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段時間,吳厲行老是琢磨:怎樣才能使兒女們每個月都得給父母一點錢,最少,每個月也得給沒有收入的母親一點錢,這樣,自己的工資就可以存得更多一些了。
2004年的春節的年初四,剛好兒女們基本上都在家吃團圓飯。正當全家其他人都歡快地談論著自己得意的事情時,小孩子間也在吵吵囔囔說這說那。吳厲行突然打破其他人的歡快情緒,把他自己早已想好的想法和盤托出。
但他的提議沒有一個子女響應,他一氣之下,居然拿出離婚來要挾,他漲紅的眼珠似乎要奪眶而出,說:“你們的母親一點收入都沒有,全要我一個老人的工資來養活,你們有良心沒有。把你們各個都養大成人,到頭來居然都成了不孝之的兒女,早知如此,少生幾個,我還輕鬆一些,這個世道也變得太快了。”
其他子女也不退讓,大女兒吳蟻蘋說:“爸爸,你又不是沒有錢,你的收入比我們都多,不論從家庭的平均收入,還是從開銷用度,那一樣你也比我們過得輕鬆,為什麼還要我們供錢給母親呢?”
“是啊!我們都是有家有小的,還要為小孩的前途著想,我們做女兒的,從小就沒有讀書,現在自己又沒工作,幹點臨時工,那工資連自己都難以養活,怎麼又要我們負擔母親的呢?”他的二女兒吳玲玲也說。
蟻草也覺得父親的貪婪太可怕,明明看著自己的幾個子女,並非什麼富翁富婆,除了吳玲玲好過一點外,其他三個都是勉強度日的,而他自己隻想到存錢,從不把別人的生計放在身上,真是無恥透頂。
但他又不好說出口,害怕一不小心,自己控製不了自己,說得過分了,便又使父親氣得半死,而自己又憑空添了鬱悶,這樣事情出現過幾次。
蟻草的弟弟還在東莞打工,無緣參與這樣的討論,就是在旁邊,他也沒有什麼可說的。
“我與你們的母親離婚,你們就得養活她吧。”吳厲行最後使出他的撒手鐧,以為他的兒女們便乖乖的妥協了。
“爸爸,如果真的這樣,我們肯定會養活她,這沒得說的。”大女兒馬上回敬說。
“那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我們離婚你們才出錢養母親,為什麼不在沒有離婚時就出錢來養母親呢?難道你們就一定要逼我離婚?”吳厲行覺得自己的邏輯嚴密,又充滿了人文情感。
“怎麼能這麼說呢?”他的大女兒毫無妥協之意,“你以為母親在你身邊就是白癡,她在你身邊為你洗衣做飯,服侍你妥妥當當,這就足夠養活她自己了。如果按照市場上的保姆的工錢來算,她除了可以養活自己,她還有不少的零錢花。可是她在你身邊,連零花錢也是我們幾個子女給的,虧你還好意思說出口。”
“你這個該死的,倒給我去算這筆數。”吳厲行看著大女兒說著時的得意樣,又氣又恨,“你不好好地算算我把你們從小養到大,花費了多少的心血,多少的錢財。”
“爸爸,你也要給我算算,我基本上沒有讀什麼書,沒有花你什麼錢,從十一歲開始,我就看牛放鵝,從十五歲開始,我就作為村裏的勞動力,家裏的收入,有一大半是靠我勞動得來的,怎麼說我花費你很多錢呢?按照法律,18歲之前,父母養子女是天經地義的,實實在在的,更何況我11歲就開始勞動養活自己。”
歐陽絲綿卻仿佛如站在雲端裏觀看人間亂世的妖魔鬼怪一般,不時發出幾聲嘲諷的冷笑。她覺得自己多少還懂得一點害臊,而吳厲行卻越老越糊塗,連害臊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最後,吳厲行的旁敲側擊計劃,沒有得到他原本的設想,他也沒有和李湯湯離婚,卻增加了子女們對他的怨恨和鄙夷,父女間與傾吐衷腸的距離又拉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