?’衡曰:‘欺君罔上乃謂無禮。吾露父母之形,以顯清白之體耳!’”
在這裏,禰衡就公開地偷換了曹操的概念,違背了同一律。曹操說他:“廟堂之上,何太無禮。”是說在商討國家大事的地方,在大庭廣眾之下,你為什麼一絲不掛,太沒有禮貌。根據同一律的公式:aa,就是說,所運用著的a概念必須保持a意義。而如果禰衡要遵守同一律回答曹操的問題,則相當被動;爭強好勝的禰衡卻跳出這個圈子,另設一個無禮的標準回答了曹操。其實,欺君罔上固然是無禮,而禰衡的行為畢竟也是無禮,至於這種無禮行為是否事出有因,那是另外一回事。禰衡不去解釋自己是否無禮,為何無禮,而另用一個禮儀標準來回答曹操,這就是偷換了概念。他在偷換概念的同時又用了兩個隱含判斷,即曹操欺君罔上才是真正無禮;曹操身體汙濁不清白。話中有話,既防守又進攻,確實厲害。
在應用習慣上,人們要求在思維與表達過程中,要遵守同一律的要求,這無疑是有充分理由的,但是,通過上麵分析可以看出,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可以有意識地違背同一律要求進行交際,不能簡單地把一切有意違背同一律要求的現象都視做狡辯或非正文的。本文所列舉的違背同一律的例子,全部是有意違背同一律,至少有三個是值得讚賞的,另外兩個也有值得讚賞之處。
二、違背矛盾律
矛盾律的內容是:在同一思維或表述過程中,兩個相互排斥的思想不能同時為真,至少有一個為假,如果同時肯定了兩個相互排斥的思想,那麼,思維或表述就會犯自相矛盾的錯誤。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關羽屯土山被曹操重兵包圍,在張遼的勸說下,打算投降,但提出了三個條件,第一個條件是:“吾與皇叔設誓,共扶漢室,吾今隻降漢帝,不降曹操。”大家都知道,劉、關、張一向高舉匡扶漢室的旗幟,以漢朝忠臣自居,既然如此,就不可能存在降漢不降漢的問題。如果降漢的說法可以成立,則說明劉、關、張原來不是漢朝的臣民,倒應該是漢朝的叛臣賊子。或者劉、關、張原本不是漢朝臣民;或者根本不可能存在降漢不降漢的問題,這兩者是相互排斥的,是自相矛盾的。矛盾律要求人們思維或表述具有首尾一貫性,不能出爾反爾,前言不搭後語,因而,關羽的提法不能自圓其說,是違反矛盾律的。這種提法,倒從潛意識上反映了關羽等人原本並不屑於做漢朝的臣民,而是想取而代之。曹操也深知就裏,一聽到這個條件時,滿口答應,牙都要笑掉了。
張鬆千裏迢迢本欲投靠曹操,卻受到曹操慢待和責備,憋了一肚子的火氣。當曹操點起五萬雄兵向張鬆示威,並向張鬆警告說:“吾視天下鼠輩猶草芥耳。大軍到處,戰無不勝,攻無不取,順吾者生,逆吾者死。汝知之乎?”張鬆回答他說:“丞相驅兵到處,戰必勝,攻必取,鬆亦素知。昔日濮陽攻呂布之時,宛城戰張繡之日;赤壁遇周郎,華容逢關羽;割須棄袍於潼關,奪船避箭於渭水:此皆無敵於天下也!”刺得曹操怒氣衝天(第六十回)。
曹操的本意是指自己破黃巾,滅呂布,誅二袁,深入塞北,直抵遼東,縱橫天下,平滅眾多諸侯,這本來也確實武功卓著,但曹操把帽子戴得太大了,用了“戰無不勝,攻無不取”等字眼。而在事實上,曹操雖然善於用兵,但也吃過許多大敗仗。勝和敗是一對矛盾。矛盾律認為:如果同時肯定了兩個相互排斥的思想,那麼,思維或表述就會犯自相矛盾的錯誤。曹操既然不能否認自己的慘敗曆史,也就等於同時肯定了自己兩種相互排斥的曆史,他的思維或表述也是犯了自相矛盾的錯誤,張鬆抓住與其表述相互矛盾的曆史,冷嘲熱諷,反言相譏,使得曹操理屈詞窮,惱羞成怒。
三、運用排中律匡正人們的行為,確立決策
排中律的內容是:在同一思維或表述過程中,兩個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時是假的,必有一個是真的。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排中律要求在同一個思維或表述過程中,對兩個相互矛盾的思想,一旦要表態,就必須肯定其中的一個,而不能都不肯定。違反排中律的這一要求,就會犯模棱兩不可的錯誤。我在這裏舉的例子,和前文煮酒論英雄的例子有所相似,但離傳統的邏輯思維規律的慣例走得更遠一些,這主要是指在邏輯思維規律應用上作了更多的延伸和發展,把表述當做表現和敘述來理解應用,把人物的行動過程也當做一種表述,當做一種無聲的語言。這一點恐怕有人還不習慣、不理解,但我還是願意再次提出來加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