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7月,義烏縣召開了第一次少年先鋒隊輔導員會議。據當時統計,全縣共有57個大隊,250個中隊,隊員8723人,占隊齡兒童的62.7%。
1955年,教育部先後頒布《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要求學生身體好、功課好、品行好;做到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按時上學,不隨便缺課,專心聽講,刻苦學習,認真完成作業;尊敬師長、父母和老人,團結同學,對人要有禮貌;經常鍛煉身體,講究衛生;熱愛勞動,關心集體,生活儉樸,愛護公物;謙虛誠實,有錯就改,等等。義烏各中小學開始實施教育部的《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各校都開展了“三好學生”的評選工作。
隨著形勢的發展,教育部於1957年發出《關於中學、師範學校設置政治課的通知》,指出政治課在全部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著各科教學和課外教育不能替代的獨特任務和地位。為此,義烏在開設政治課方麵作了很多工作,通過搞新舊社會對比,“憶苦思甜”以及“和爸爸媽媽比童年”等活動,進行以階級鬥爭教育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時事政策教育。學校成為了階級鬥爭教育的主要陣地。此外,義烏縣還在5月12至14日,隆重召開了第一次應屆中小學畢業生代表大會議,到會代表近300人,其中有應邀參加的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在農業生產上有顯著成績的曆屆畢業生代表。會議討論了當前形勢和青年最關心的問題,參加會議的全體代表還通過了“告全縣同學書”。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教育工作指示,1958年,全縣對中小學師生開展加強階級觀點、集體主義觀點、勞動觀點和辯證唯物主義觀點教育,組織學生參加大辦鋼鐵等社會活動。1959年,義烏中小學開展學習向秀麗優秀事跡活動,“學英雄,見行動”成為學生思想教育的主要內容。隨著全國學習先進典型工作的推進,1960年又開展“學習劉文學,做毛主席的好孩子”活動。
1963年,毛澤東發出“向雷鋒同誌學習”的號召,全縣中小學展開轟轟烈烈的“學雷鋒,做好事”的活動。各校紛紛組織“學雷鋒小組”,辦“學雷鋒專欄”,班班建立“好人好事登記簿”,舉行“學雷鋒、見行動、做好事”主題班會。通過“學雷鋒”,各校助人為樂、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名、發揚“釘子”精神、刻苦勤學等事跡層出不窮,蔚然成風。
1965年,各校開展學習毛主席的好戰士——王傑活動。學雷鋒、學王傑成為學生的自覺行動。
2、勤工儉學和生產勞動
新中國成立初期,義烏不少學生家庭因社會變革出現經濟困難,各中學開展種植蔬菜、自製豆腐、手工勞作等勤工儉學活動,幫助解決部分學生的生活之需。女同學除參加農藝外,還參加縫紉和烹飪。1949年12月,浙江省教育廳提出了“讓學生憑自己的力量,一麵生產,一麵求學”的倡議。
為了解決失學學生的問題,1950年底,縣政府對各中學提出實行工讀辦法,承包鐵路浙贛線土方工程。勞動期間除膳食和部分開支外,其餘所得收入(大米)都按勞動日分配給學生。
1952年頒布的《小學暫行規程(草案)》規定,小學教學實行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基本原則,勞作課雖不列入教學科目內,但各科的實驗都在課外另定時間教學,為此,全縣各校都適當安排了課外勞動。
義烏各校在學習貫徹“中學教育要為過渡時期總路線服務”的口號,執行教學與生產結合,與政治結合,與實際結合的原則中,1953年,適逢趙宅農場稻苞蟲暴發,縣長帶領義烏中學師生數百人前去防治,受到群眾歡迎。這年下半年,各校第一次放農忙假參加秋收冬種活動。
1954年,中央政府引導高小和初中畢業生參加建設工作,在學校中加強勞動教育,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勞動的品格。為此,義烏縣各中小學成立課外園藝小組和動物飼養小組,安排義務勞動,或舉行主題班會,對學生開展加強基本生產技術的教育。
這一年,義烏中學在盧叔傑老師的指導下成立了米丘林小組。該小組於1956年擴設為教學實驗園地,分設植物園地、動物園地、少年地理園地三部分,共15畝。米丘林小組與團隊活動相結合,共有組員100多人。學校給每個組員分別提供10平方米的實驗份地,開展項目繁多的種植、養殖試驗,取得了很多科研成果。在1954—1959年間,該校每逢農曆十月十五稠城廟會都舉辦小型農業展覽,向農民推廣良種良法。義烏中學的教學實驗園地在當時對指導全縣中小學勞動勞技教育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被列為全省中學和師範的示範樣本,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領導等曾親臨園地視察聽課。《義烏中學生物園地的新成就》等多篇文章先後在省《中學教學通訊》上發表;1954年12月,《人民日報》還選載了義烏中學米丘林小組活動的一組圖片。
1955年,各小學一年級到六年級增設手工勞動課,教導學生掌握基礎農業知識,學會使用簡單的生產工具,為中學實施基本生產技術教育,為畢業後從事工農業生產做準備。同時,各小學少先隊開展小五年計劃活動,開展種植向日葵、蓖麻,采樹種植樹,飼養雞鴨兔羊,到田間揀糧食,積肥,除蟲和綠化校園等活動。1956年,手工勞動課成為必修課之一,並把生產勞動列入課外活動內容。
1958年1月,共青團中央發出《關於在學生中提倡勤工儉學的決定》,提出“這種一麵勞動,一麵讀書,勤工儉學的活動,對於培養學生成為具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具有極其重大意義”。不久,教育部發文支持該決定,並強調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必須列入教育計劃,勤工儉學應該服務於教育目的。之後,浙江省教育廳提出了勤工儉學的內容,規定學生每周參加體力勞動的時間,城市學校為4小時,農村學校為8小時,全年8—10周為宜,勞動時間列入課程表,勞動表現和成績應予登記,作為鑒定學生品德和學業成績的依據。同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教育必須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的教育方針,接著,學校辦工廠、農場,工廠和農業合作社辦學校,進一步推動了勤工儉學活動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