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鋼琴三重奏發展特點簡述(1 / 3)

鋼琴三重奏發展特點簡述

學術論壇

作者:周丹

【內容摘要】以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作曲家確立了鋼琴三重奏的體裁形式,並且以各自的創作特點,逐步使鋼琴三重奏這種形式發展成熟。之後的作曲家既沿著維也納古典樂派開創的道路譜寫鋼琴三重奏,同時也就作品數量、結構形式和大提琴的地位三個方麵進行了變化或創新。文章指出,了解鋼琴三重奏的發展特點是學習、演奏或欣賞鋼琴三重奏的基礎。

【關鍵詞】鋼琴三重奏 發展特點 結構形式

鋼琴三重奏(Piano Tiro)是室內樂(Chamber Music)中最有代表性和最常見的組合形式之一,一般是指為鋼琴、小提琴和大提琴而創作的音樂體裁。

鋼琴三重奏的雛形起源於“巴洛克時期的二重奏鳴曲、三重奏鳴曲和鍵盤樂器的奏鳴曲”①。二重奏鳴曲指的是高、低音樂器各1件,加上鍵盤樂器演奏通奏低音;2件高音樂器、1件低音樂器和鍵盤樂器共同演奏則被稱為三重奏鳴曲。到了18世紀,帶有通奏低音的室內樂作品漸漸消失。三重奏發展成為帶有一件獨奏樂器的鍵盤樂作品,此時的鍵盤樂器一般演奏兩個聲部。隨後演變為再加入一件弦樂器,演奏單音、和弦或重複旋律。這個聲部最初可以是即興表演,後來才慢慢寫入樂譜中。這樣就比較類似於現在的三重奏形式了。

本文從最初創作具有現代意義的鋼琴三重奏的作曲家海頓開始,就鋼琴三重奏體裁形式的確立與成熟,以及後世音樂家對鋼琴三重奏的創新變化兩個方麵,論述鋼琴三重奏的發展特點。

一、鋼琴三重奏體裁形式的確立與成熟

維也納古典樂派最傑出的三位作曲家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對鋼琴三重奏體裁形式的確立到成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海頓的創作特點

在海頓的創作中,鋼琴三重奏占有較為重要的地位。他一生共譜寫有45首鋼琴三重奏,貫穿了其創作的三個階段。②

海頓早期作品深受巴洛克風格的影響,較適合小範圍聚會時的娛樂演奏。大提琴的音符較少、技術相對容易,鋼琴偶爾也隻承擔低音的演奏,因此音樂家或愛好者可以即興視奏表演。從作曲家創作的中期開始,鋼琴在三件樂器中逐漸轉變到較重要的位置。晚期時,鋼琴已成為海頓鋼琴三重奏體裁中的核心樂器。同時,小提琴有獨立的旋律線條和富於歌唱性的經過句,並且和鋼琴聲部進行模仿和呼應;大提琴也不僅僅是配合鋼琴演奏低音,而是開始偶爾嚐試對位的樂句。

當然,三件樂器在海頓的作品中仍未完全獨立,各聲部間也不夠平衡。以至於有這樣的評論,指出海頓“總把其他樂器要說的東西寫在鋼琴聲部裏”③。可是,如果站在幾個世紀前的角度去看待這些作品:這些作品的表現形式和音響效果是和當時樂器的特性密不可分的,例如古鋼琴的音量偏弱,需要大提琴來襯托低音效果。另外,海頓所處的時代使他無可避免地需要從模仿巴洛克時期的“三重奏鳴曲”和“鍵盤樂器的奏鳴曲”開始,進而在那個時期的音樂上不斷創新,才能摸索出更適合的三重奏形式。這些創作也是對鋼琴三重奏體裁進行嚐試和不斷完善的過程。

海頓的鋼琴三重奏以清澈、精致、幽默和舞蹈性的風格深受人們的喜愛。具有代表性的有《G大調鋼琴三重奏》XV.25、《C大調鋼琴三重奏》XV.27等。

(二)莫紮特的創作特點

莫紮特在海頓創作的基礎上,開創了鋼琴三重奏的新格局。雖然寫於1776年的《降B大調鋼琴三重奏》KV.254,還伴有巴洛克時期和海頓的烙印,大提琴也隻有4個小節獨立的線條。但是,從1786年的第二首《G大調鋼琴三重奏》KV.496開始,接下去還包括《降B大調鋼琴三重奏》KV.502、《E大調鋼琴三重奏》KV.542、《C大調鋼琴三重奏》KV.548、《G大調鋼琴三重奏》KV.564,莫紮特開始把三件樂器逐漸放在基本同等又各自獨立的地位上進行創作,各聲部間進行了更多的模仿、對話、呼應和融合。大提琴也演奏了較多具有獨立意義的樂句。

另外,莫紮特使用了相對固定的寫作模式。他所有的鋼琴三重奏都采用了三個樂章的結構,並在第一樂章中統一使用奏鳴曲式。第三樂章除了KV.496使用的是變奏曲外,其餘也都采用了回旋曲式。

最後,在音樂內容上,莫紮特增加了主題間的戲劇對比性,也借鑒了其協奏曲、歌劇中的樂隊與樂器(人聲)之間模仿、對應的創作特點。

(三)貝多芬的創作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