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學中人地關係研究的幾個問題--一份曆史回顧(1 / 3)

地理學中的人地關係問題,是地理學的基本問題,也是混亂很多、爭論很多的領域。現在的世界,不僅是人口數量大幅增加,人的問題也越來越複雜。在科學時代,人類還關心客觀世界,現在人類越來越關注自己,而後現代社會人類對自己的關注,已經不再注重原則、理念、信條,而是直截了當地熱衷於個體需求與心誌自由。這些價值正支配當下人、社會、社會科學的發展。在這樣的氛圍中,地理學當然會將人放在核心,即使是地球的自然表麵(自然界),也定性為人類的生存環境。人類是“自然之友”,這是一個虛詭的口號,骨子裏仍然是要自然界“可持續”地滿足人類的一切需求。須知,這個立場實際上又回到前科學時代的古典時期。

人文記述是老傳統

在科學時代以前,地理學中的人文記述是老傳統,古希臘地理學家提出“可居住的世界”,這就是對人的地理世界的強調。無論是荷馬、希羅多德,還是亞裏士多德、埃拉托色尼,都將人類生存區域作為世界觀的重要核心。人站在自己的立場上看世界,從自己的生命、生存、發展、幸福角度看世界,這是天然的立場,不需要培養,不需要學習。

在中國古代,《山經》好像是一部純粹談山的書,但細讀內容,看到在敘述山脈體征之後,每每交代祭祀之法,人文由此出場。這些高山不是單純的自然自在之物,而是與人類有著某種呼應關係。對於沒有實用功能的大山,人類賦予它們精神意義。山嶺世界,是人類精神想象馳騁的世界。

《山經》裏麵說高山上有神,比如說昆侖之山,“昆侖之虛,方八百裏,高萬仞。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麵有九井,以玉為檻。麵有九門,門有開明獸守之,百神之所在。”這些神是人類放上去的。神其實是人的化身,是人類設想出來的一個本事天大的超人,位於人類頭上,為人類辦事,尤其是辦人力辦不到的事。現在的人類,編出善良正義的超人的故事,或幻想自己就是超人,做一番暢快的事情,其意義與古人造神差不多。

當人類的活動在“可以居住的世界”全麵鋪開,人的事情就完全占據了地理學關注的領域,自然事物隻是在與人發生關係時出場。關於人的敘述,總要撫今追昔,離不開時間,又總要交代地點場所,離不開地理。所以,曆史與地理在人事敘述中常常攪在一起,因為這個特點,古代不少講地理知識的人都被稱作“曆史地理學家”,比如希羅多德、斯特拉波。古代中國的地理講述更不用多說,許多“地理誌”都是放在史書裏。

對於古人來說,描述自然界是不容易的。這個不容易,不是說古人講不出話來,而是難以守住可信可驗的道理,他們一講就偏,不是偏向文學,就是偏向奇異想象。中國古代的風景詩文很多,描述的自然千姿百態,但它們都是“情景”“美景”,不是純粹的自然景觀。古人當然試圖在自然界中找出道理,有些零星道理、小道理也是相當精彩,可一旦提升到大道理、根本道理,就成為邏輯不足、想象有餘的東西了。例如中國的陰陽五行說。

在西方,關於自然界的認識有一個傳統,即目的論。古代的亞裏士多德、近代的李特爾都是目的論者。目的論認為自然界的發展應該滿足人類的需求。而隻要是以人的利益、價值為中心來考察自然的“進化”,其評述很容易加盟目的論。這裏所謂的“目的”,不是自然界自身懷有的,而是人類意願的反照,是一種將人類看作自然發展的最高成果、並以人類的誕生與生存為價值準則的進化觀。在古代西方,自然是屬於人的,到近代科學化時,將其反過來,人是屬於自然的。西方古代的地球設計論(designed Earth)是宗教式的目的論闡述。人類許多早期神話中的創世故事都有目的論。

無論自然環境是什麼屬性,人類畢竟看到自身的發展是越來越繁雜多樣,於是對於自身的好奇日益增長。關於各地的社會人文風俗,古人描述起來容易上手。人的事情,到底不像大自然那樣神秘、高遠,對有生活經驗的人來說,關於人事的觀察和領悟,是足夠豐富和準確的。在古人對地理知識資料的敘述上,他們的自然知識的水平遠不如人文知識的水平接近現代地理學。或者說,在地理學科學轉向的時候,在人文方麵的轉變幅度不像自然方麵大,許多古代積累的人文地理知識素材在科學時代仍可以利用。

古人留下了大量方誌類的文獻,內有大量人文記述,從政治變故到地方習俗,涉及人事的各個層麵。這些地方性的人文知識,是古代地理學遺產的大宗。這些記述,隻要是樸素寫實的,今天就仍有利用價值。

一些地理學家發現,近代所謂“區域地理”,其實很像傳統的方誌學,或者說,近代區域地理學與過去的方誌學有很大的連貫性。“正像許多人--包括赫特納和索爾--所指出的,這個概念還可能源於最早的地理學家的著作,源於希羅多德和斯特拉波。”[注釋1]希羅多德是古希臘人,斯特拉波是古羅馬人,這兩個人都有大部頭的記述區域特征的著作。索爾說:近代(區域)地理學是“最古老的地理學的近代表達方式”[注釋2]。哈特向說:“使用這個與古代地理學共通的術語非常恰當--這就是方誌學,關於區域的科學。”這裏,我們要進一步做一點分辨,在區域記述中,關於人文的部分,其古今的連貫性要強於關於自然的部分。

