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研究的內容很廣泛,其中人與其生存空間的關係問題是涉及城鄉空間的學科和研究的基本問題。在原始社會,這個問題比較簡單,人類與其生存空間的主要關係僅發生在相對隔離的族群與自然環境之間,因此古代先民與生存空間的關係直接體現為聚落社會與具有“自然差異”的空間的相互關係,人類根據需求選擇適合生存的自然空間。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這種主要關係不斷發生變化。技術的進步使改造自然成為可能,自然界的空間差異不再舉足輕重;而勞動分工使社會內部以及社會之間的相互依存性和差異性得以強化。因此,普遍認為,現代人類生存空間最重要的是空間的“社會差異”,而不再是空間的“自然差異”;同時,現代人與生存空間的主要關係也不再是人與自然界的關係,而變成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現代人的生活時時刻刻處於社會的空間之中。這種轉變使人與生存空間的關係變得錯綜複雜,自然的、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經濟的等等各種力量交織在一起。

現代人與生存空間的這種複雜關係,使我們很容易產生這樣的判斷,即空間本身不再重要,空間的形態與模式隻是社會與經濟的各種活動在地域上的投影。這個判斷受到了普遍的認同,卻帶來了不良的後果。在理論研究方麵,空間的主體性被忽視,研究的方法是通過經濟和社會活動過程的空間落實來解析空間的形式,空間的研究被經濟的和社會的研究所取代,客觀上阻礙了對空間自身發展規律的深入探討。由此導致了一係列的假定:空間使用者是“理性的經濟人”;空間的聯係是經濟費用的關係;經濟是城市模型的基礎;空間的結構與形態就是社會與經濟發展的空間化;人類的行為是經濟理性和單維的,而不是文化和環境的;物質空間形態,即我們所體驗和使用的空間,本身並不重要;等等。不可避免,根據這樣的假定所建立的空間是高度抽象的,忽視了空間的主體性,與現實中物質空間的需求也相去甚遠。並且由於缺乏對空間發展自身規律的認識,對空間發展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關係研究等,使城市規劃學科的空間主體性與職業領域變得越來越模糊,越來越失去話語權。在城市建設實踐中,空間規劃的重要性不能受到應有的重視。理論上學術界的簡單判斷,為社會、經濟規劃先行的合理性提供了理論依據,形成了空間規劃在社會發展、經濟建設和空間布置三大規劃之中的被動局麵,空間規劃成為社會發展與經濟建設規劃後的實施落實。最終,空間規劃與設計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空間發展規律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在城鄉建設實踐中產生許多失誤。

因此,人與其生存的空間究竟是什麼關係,簡單的社會與經濟決定論不能令人滿意,並有可能產生嚴重的後果。盡管在現代社會中,社會與經濟的力量在塑造生存空間中起著重要作用,但我們絕不能忽視空間本身主體性和規律性的作用,隻有當我們“空間”地去思考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達到社會、經濟和空間三位一體有機結合時,人類與其生存的空間才能和諧、良性地發展。這就需要我們進行空間研究,更好地了解空間,掌握規律。需要進行研究的空間問題很多。在空間發展理論方麵,諸如:什麼是空間的科學發展觀;空間與社會、經濟的相互關係;空間發展的影響因素和作用方式;空間發展的基本規律;相對應的規劃設計方法論;等等。在空間分析方麵,諸如:空間的定義與內涵是什麼;空間的構成要素是什麼;空間的結構如何解析;人們如何通過空間進行聯係;如何在空間中構築社會;建成的物質空間隱含著什麼規律;空間的意義、視覺和行為規範的作用;采取什麼模型和方法進行空間分析;等等。在空間規劃與設計方麵,諸如:什麼是正確的空間規劃理念;空間的規律如何應用於規劃設計;規劃與設計如何更有效地促進城市發展和環境改善;規劃與設計的方法與程序如何改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