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孫過庭《書譜》的“和”文化精神(1 / 3)

孫過庭《書譜》的“和”文化精神

藝術探索

作者:田豔軍

【內容摘要】“和”是中國文化的精髓之一,它深刻影響了中國古典審美意識、文藝創作理念與文藝批評思想。漢字書法藝術深受“和”文化精神的影響。在書法理論方麵,最能體現“和”文化精神的著作是唐代孫過庭的《書譜》,在這篇3700餘字的論著中,孫過庭從書法藝術的結構、技法、書體、創作、情感等多個層麵對“和”的審美意蘊進行了精辟闡述。

【關鍵詞】“和”文化精神 孫過庭 《書譜》 書法 哲學美學

中國傳統文化是一個以“和”為主導意識的文化體係,它強調事物的多元調和並存、差異互濟互補以及多樣和諧統一。

一、“和”的哲學內涵

在古代,較早對“和”觀念加以理論闡述的是西周的史伯。《國語·鄭語》記載了史伯與鄭桓公的一段對話,史伯說:“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①在這裏,“和”是不同要素、不同物質間的相互作用、相互補充、相互融合所構成的和諧的統一體。“和”以肯定多樣性、差異性為前提。多樣的性質不同或對立的事物通過相互協調、互濟互補能發展產生新的事物。所謂“同”,是指事物單一的、無差別的完全相同。完全相同的事物簡單地加在一起,隻有量的積累,不會有新事物的產生。

“和”不主張無差別的均等,“和”呈現的是一種多樣的、變化的、動態的平衡。辯證思維是“和”的基本品質。“和”作為中國古代文化的主導意識形態,滲透貫徹於古代社會的各個層麵,並深刻影響了中國古典審美意識、文藝創作理念與文藝批評思想。“和”是中國文化的精髓之一。

集中體現中國文化精神的漢字書法藝術深受“和”文化精神的影響,無論是在創作實踐方麵,還是在理論研究領域,處處都體現著“和”文化精神,並不斷充實著“和”的思想內容。東漢末期的知名學者、文學家、書法家蔡邕(133-192年)首先指出了人的精神狀態對書法創作的影響。他在《筆論》中說:“夫書,先默坐靜想,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唐代書法家虞世南(599-649年)也在《筆髓論·契妙》中強調“欲書之時,當收視反聽,絕慮凝神,心正氣和,則契於妙”。在書法藝術的創作中,歐陽詢(557-641年)指出“當審字勢,四麵停均,八邊具備;短長合度,粗細折中;心眼準程,疏密敧正。最不可忙,忙則失勢;次不可緩,緩則骨癡;又不可瘦,瘦則形枯;複不可肥,肥即質濁”,這些論述都體現著“和”的精神意蘊。

在書法理論方麵,比較有代表性的、最能體現“和”文化精神的著作是唐代孫過庭的《書譜》。

二、和諧的結構、多樣的風格與美的形式法則

孫過庭(生卒年不詳),名虔禮,字過庭,陳留(今河南開封)人。他是初唐時期知名的書法家、書法理論家。他的書法取法王羲之並以草書見長,其代表作是《書譜》。這件作於唐垂拱三年(687年)的草書墨跡流傳至今,現藏於我國台灣故宮博物院。《書譜》在我國的書法史上有著極重要的地位,它不僅是一件草書佳作,同時也是一部理論經典。在這篇3700餘字的論著中,孫過庭從書法藝術的結構、技法、書體、創作、情感等多個層麵對“和”的審美意蘊進行了精辟的闡述,“和”文化精神貫穿於《書譜》全文。

(一)結構與技法

書法形式美的一個主要特征就是多樣性統一、整體的和諧。在《書譜》中,孫過庭以“違而不犯,和而不同”的理念論述書法的結構和布局,他說:“至若數畫並施,其形各異;眾點齊列,為體互乖。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違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遲,遣不恒疾;帶燥方潤,將濃遂枯;泯規矩於方圓,遁鉤繩之曲直。”②違,即違反、背離、差異等。犯指侵犯、衝突。在這裏,孫過庭從點畫、字形這些基本的形式元素入手,“傍通點畫之情,博究始終之理”,精辟地闡述了書法整體結構的和諧統一之美:多條並列的筆畫,在書寫時其形態要各不相同,粗細長短、緊密疏鬆要互有區別;眾多的點排列在一起,其體態也要有所不同。一個字在書寫時,第一筆的形態、意趣應成為這個字的基調;一幅作品也應以第一個字的風格、儀態為準繩。眾多的點畫、字形要富於變化、互不雷同,但不能雜亂無章、相互觸犯,必須互為照應、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相輔相成,有機地服從、統一於整體風格,於變化中趨於和諧,這就是“違而不犯”。此外,還要在和諧中體現多樣性的變化,這便達到了“和而不同”。在筆法的運用上要豐富而生動,“一畫之間,變起伏於峰杪。一點之內,殊衄挫於毫芒”。要掌握好運筆的“疾”與“遲”;要控製好墨色的“燥”與“潤”、“濃”與“枯”的層次變化。另外,還要處理好“方”與“圓”“曲”與“直”等幾組相對立的關係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