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1 / 3)

好久以來,就想寫這條長毛狗的故事。

那時我在工地,當裝卸工。這差使很辛苦,尤其卸水泥,即使身強力壯者,五十公斤一袋,走在晃晃悠悠的跳板上,一口氣幾百袋下來,那腿肚子也會僵直如木,不聽使喚。卸完以後,多一步路也不想走。就在貨場的站台上,仰躺在地,四腳叉開,一個大字。

這時候,長毛就出現了。

它早來了,不過,遠遠地逡巡著,不過來。通常,人累急了,就有脾氣,長毛絕不惹這些大爺,這是它的聰明處。而那些不懂事的狗,好熱鬧,好起哄,好人來瘋,纏在工人腳下,絆腿礙事,斷不了挨踢被踹。若是不長記性,鬧個沒完,碰上哪位沒好氣的工人,正一肚子火沒處撒呢,飛起一腳,狗要是躲避不及,能搭上半條命。

我不大習慣這種殘忍行為,可那位說,“你可憐它,誰可憐你?”想想,你不能不認為這是真理,我隻好無言。

長毛在遠處瞟著我,也瞟著那隻踢傷的狗。

顯然傷得太重了,那叫聲淒慘,工人不耐煩,吼道:“哭你媽的喪啊!”這都是工地的狗,大體上都認得出來,還叫得出名字,那狗哭著,一瘸一拐走了。人,其實很殘忍,也許他被別人踩在腳下,受著熬煎,但他能踩別人的時候,往往更毒辣。

我有生以來,頭一回聽說狗會哭。被打不能還手,被打還不能說一聲不,甚至還不準許它哭,我想到自己,心裏很不是滋味。後來,我也明白,為什麼半夜三更長毛在工棚外邊,衝著天邊的月牙兒叫了,敢情那是哭,狗哭和狗叫,不一樣,叫的聲音響亮,哭則是斷斷續續的嗚咽,令人悱惻心悸。工班裏的人都睡得很死,無人知道長毛的這份痛苦。隻有掛牽著父母,妻子,孩子,怎麼也睡不著的我,能聽到下弦月裏長毛的哭。

我不知道狗有沒有比較久遠的記憶,當它趴在工棚門口,當它蹲在自己窩裏,當它看著工班二三十個工友,可誰也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時,我注意到它的眼神,是相當相當悲哀的。這是一條北方的狗,它是屬於森林,屬於守林員,屬於獵槍,屬於山神爺,屬於地窩子,甚至屬於誰也征服不了誰的對手,那一群梟悍的狼……然而,抽莫合煙的班長,我們都管他叫頭兒,把它拐出森林,拐到工地,隨著建設大三線,來到貴州水城,修一條到大河邊的煤礦支線。

它恨他,怕他,但又對他忠誠,這也是它能流露出來的全部痛苦。

我早就聞聽長毛的大名了。它毛之長,毛之密,在貴州短毛狗的世界裏,十分突出,但長毛之出名,它是一條有糧食戶口,有三十斤定量,有林業公安局養犬證的狗,很讓人對它側目而視的。何況有它的很多傳聞,據說長影廠想找它去拍電影,派車接到長春,把別的試鏡頭的狗咬了,誰還敢讓它當主角,又送回來了。據說早先在牙克什林區封過狗王,因為跟狼群廝殺過,還咬死了一條公狼。那年輕的公狼本是占絕對優勢,但奈何不了它,因為它的毛太長太厚,加之那重量級的體重,竟無計可施,遂成就了它的光榮。

我馬上想起傑克·倫敦寫的《荒野的呼喚》和《白牙》,及至發配到工班,接受勞動監督,看到這位當代英雄,實在是相當失望。也許,什麼人應該在什麼人群裏,什麼狗應該在什麼狗群裏,都是有一定之規,羊群裏出駱駝,格色,駱駝群裏出來一隻羊,同樣格色,而且,那種身為異類的孤獨感,怎麼看怎麼落寞。

什麼狗王啊?我差點笑了。

頭兒也不曉得它真實的年齡,至少也有十二三歲吧?他隨便一說。可活了十年以上的狗,是個什麼概念呢?就是說,長毛已經相當於六七十歲的老人年紀,風燭殘年,青春不再。既看不出當年擒惡狼上電影的神采,也看不出整個林業局的狗,一見它就耷拉尾巴五體投地的威風。

