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皇帝道光手下的大小臣工當時又是什麼樣的一種狀態呢?讓我們來看看道光年間的官場眾生相。

道光年間,眾多官吏不理公事,吃喝玩樂,腐化墮落。比如,山東濟南的州縣官及其幕友、家丁人等,把攜妓包娼視為常事。凡是從外地到濟南來的妓女,都要依靠他們庇護,俗稱為“包家子”。州縣官通過差役結識妓女,稱為“拉紅線”。不少妓女因天天與官吏接觸,發展到能參與政治:“遇有地方詞訟案件,即為關說,名曰‘闊瓜’,省城因有‘一個官兒一個瓜’之諺。”官員們經常在謁見上司之後即去妓館,“一哄至彼,歡呼達旦,恬不為怪,並有攜帶稿件在彼票發者”,好家夥,直接將妓院當成了辦公室。

享樂久了,山珍海味和南北美女都膩味了,官員們開始變著法子找新鮮的樂子。剛好,蜂擁而來的鴉片成了官場的新寵。大批朝廷官員開始不顧朝廷禁令,以身試法,帶頭吸食。《宣宗實錄》卷269到卷418留下了朝野大臣吸食鴉片的駭人聽聞的情況。道光十八年,計有莊親王奕、輔國公溥喜、宗室榮祥三位皇親在抽鴉片時被抓了現行。同年,在京師附近,計有直隸房山縣知縣宋嘉玉、密雲縣知縣冉學詩、良鄉縣縣丞胡履霜、寶坻縣典史王心培因同一罪行被查辦,可見抽大煙幾乎成了京畿官場的時尚。全國其他地區則出現了江蘇鹽務係統官員10多人、四川屬吏70餘人吸食的窩案。道光十九年,查辦的吸食鴉片的官員上升為24人,包括福建金門鎮總兵寇振彪、福建台灣縣知縣托克通阿等沿海關鍵官員和禦史孟懷川、裕安,工部員外郎鍾瑞等清要官員。《宣宗實錄》中吸食者有姓名的39人,未列姓名者80餘人,有姓名者中爵位最高的為親王。

這裏就有一個問題了: 清朝官員的俸祿很低,一個縣令一年的法定工資才48兩銀子,連逛一次妓院都不夠,他們靠什麼來維持奢華腐朽的高消費?金錢。可官員們既沒有實業,也不經商,追逐金錢的眼光就隻能落在手中的官印上了。他們利用職權,徇私舞弊。1842年鴉片戰爭的敗將閩浙總督顏伯燾被革職後,攜帶大量資財還鄉。據漳州官員描述,從二月初一起,就有扛夫過境,每天有六七百名,至初十,顏伯燾本人才到漳州,“隨帥兵役、抬夫、家屬、輿馬仆從幾三千名”。更可惡的是一些人執法犯法。廣東碣石鎮右營千總黃成鳳,在海上查獲走私鴉片船後,將人船縱放,留下鴉片,“商同署守備曾振高,希圖變賣分肥”。道光六年,兩廣總督李鴻賓設置巡船查拿鴉片,但不久“巡船每月受走私者規銀三萬六千兩,放私入口”。有些官員竟由庇護鴉片走私發展成直接進行武裝走私。如福建泉州建民王略等,“傳統水師兵牟,將夷船煙土由哨船代運漳泉,今王略雖經正法,而各牟兵習慣如故,恬不知改,仍前賣放代運”。可以說,道光朝的吏治腐敗是鴉片在清朝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也是鴉片戰爭中清朝政府一觸即潰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