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周期中前期準備階段的核心工作內容,作為投資項目周期的有機組成部分,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不僅要明確回答擬建項目是否應該投資和推薦較好的投資方案,為投資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還應該為進一步的規劃、設計和實施提供指導的原則、框架和基礎。本章將從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序入手,係統介紹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階段、研究內容,以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製步驟與結構內容。以及對特大型項目的區域經濟與宏觀經濟影響分析方法和項目後評價方法進行了介紹。
6.1可行性研究概述
6.1.1投資項目建設程序與可行性研究
1)投資項目的概念和分類
項目(Project)是指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主要是限定的資源和時間),具有明確目標的一次性任務(或活動)。
廣義的項目含義非常廣泛,泛指一切符合項目定義,具備項目特點的一次性任務(或活動)。最常見的項目有:開發項目,如某種資源的開發、一個小區的開發、某種新產品的開發等;建設項目,如一座大樓的建造、一個機場的興建、一條高速公路的修建等;科研項目,有基礎科學研究項目、應用科學研究項目、科技攻關項目等;以及工業生產項目、軟件開發項目等。
為了計劃管理和統計分析研究的需要,建設項目可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按建設目的可分為生產性項目和非生產性項目;按建設性質可分為新建項目、擴建項目、改建項目、遷建項目、恢複項目等;按建設階段可分為預備項目、籌建項目、實施項目、建成投產項目等;按建設規模可分為大型項目、中型項目、小型項目;按土建工程性質可分為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土木建築工程項目(如公路、橋梁、機場、鐵道、港口碼頭、水利工程等)、工業建築工程項目(如發電廠、鋼鐵廠、化工廠、礦山等);按使用性質可分為公共工程項目(如公路、通訊、城市給排水、教育科研設施、醫療保健設施、文化體育設施、政府機關用房等)、生產性產業建設項目、服務性產業建設項目(如賓館、商場等)、生活設施建設項目;按建設內容與管理關係可分為建設項目、設計項目、施工項目、采購項目等。
2)項目建設程序
建設程序各階段的工作及先後順序
項目建設程序是指建設項目從設想、規劃、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整個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次序的法則。這個法則是人們通過長期的建設實踐,在充分認識客觀規律,科學地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製定出來的,反映了建設工作所固有的客觀規律和經濟規律,是不以人們的意誌所轉移的。
按照這個規律,建設程序從構思、開發建設到竣工投產的整個過程可分成三個大的階段:投資策劃期、投資時期和運營期,以投資決策和竣工驗收為階段轉化的標誌。這些階段有嚴格的先後順序,不能任意顛倒。否則,項目建設就會走彎路,遭受重大損失。各階段的工作及先後順序如所示。
從圖中可以看出,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準後進行的,是工程建設過程中極其重要的一環。其目的是根據審定的項目建議書,對投資項目在技術、工程、經濟、社會和外部協作條件等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方麵進行全麵的分析論證,做多方案的比選,推薦最佳方案,為項目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一經批準,就標誌著該項目立項工作的完成,就可以進行建設實施工作了。
6.1.2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Study)是一種運用多種學科(包括工程技術科學、社會學、經濟學及係統工程學等)知識,對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經濟、社會有利性進行全麵、係統、綜合的分析和論證,以便進行正確決策的研究活動。可行性研究的任務是以市場為前提,以技術為手段,以經濟效果為最終目標,對擬建的投資項目,在投資前期全麵、係統地論證該項目的必要性、可能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對項目作出可行或不可行的評價。
可行性研究工作最早是20世紀30年代美國開發田納西河流域時開始試行,作為流域開發規劃的重要階段。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可行性研究在大型工程項目中得到了廣泛應用,成為投資項目決策前的一個重要的工作階段。現在,世界各國對重要的投資項目都普遍要進行可行性研究。1978年,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為了推動和幫助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編寫出版了《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手冊》一書,係統地說明了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內容與方法。
我國從1979年開始,在研究了西方國家運用可行性研究的經驗後,經過反複醞釀,逐步將可行性研究納入建設程序。1981年1月,國務院在《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工作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所有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項目,都要編製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1982年9月,國家計委在《關於編製建設前期工作計劃的通知》中,進一步擴大了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建設項目的範圍。1983年2月國家計委製定和頒發了《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的試行管理辦法》,1991年又對此做了修訂,該辦法對我國基本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編製程序、內容、審批等進行了規定。中國國家計劃委員會在2001年9月委托中國國際工程谘詢公司編寫《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該指南是一本指導可行性研究工作方法及內容的綱領性文件,為我國新世紀各類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指明了方向。
200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規定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製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對於《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製,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而對於政府投資項目繼續實行審批製。
為適應國家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和國家投資體製改革的總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建設部於2006年正式發布了《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供投資者在開展投資項目經濟評價工作時借鑒和使用。
