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的生活邏輯是,如果你老以自己為‘主角’把他人當“觀眾”,則這台“獨角戲”是唱不久的。沒有人永遠的想做別人的觀眾。要永遠記住平等與相互尊重是人與人相處中的最基本的原則。
其六,找個好買家,賣個好價錢。
既然讓我們自主選擇,根據人類“趨利避害”的本能,我們就要找一個理想的“好買家”,那麼,究竟什麼樣的買家屬於好的買家呢?
很多人往往以外在的價值判斷為標準,有的認為薪水高的單位就是好的單位,有的人認為社會地位高的就是好的單位。這些想法是不全麵的,一個讓人真正滿意的好買家應該具備以下的幾個特點:
第一,買家的工作要與你的誌趣相投。你對這份工作本身有一個發自內心的摯愛,而不是因為工作的外在價值所左右。倘若你對這份工作內容毫無興趣,幹起來將十分乏味,也很難把工作做好。
當你對所從事的工作非常感興趣的時候,就能發揮整個身心的積極性;就能積極地感知和關注該職業知識、動態、並且積極思考,大膽探索;就能情緒高漲、想象豐富;就能增強記憶效果,增強克服困難的意誌。就能夠調動人的全部精力,以敏銳的觀察力、高度的注意力、深刻的思維和豐富的想象力投入工作,促進你能力的充分發揮。
當你的工作與你的誌趣相投的時候,即使十分疲倦和辛勞,也總是興致勃勃,心情愉快。即使困難重重也絕不灰心喪氣,而能想盡辦法,百折不撓地去克服它,甚至廢寢忘食,如醉如癡。愛迪生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他幾乎每天都在實驗室裏辛苦工作十幾小時,在那裏吃飯、睡覺,但絲毫不以為苦,“我一生中從未間斷過一天工作”。他宣稱:“我每天其樂無窮”。
第二,買家的工作要能充分發揮你的智力潛能,體現自身的價值。買家的工作應該能夠為你提供可持續發展的空間,或者能夠為可持續發展提供某一個階段的積累。你能夠看到工作的未來,看到自己事業發展的前景。也許這個工作不是你的終極目標,但是它能夠讓你在這個工作上得到一定的鍛煉機會和提升範圍,明白這個工作是自己職業不斷成功的重要的有機組成。並不是公司越大,你的發展空間越大。兩者之間並不必然的存在相關性。有些單位很大,名氣也很大,人才濟濟,相比較而言,一個沒有任何工作經驗的你,就顯得不那麼出眾了。你可能得不到磨練自己的機會。所以,這樣的單位也許並不適合你,你到一個小一點的單位會有更多的獨擋一麵的機會,也許能充分的發揮自己的潛能,滿足你的成就需要。
一個人價值的實現,並不一定看他外在的工作性質,例如,有多高職位、多大的官銜,是否是熱門的、有“麵子”的等等,而最重要就是看在你的工作中,能否充分的發揮你的特長,你的聰明才智,在工作中能否感到一種自豪感和成就感。
第三,買家的單位裏,應該有公正合理的激勵機製和相對單純的人際關係。如果這個單位中裙帶關係頗為複雜,任人唯親,獎懲以個人恩怨為標準,那是去不得的。因為,它會將我們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耗費到毫無價值的爭鬥中去。現代人的時間太寶貴了,精力也太寶貴了,實在經不起這樣的消耗。
具備以上三點的用人單位姑且可以算作是一個好買家了,在找到好人家之後,我們還要保證自己能把自己賣一個好的價錢。
在當今這個社會裏,薪水已經成為衡量一個人價值的重要標誌之一,在和用人單位交涉新水問題的時候,我們不必把自己裝扮成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我們應該坦然承認“賣自己”的原因之一就是為了錢,如果有可能的話就要力爭“賣”一個好價錢。
曾經有一個大學生到一家外資企業求職時,跟老板談得很融洽,老板對他也頗為器重。談話結束的時候,老板問他:“假如你到本公司工作,你打算每月要多少工資?”也許是中國人謙虛美德的自然流露吧,或者是怕來價高了把老板嚇跑,他為自己開價每一個月1200元。老板“嗯”了一聲沒有說什麼。結果在安排職務的時候給了自己一個不很重要的職位。他當時就感到納悶,似乎這與先前的談話氣氛不協調。
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他終於大徹大悟。西方人的思維方式與中國人有很多差異,他們的觀點是,你不敢為自己開高價,就意味著你沒有本事,沒有價值,沒有自信。我怎麼能重用你呢?這與價格昂貴的商品必是優質名牌,價格低廉的商品必是蹩腳的地攤貨的道理是一樣的。所以,和用人單位談錢是每個求職者的正當權利,大可不必不好意思。理想的薪酬,應該是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都能夠接受的,不能讓自己的“謙虛”讓自己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