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看過袖手的人了。
城裏入冬天戴手套。坐公家轎車上班的人,連手套也不戴,然而也不袖手。首長們坐在車裏,麵色凝重地注視疲憊的歸家之旅的自行車流。
在鄉下,那些朝陽的矮牆被冬天明澈的陽光,曬出幹燥的土黃色。牆前必有一排曬太陽的鄉人。農閑時節,曬太陽成了鄉人及狗及豬的日課。女人也出來曬太陽,三五一堆,但手裏有些活計,針線或是簸米。男人隻曬太陽,一律袖著手。
土牆的院子裏,常有一兩棵凋盡葉子的白楊樹枝幹泛青,直插純度很高的藍天。
倘若牆下的鄉道滾來煙塵,必是車輛進村了。袖手的鄉人急忙把眼光轉向那車。鄉人看一件熱鬧事時,眉眼蹙著,有一種愁苦的麵容。這副樣子與雙臂平端袖在一起極契合。但鄉人心境平漠,並不愁苦。北方沒有水鄉鬱然的霧氣,毫無遮攔的陽光直射而來,使鄉人皺眉蹙額地觀看風景。
在鄉下的冬日曬太陽,不袖著手便不舒坦,這一雙手沒有地方放置。鄉人抿襠大棉褲沒有兜,把手放哪兒呢?心理學家和畫家都說過,人的雙手常常沒地方放,在興奮與驚恐時,雙手便互相搓動,握緊甚至抖顫。畫人物肖像,手部往往是敗筆。那些扮演領袖的演員,因為不會處理手,就喜歡夾著煙卷談笑風生。從生理講,人吸煙所滿足的需要,除了煙本身,也有手與唇的動感。人之手為什麼無處置放呢?這道理簡單,人類進化到直立之後,兩個前肢擺脫了行走活動,變成胳膊,不無尷尬的掛在兩肩旁邊。它與動物的尾巴一樣,成為閑物。人不能老是彈鋼琴、擁抱或批閱密件。動物也不總用尾巴繞樹、鞭異類。但動物善於極謙遜地從屁股後麵將尾巴圈一周。貓用繞在前麵的尾尖有節律地輕拍爪子,像欣賞一支妙曲。長期以來,人隻好將兩臂懸於體側,除了勞動、作愛和毆擊仇家外,平時隻好靜懸。立正的小兵,還要將中指按在褲縫上。
然而吾鄉的農人聰明,將雙手袖於黑市布棉襖的筒中,謙遜而和諧。在寒風刺骨的時候,袖手當然是為了禦寒,但平時,譬如曬太陽時,袖手則成為一種姿態。在曆史的照片上,一些樸素的人,如朱德在冬日也袖著雙手。鄧小平喜歡把一隻手插入口袋,周恩來以左臂托著右臂,似更優雅。
古詩稱:“前朝多少興衰事,留與後人袖手看。”袖手,保留著置身局外的悠閑。舊日的鄉紳還在袖筒裏藏一塊手帕,見客時假作幹咳兩聲,將手帕自袖裏取出,抖一下,在嘴上輕按一二。
我小時候,在冬天的日子裏踩著車轍上學去,常一邊淌著清鼻涕,一邊袖手前行。但我父親反對袖手,他是軍人出身,也討厭把手插入口袋。他自己卻喜歡將雙手反剪在背後袖在一起。許多騎兵部隊出身的老頭,都喜歡此舉。我隻好戴手套,不分指那種,也叫“手巴掌”,碎花布麵縫製,由一根繩子串著掛在頸上。我現在仍戴這種手套,軍用品,裏麵是羊皮。進門時把手套在背後一剪,不容易丟失。
在克什克騰,我站在招待所的樓上,瞥見一位站在房山牆前曬太陽的鄉人,雙手袖著。當時還不冷,隻是深秋,他穿上了棉襖,胸口敞著,露出赭紅的肉皮,襟下掉出一截卷曲的皮褲帶。我下樓,踱到他麵前。他木然看著我,慢慢將手從袖筒裏抽出。我想說“袖吧袖吧”,這自然不安,我歎一口氣,轉身踱開。後來想起,他是不是預備和我握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