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7月17日,77歲的李鴻章在廣州登上了北上的輪船。

年邁多病的李鴻章在貼身侍衛的攙扶下,極其緩慢地走過跳板,上了甲板上就癱倒在大藤椅上休息起來。他把渾濁的目光投向茫茫的北中國海,那裏將是他的目的地,也將可能是他的政治墳墓。幾天前,朝廷下詔,調任兩廣總督李鴻章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任命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列強議和。

慈禧太後環顧天下,唯有在政壇起伏近50年、外交經驗豐富的李鴻章“也許”能夠完成不可能完成的議和重任。

李鴻章完全可以不背起這副重擔。他推辭的理由很多: 年邁、多病、南方不穩、不熟悉北方發生的事情,等等。從個人利益上來看,李鴻章也應該推辭。李鴻章辦了大半輩子洋務,結果甲午戰爭的隆隆炮聲葬送了他經營多年的洋務結晶北洋艦隊,也宣告了李鴻章洋務努力的徹底失敗;每次朝廷戰敗後受辱都是李鴻章出來做消防員、做保潔員,其中的許多後果是他造成的,但更多的後果不是他造成的,可朝廷選定了他來善後。經他的手簽訂了一個又一個不平等條約,讓國家割地賠款道歉。國人“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的聲討聲他聽在耳裏,百口莫辯。尤其是甲午戰敗後,李鴻章向中國讀書人目之為“倭奴”的日本人卑言下語,簽訂了傷害國家元氣的《馬關條約》,名聲跌落穀底。人雖未死,但名已列入“奸臣傳”了。如今,八國聯軍占領首都,重兵屯集華北,口口聲聲要報仇雪恥。李鴻章在這種情況下深入虎穴,讓八國聯軍撤軍,如果不作出巨大的讓步、簽訂新的不平等條約,怎麼能辦得到?如果那樣,李鴻章又得添一大罪狀,成為天下的大罪人。

可這一次,李鴻章沒有推辭,還是拖著病體北上了。

李鴻章懷著憤慨、無奈、蒼涼的心,漂蕩在中國東部洋麵上。他很早就力主洋務自強,可惜不僅少有人支持,拆台的人卻有很多;他一直力主韜光養晦,與外國和好,利用現存外交體係維護中國利益,可惜出了義和團和八國聯軍這麼大的婁子。在整個事件中,李鴻章都沒有參與。簽訂《馬光條約》後,李鴻章因為名聲惡劣,加之反對派排擠,從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任上被“發配”到嶺南當了遠非同分量的兩廣總督,被排擠出了核心權力圈子。作為旁觀者,他眼睜睜看著國家大禍將至卻無法出力阻止,事後卻要為此負責,承擔惡名。這是多大的委屈與無奈啊!

當年在日本春帆樓為甲午戰爭善後時,李鴻章遇刺,子彈射入他的左頰。李鴻章一直保留著遇刺時的血衣,理由是“此血可以報國矣!”日本是他的傷心地,李鴻章發誓決不踏入這塊土地。一年之後,慈禧太後安排李鴻章考察歐美各國,避開國內洶湧澎湃的“討李”浪潮。李鴻章不得不途經日本換船前往美國。到日本,李鴻章拒絕上岸,隻是在兩船之間搭一個木板,然後在別人的攙扶下顫顫巍巍地走了過去。這一次和八國聯軍鬥法,李鴻章心裏也沒有底,有的隻是堅強的意誌和堅定的信念。

1901年9月29日,李鴻章到達天津。他曾經在天津執政達20多年,擔任天下群督之首的直隸總督,編織自己洋務強國的夢想。如今,李鴻章故地重遊,專門去看了直隸總督衙門--這也是他回任直隸總督後的辦公場所,結果隻看到一片斷壁殘垣。

10月11日,李鴻章到達北京。中外和談正式開始。

10月,法國率先提出了懲治禍首、賠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項和談要求,作為與清政府談判的基礎。各國公使就此進行了補充、修改,於12月24日以11國(組成聯軍的8國加上比利時、西班牙和荷蘭3國)的名義共同向清廷提出《議和大綱》12條。

列強主動提出12條和談大綱,讓清政府鬆了一口氣。既然有了和談要求,就說明11國放棄了滅亡清朝的念頭,有了和平善後的可能。在西安的朝廷意識到隻要認可了12條大綱,生死危機就可以度過了。朝廷的基本態度是“十二條不能不照允”,認為12個條件是各國公使“往複密商其政府數十日而定議,非此不能轉圜,非此不能結局”。

但是“不能不照允”並不是“全部照允”。

朝廷給李鴻章等和談代表發去指示,要求: 可以以列強的和談條件為談判基礎,但在具體問題上要反複“磋磨”,“審度情形,妥籌磋磨,補救一分是一分耳”。損失能挽回一點是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