現在這條老態龍鍾的狗,隻是那厚如氆氌的皮毛,那身似牛犢的個頭,還是令人敬畏三分。貴州水城在火車未通之前,偏僻閉塞,當地人,尤其是四鄉八區的苗族老鄉,從來沒見過如此龐然大物的狗,還有專門跑來參觀的。也許是老狗的緣故,也許是我認為的那種悲哀的緣故,不但跟狗不合群,跟人也愛搭不理。不過,對工班的一幹人,還合得來。

頭兒說,它特戀主,它特戀窩。

記得我第一次到裝卸班的工棚,臥在門口打瞌睡的它,像任何一個機關傳達室把門的人那樣,打量了我一眼。精神有點萎靡,不那麼振作,我沒放在心上。

工地的狗很多,基本分為兩類,很好區別。工人養的,都是工程隊修森林鐵路時收養下來,後來帶到三線工地,一律長毛,黑白黃褐,什麼顏色的毛皮都有,但誰的毛也比不上這頭狗王的長。老鄉養的,都是體型較小的短毛狗,清一色的深色皮毛。工程隊的狗,從來不對職工和家屬汪汪,隻是跟老鄉,和老鄉拉車運貨的馬,和尾隨著老鄉車前車後跑的狗,過不去。隻要進入工程隊大院,工人養的狗,絕對狗仗人勢,成群結隊,追著攆著,叫個不停,咬個沒完,這是那個沒有電視機,隻有樣板戲的年代裏,工人們在荒山禿嶺裏,最開心的文娛活動。

不過,當這些長毛狗,一旦落單,被短毛狗團團圍住的時候,那遍體鱗傷的結局就在所難免。狗的世界,其實,與人的世界,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欺軟怕硬,弱肉強食,這條被咬得鼻青臉腫,毛碎皮裂的狗,夾著尾巴逃回來,命運沒準更慘,說不定很快就會成為一頓大餐。工人殺狗,奇快無比,將狗頭按在水盆裏,幾分鍾後就可以開剝,說這樣悶死的狗,血不散而肉香。而喝狗肉湯,怎麼能少了酒?隻要打開酒瓶,朝茶缸子裏咕嘟咕嘟地倒,就瞞不了我們那位頭兒。這家夥有特異功能,五百米方圓內,他會找到這瓶酒和這盆狗肉湯。

他一去,就有莫合煙味。有莫合煙味,就有長毛。

我打聽過頭兒,“長毛吃不吃你扔給它的狗骨頭?”他回答,“它為什麼不吃?憑什麼不吃?隻要肚子餓極了,人還要吃人呢!”雖然,狗吃狗,是直接的,人吃人,是間接的,小異而大同,但也按他的邏輯推斷,確實也應該理直氣壯的。

盡管它喉嚨裏開始發出吼聲,站在工棚門口的我,倒沒有在乎,按照工地狗的特性,該不會咬我,更不會要我填會客單。不過,它還是擋住我的去路,還歪頭琢磨了一會,看看該從哪兒對我下嘴,然後,它咬住我的鞋。比較斯文,沒有把我當做興安嶺的狼。它的嘴真大,不費事吞進我整隻腳。

這時,留著小胡子,抽著莫合煙的頭兒踱出來,我們已經在隊長那裏打過照麵,他掰開它的嘴,把我的腳釋放出來。然後,把我介紹給長毛,“他是我們班新來的夥計。”

“聽得懂?”我問。

“你再把腳伸給它,看它咬不咬?”

它嘴裏的哈喇子已經滴了我一鞋,我也不想再試,它站起來,既不理我,也不理他,進工棚裏去。頭兒說它戀主,其實,長毛對頭兒遠不如對班裏那二三十個人親近。在班裏,應該說,隻有我和頭兒兩個人,是它刻意疏遠的。

頭兒領我進屋,那份熱情,讓我吃驚。後來,我才懂得,他不是對我熱情,而是對我行李裏那瓶散酒熱情,他是個見酒走不動道的主。進得工棚,這個當班長的,不是給我安頓住處,不是給我交代工作,而是要我聽他講這條狗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