在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整個周期中,建設前期階段是決定投資項目經濟效果的關鍵階段,是投資者研究和控製的重點。如果到了建設實施階段甚至運營階段才發現工程費用過高,或者市場對項目產品需求不足、原材料不能保證等問題,則會給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因此,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把可行性研究作為投資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為了消除盲目性,減少投資風險,以便在競爭中獲取最大利潤,投資者寧願在投資前花費一定的代價,也要進行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以提高投資獲利的可靠程度。
6.1.3可行性研究的階段劃分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出版的《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手冊》將可行性研究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即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詳細可行性研究。
(1)機會研究
機會研究主要是為項目投資者尋求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對經濟發展有較大貢獻且具有較大成功可能性的投資、發展機會,並形成項目設想。
(2)初步可行性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又稱預可行性研究,主要對項目在市場、技術、環境、選點、資金等方麵的可行性進行初步分析,基本上是粗線條的。
(3)詳細可行性研究
詳細可行性研究又稱最終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任務是對項目的產品綱要、技術工藝及設備、廠址與廠區規劃、投資需求、資金融通、建設計劃以及項目的經濟效果等多方麵進行全麵、深入、係統的分析和論證,通過多方案比較,選擇最佳方案。雖然詳細可行性研究的研究範圍沒有超出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範圍,但研究深度卻遠大於初步可行性研究的深度。
在我國的基本建設程序中,可行性研究被劃入投資決策階段。
(1)機會研究階段
研究投資機會與投資主體的能力是否相適應,以及投資機會落實的可能。包括投資環境的客觀分析、企業投資戰略和經營目標分析、企業內部資源條件分析等三方麵內容。
(2)項目建議書
項目建議書就是以書麵報告的形式將機會研究的結果表達出來,較為完整地提供可能進行建設的投資項目。
(3)初步可行性研究
我國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內容與《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手冊》中的內容相一致。與機會研究的區別主要在於所獲資料的詳細程度不同。如果項目機會研究有足夠多的資料,也可以越過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直接進行詳細可行性研究。
(4)可行性研究(又稱詳細可行性研究)
對初步可行性分析的若幹方案進行全麵具體的分析,以報告的形式提出完整的投資方案及建議。
在實際工作中,可行性研究的階段劃分未必十分清晰。有些小型和簡單項目,常把機會研究與初步可行性研究合二為一。在我國,許多項目的前兩個階段與詳細可行性研究工作常常也是交織在一起進行的。下麵介紹的可行性研究主要是指詳細可行性研究。
6.2可行性研究內容
可行性研究就是將工程分解為許多關鍵的議題,分別進行細致的技術經濟論證後,再對由此形成的多方案作比較和優選,從而為投資決策提供結論性意見。因此,一般工業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需有資格的設計(谘詢)單位編製,在內容上通常由四個大部分和十九個方麵的關鍵議題組成(參見)。四個大部分包括:調查研究與分析、技術方案形成與優選、完整的建設和運營方案的編製和經濟分析和影響評價。十九個方麵的關鍵議題通常包括:項目興建理由與目標、市場預測、資源條件評價、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場址選擇、技術、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原材料燃料供應、總圖運輸與公用輔助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勞動安全衛生與消防、組織機構與人力資源配置、項目實施進度、投資估算、融資方案、財務評價、國民經濟評價、社會評價、風險分析等內容。
一般工業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下麵對這十九個關鍵議題分別給出了簡要介紹。
1)項目興建理由與目標
項目興建理由一般從項目本身和國民經濟兩個層次進行分析。項目層次的分析是站在投資者位置,從項目產品和投資效益的角度論證興建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國民經濟層次的分析是從國民經濟全局的角度分析項目對宏觀經濟條件的符合性,如是否符合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源的要求,是否符合區域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的要求等。通過這兩個層次的分析,判別項目建設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以確定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2)市場預測
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對項目的產品和所需要的主要投入物的市場容量、價格、競爭力,以及市場風險進行分析預測,為確定項目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提供依據。
3)資源條件評價
資源條件評價主要是對擬開發項目資源開發的合理性、資源可利用量、資源自然品質、資源賦存條件和資源開發價值等進行評價。
4)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
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研究是在市場預測和(資源開發項目)資源評價的基礎上,論證比選擬建項目的建設規模和產品方案(包括主要產品和輔助產品及其組合),作為確定項目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工程方案、原材料燃料供應方案及投資估算的依據。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的比選內容主要有:單位產品生產能力(或使用效益)投資、投資效益(即投入產出比、勞動生產率等)、多產品項目資源綜合利用方案與效益等。
5)場址選擇
場址選擇應主要研究場址位置、占地麵積、地形地貌氣象條件、地震情況、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條件、交通運輸條件、水電供應條件、環境保護條件、法律支持條件、生活設施依托條件、施工條件等內容。
6)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
項目的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確定後,應進行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的具體研究論證工作。
技術方案比選的主要內容有:技術的先進程度、技術的可靠程度、技術對產品質量性能的保證程度、技術對原材料的適應性、工藝流程的合理性、自動化控製水平、技術獲得的難易程度、對環境的影響程度,以及購買技術或專利費用等技術經濟指標。
設備方案的選擇,首先要根據建設規模、產品方案和技術方案,研究提出所需主要設備的規格、型號和數量,然後通過調查和詢價,研究提出項目所需主要設備的來源、投資方案和供應方式。對於超大、超重、超高設備,還應提出相應的運輸和安裝的技術措施方案。
工程方案選擇是在已選定項目建設規模、技術方案和設備方案的基礎上,研究論證主要建築物、構築物的建造方案。工程方案的選擇,要滿足生產使用功能要求,適應已選定的場址(線路走向),符合工程標準規範要求,並且經濟合理。
7)原材料燃料供應
原材料、燃料是項目建成後生產運營所需的投入物。在建設規模、產品方案和技術方案確定後,應對所需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來源、供應方式和運輸方式進行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