地理學在近代隨著其他科學的發展也出現科學化,其科學化的發端是從自然地理學開始的。在人文地理學方麵,其科學化的轉向也是憑籍與自然環境掛鉤而起步。將人文現象與自然環境因素相聯係,並將自然一方視為誘因,成為近代人文地理學的重要特點。有人甚至認為,沒有與自然環境因素相關聯的、單純的人文內容不是真正的地理學。二十世紀30年代的王庸正是持這樣的見解。王庸認為古代人文知識沒有與環境相聯係,是古代人文地理知識的最大遺憾,不能算真正的地理學。(注:王庸在撰寫《中國地理學史》時說:“所謂人文地理學,應建立於人地關係之觀點上。”“嚴格地說,除掉地圖和西方科學輸入以後的地學之外,在中國學術史上實在是很少可以稱為地理學的。”)王庸的觀點代表了近代地理學走向科學時人們的一種情緒。

人文地理學在近代

西方地理學的現代化是從自然地理學開始的,人文地理學的科學化是在人-自然的關係中建立起來的。雖然現代人文地理學的不少分支已經不考慮自然環境,而完全在人文環境中提取問題,關注的不是人地關係,而是人人(空間)關係,但在100多年以前,位於前沿的先進地理學家們不容有這樣的做法。

在人文地理學的近代發展中,推動其科學化的是人類學的創立與發展。人類學,即人學,類同豬學、狗學、猴學、馬學。恩格斯曾感到這個名稱“很拙劣”,但他指出,“它是從人和人種的形態學和生理學過渡到曆史的橋梁。”過渡到曆史,就是過渡到社會,人類的某些社會活動特征是與其自然狀況有關聯的。人類學具有文化生態學的味道,注意到了人類基本生活特征(即文化特征)與環境的聯係。

拉采爾的《人類地理學》(Anthropogeographic)就是地理學與人類學結合的產物,因此是人文地理學現代化的代表作。拉采爾是動物學家出身,從動物與環境的關係受到啟示,來開始觀察人與環境的關係,並不難。人的社會屬性十分豐富,許多是動物沒有的。拉采爾的觀察順理成章地從人的基本生存活動(衣食住行)向豐富深遠的社會活動延伸,延伸到國家和曆史。(他的《人類地理學》從第一卷到第二卷的變化正反映了這一觀察的延伸。)他試圖揭示的是,國家和曆史活動同樣受到環境的製約。在那個時代,論證環境對人類活動的製約性是思想創新,拉采爾的論證在這個意義上具有開拓性,他鮮明地構建出現代人文地理學的核心主題--人與環境的關係。雖然在人們回溯反思他的理論時,感到他對環境的決定作用強調過多,而把他打成環境決定論者,但我們如果順向地觀察曆史的發展,拉采爾理論的學術推進意義是十分積極和正麵的。

以拉采爾為起點(李特爾或許已經有文化生態的味道,拉采爾在某種程度上是承接李特爾),到森普爾,到索爾,這三位傑出地理學家的師承關係形成了曆史文化生態學發展的重要脈絡,代表著西方的一個重要傳統。隻是,到索爾時,把決定關係翻了個個兒,決定人文社會生態的不是自然環境要素,而是人的文化要素。

在地理學向科學轉身的時代,即18、19世紀,如何在地理學中擺放人的位置,曾有爭論。爭論焦點是:人的問題能否接受科學方法?赫特納指出:“在地理學中,對於人類的考察曾搖擺於兩個極端之間。”一個方麵是,“著重在人,把地球看作人類生息教養的所在。”這是李特爾的觀點。地理研究應致力於民族學和國家學方麵的問題。另一方麵,“若幹方法論者走向另一極端,想把人類完全排除在地理學之外。”[注釋3]

把人文問題排除在地理學之外,是在洪堡、李特爾之後出現的一股激進思潮,它出現的背景是19世紀後期專門化科學的長足發展。不過,這個思潮曆時不長,它很快隨著區域研究意識的複興而消退。到19世紀末,以德國為代表,在李希霍芬等人的倡導下,地理學又回到“在內容和方法論上與洪堡賦予它的概念”大體一致的情形[注釋4],即關注人與自然環境的整體係統。研究這種係統,除了具有終極色彩的全球尺度考察(洪堡、李特爾的尺度),必然是各種各樣的區域尺度的考察,這是推動區域地理學發展的重要理念。

赫特納明確表示,人文地理學必須選擇人類與自然相關聯的問題來研究[注釋5],人類地理學(人文地理學)方麵很多,但都要與自然適應相聯係,否則不是地理學。(這是當時的觀點,現在人文地理強調人文自身的空間特征)

淡化對自然的關注

因為脫離了流行的單純要素研究的傾向,個別的、具體的區域研究的特征逐漸明顯,於是地理學“科學化”的形象隨之弱化。哈特向在1959年的總結性著作《地理學性質的透視》中說:“地理學是一門以較大精力花費於個別事例研究而不是建立科學法則的知識領域,這個事實50多年來是我們的批評者所念念不忘的。”[注釋6]所謂“念念不忘”,是念念不忘對地理學缺乏嚴謹科學法則的批評指責,特別是在人文方麵。(地理學家必須習慣於這種永無休止的批評。)畢竟,地理學很難像許多其他學科那樣“幾乎可以獲得無限數的同一現象之事例。”[注釋7]而沒有“無限數的同一現象”,就不可能建立普遍性的科學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