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再生動力
奮鬥之聲
作者:本刊評論員
資源型城市是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麵臨“資源興則興,資源枯則衰”的發展困境,如何擺脫“資源魔咒”,實現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發展是眾多資源型城市共同麵對的重大課題。發展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破解資源型城市發展難題、增強發展後勁就要依靠深化改革,我國首次出台關於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國家級戰略《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為激活我省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再生動力帶來了新的發展轉折點。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依靠體製機製創新,統籌推進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規劃設計了資源型城市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的基本主線。我省列入國家規劃範圍的11個資源型城市,經濟總量占全省五成以上,擺脫對資源的依賴,加快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對於我省更具針對性、必要性和緊迫性。我們必須結合規劃精神和省情實際,充分發揮資源的優勢、不斷延伸產業鏈條、大力發展替代產業、深化體製機製改革、全力做好民生工作,通過深化改革和轉型增強內生動力和經濟活力,打造資源型城市經濟升級版。
以發展接續替代產業為主線,增強資源型城市發展後勁。“成也資源,敗也資源”是資源型城市的共同特點,要提高資源保障能力,必須按照分類引導各類城市發展的原則,準確定位,選好接續替代產業,用足用好接續替代產業扶持政策,加強科技創新,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構建多元化產業體係。通過培育新興產業、延長產業鏈、打造外向型產業集群、合理選擇支柱型替代產業等措施,推動成熟型城市發展;通過發展勞動密集型特色產業、立足本地區位優勢發展現代服務業等措施推動衰退型城市扭轉局麵,分層次實行差異式的可持續發展。
以深化體製改革為核心,提高資源型城市造血功能。機製體製是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應加快構建有利於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製,變輸血為自我造血。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製度,保障產權明晰。強化開發約束和補償機製,控製資源開發強度,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製度。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企業和城市的利益,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保障機製。強化創新驅動,以科技創新和激勵機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建立接續替代產業扶持機製,引導和鼓勵各類生產要素向接續替代產業聚集。
以保護生態環境為抓手,推進資源型城市生態文明建設。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文明建設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資源型城市應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以綠色理念為引導,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節能減排,將傳統粗放型開發利用資源的發展模式轉化為綠色集約型的發展方式,將有限資源開采和初級加工的產業鏈條進行綠色延伸,努力構建與資源環境生態相協調的現代產業體係,實現經濟發展、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的有機結合,實現經濟和生態綜合效益的最大化。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強資源型城市社會管理。民生關乎社會穩定,資源型城市曆史遺留問題較多,應著力償還曆史欠賬,優化改善民生。把擴大就業放在城市發展的優先位置,促進各類群體就業,尤其是失業礦工和林區工人、棚戶區改造回遷居民及失地農民的再就業;推進棚戶區改造,改善礦區林區油區職工的生產生活環境;逐步解決職工社會保障和醫療衛生服務等方麵的曆史遺留問題,進一步增強轉型發展內生動力,實現社會與經濟同步可持續發展。
發展才能自強,我省的資源型城市曾經為我國工業建設、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新時期新形勢下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結構轉型和產業結構升級,就要破除妨礙發展的慣性思維,抓好用好戰略機遇,落實轉型發展的重要措施,實現實實在在的經濟總量增長,以改革帶發展、以發展惠民生,再創可持續發展的新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