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變成獅子(1 / 2)

生命是等價的?之所有用問好是因為這根本無法成立,不論是動物與動物,還是人與人之間。至少人類所觸及的生命,是不存在平等的。很可笑?可事實就是這樣,獅子捕殺著無法悲鳴的兔子,正如受迫的人無法發出哀號。

‘真是廉價的生命!’僅是瞥一眼宴會的角落,便讓路易由衷的發出如此感慨。晶瑩的玻璃吊燈懸在空中使人流連,彩光滴在穿梭的禮服上,侍者用銀叉切下幾塊牛排,盛進盤子,往返於那些或是西裝革履的先生,或是穿著華貴晚禮服的女士。展台上的飾品卻並不引人注意,於這些達官貴人而言無非是些彩頭罷了,唯有滿是銅臭味的交際才能滿足他們。可這一切,也隻是路易主觀所想而已。

站在黑沉沉,略顯壓抑的走廊上,路易長歎一口氣,這是個年過三十的中年男子微微發白的頭發很是散亂,已經有些時日不曾打理了。焦黃,幹燥的皮膚烙在他的全身,唯獨沒染去臉上那兩道疤,一身泛白的黑色短袖風衣披在身上,那被熏過的牛仔的讓人無法分辨其顏色。

路易急切地搓起雙手,在走廊上徘徊著,將煙頭隨意丟在地上,對準古銅機械表上的時間,終於像是做出了什麼決定一般。

開始吧!

推開宴會大門,一個年約三十,一襲風衣的男子闖,哦不,走了進來,額頭和側臉的刀疤給他打上罪惡的標記,密布著繭的右手持一把老式火銃。“搶劫,都讓開!”與其形象不符的是,他沒有盛氣淩人的張狂,沒有低沉的怒吼。這個名為路易的‘暴徒’發出的是一聲連威脅都算不上,那是乞求一般的無力。

如果是那時,像我這樣的惡人,絕對會有熱血的牛仔或紳士站出來與我單挑吧!路易自嘲的想。

可是什麼都沒有,沒有尖叫的女人,沒有逃竄的懦夫,更沒有站出來的勇士,因為根本不需要,哪怕是從他們的餘光中也分明可以看到,那可滿是嘲諷與不屑啊!

路易知道自己不是獅子,是獵物。這不是路易的宴會,是宴會的路易。

可哪怕一次也好,他想變成獅子。

兔子中的獅子。

人們是如何定義受害者與被害者的呢?強與弱?收益與虧損?都不是吧,一個惡人即使是家財散盡,流離失所,也無法改變他犯下的錯。也就是說:通常人們定義施害人與被害人並不是從結果出發,而是從過程行為上出發,即一般人所公認的正義。

但正義本身就存在歧義吧,每個人的正義或者說是評判事物的標準都有所差異。此時肯定有人會說:正義應當是被大多數人所承認,不觸犯法律道德,與陰影所鬥爭的一方。

可這樣又真的就是正義嗎?

就一般人的標準而言,那個持槍的古街男子,路易,無疑是罪惡的,拋開古街的身份不談,非法持有槍械,搶劫,使政要人物的生命受到威脅。無論哪一條都足以讓一般人大半輩子關在監獄了。可正是因為古街這個名字,令他免過許多,即便這個名字,這個名為古街的名字地方,是如此令人難以忍受。

這些宴會的來賓占據在道德的至高點不論是這位年輕的議員,還是這位舉辦此次宴會的省長,都才應該是正義的吧!在人們心中,也確實是這樣。

即路易是施害人!?

路易艱難的走在帶刺的目光中,那些眼神直刺他的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