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民國年間,甘孜德格一帶的康區北部變化頻仍,地不當要道的瞻化沒有什麼大事,就不大見於官方史料的記載了。1992年編修的《新龍縣誌》,對民國時期記載也相當簡略,如下:
“民國元年,1912年8月,改懷柔縣為瞻化縣。
“民國二年,1913年,駐縣軍隊開采甲斯孔、麥科沙金礦。
“民國五年,1916年8月設上瞻、下瞻、河東、河西四個總保。”
最後一條因為關涉民國初期社會組織情形,值得細說一下。在藏官統治瞻對的三十餘年中,西藏方麵除派來少量駐軍和有限的幾位官員外,還是依靠地方豪強施行統治。其方法是百戶人家左右劃為一個行政單位,委派一名當地有影響有勢力的頭人征收賦稅,催辦差役,並負責地方治安。這些頭人還有一個重要職責,就是到藏官駐瞻對衙門輪流當差,一麵保證衙門安全,一麵向下傳遞駐瞻藏官的種種命令。民國後,除了縣政府有一名知事主持和少量駐軍,政令施行還是依靠當地有勢力的豪強。主要措施就是將全縣劃為四個行政區,行政首腦叫作總保。這四名總保都委任當地有勢力有威信者出任。
如此地方上綿延千百年弱肉強食的局麵並未獲改觀,很多時候,老百姓仍然不能安居樂業,從事農牧生產。“民國七年,1918年8月,麥科哇西麥巴與然勒阿戈兩部落發生糾紛,哇西麥巴頭人麥巴龍洛率五百戶,畜三萬餘集體遷逃阿壩今紅原一帶。”
“民國十一年,1922年,川邊鎮守使署改四總為區,即河東區、河西區、上瞻區、下瞻區。並以區為保,各委保長管理。”出任保長,依然是當地豪強。
“民國十九年,1930年4月,改瞻對縣知事為縣長。張楷任第一任縣長。”
關於此時瞻化縣的各方麵情形,任乃強先生給我們留下了一份當時當地的詳盡記錄,可以使我們一窺民國後瞻化一縣的具體社會狀況。1924年,任先生受劉文輝主持的川康邊防指揮部之邀,以邊務視察員身份,以一年時間對原川邊土司地麵新設各縣進行考察。所到各縣,繪製實在測繪地圖一幅,編寫視察報告一篇。其調查報告第七號,即為《瞻化縣視察報告》。
先說生產。任乃強先生以治藏區史地著稱於世,卻畢業於北平農業專門學校。所以,所過之處,特別留意當地生產狀況。視察報告說,瞻對地方地處雅礱江河穀,地質與氣候條件適合許多植物生長。他說,瞻化當地人“頑固守舊,飽則酣嬉,饑則劫掠,從無趨時厚生之誌,故地利不能盡也。誠使諸夷向化,勸農得人,則此縣產業,有可改善者三事”。
第一是“為治果園”,如梨、胡桃、葡萄、蘋果等類。“以瞻化地候土宜言,並極相宜。目前瞻化竟無果種,此可歎也”。
第二條關於牧業。略過。
第三條,“為增加農產品。瞻化山地,甚宜馬鈴薯。河穀宜果、瓜、蔥、薤、菘、藍之屬。凡康區所能種者,瞻對無不宜。然馬鈴薯及蔥,購自道孚,餘物購自甘孜,始得入口。昔番人簡陋,糌粑、酥油、牛肉外,一無所需。農作簡單,固無不可;近年諸番漸染漢習,口腹之欲日侈,則增加農產品,實滿足人生第一要義也”。
不隻生產極其落後,商業也極不發達。
任先生報告中說:“瞻化縣治,僅民戶五十家,又無喇嘛寺在其附近,故無商業。民戶少則貨品滯銷,無喇嘛寺則小販無從借貸資本也。前數年此處紮有漢軍,各種小販亦較多。近則僅存茶布店二家,營業亦甚寥寥。此處各村落,概無商店,亦無市集。……每年僅恃絨壩岔(其地在甘孜)之挑擔行商,遊走各村,貿易日常用品。又有漢商一二家,遊走各鄉,零購麝香等山貨而已。”
手工業,“瞻化亦無工業,縣治僅有鐵匠一家,兼鑄金銀飾品,成器拙劣”。
在此條件下,當地人“自奉甚儉。雖大富貴人家,被一布麵羊裘,飲食亦酥茶、糌粑、牛肉而已。除茶葉外,甚少使用外來貨品,無治生增財之欲。男子閑放終歲,急則劫人。得餘一日用,則沽酒沉醉以為常。女子理家政,善織羊毛。少有積蓄,則布施喇嘛”。
社會生產生活狀況如此,新設不久的縣知事又如何管理這個地方?
“然瞻對征服未久,西康吏治已壞。曆任官吏,言行闃茸(低劣、卑賤),漸為諸番所輕。漸複縱肆不受約束。官吏多欲無剛,因循日甚,延至近年,已成千瘡百孔之局矣。”局麵到了什麼程度呢?任先生記有一位叫張綽的縣知事,在瞻化任一縣之長三年,卻弄得自己時常擔心斷炊,“諸事委之四瞻頭人,劃諾而已”。
但這樣的官還算是好官,因為這個縣官“悉夷情”,了解當地民情風習,“能以小惠結諸夷酋歡,亦不曾枉取民財,故雖威令不行,而夷無間語。其長在官守無傷,其弊在官權日替,此固近世邊吏之通病,未足責張一人也”。這是說,不貪不腐,不欺壓百姓,已是好官了。至於說,在其位卻不能有所作為,這是普遍現象,不隻是瞻化一縣的官長而已。
不過,任先生到瞻化時,這位縣知事已經離任。新任知事張楷,“豪宕有幹才,在邊日久,亦悉夷情,而駕馭手腕,超越前張知事百倍,蒞瞻數月,百廢俱舉”。
首先,命令此前委任為總保的四位當地豪酋“輪值縣署候差”,其意自然是讓他們明白權力所來,樹立政府權威。
其次,以前因官吏因循無能,更加當地民風強悍,應繳糧稅曆年都不能征齊,張楷到任後,除一個叫大蓋的地方因案件糾纏未繳外,“餘皆於十月以前一律掃納”。當時瞻化全縣4區48村4578戶,年征糧1300餘石,對牧民征收牲稅折藏銀6492元。民國十六年,又新增兩項稅收。屠稅年收入300藏銀,酒稅年收200藏銀。
再次,“縣署舊雖養有土兵,全屬徒手,張至飭各區總保借快槍五支,子彈百粒,發土兵使用,軍容整然”。
更重要的是,“大小案件不假頭人辦理,雖其間亦有不能辦動者,尚無委曲遷就、墮損官威之跡”。
也就是說,以前那些縣官,並不親自辦理境內大小案件,以致政府形同虛設。原因其來有自。“昔藏官管理瞻對日,擇各村豪強梟傑者,予以代本名義……藏官魚肉百姓,全借代本力。代本亦借藏官威勢,鉗製其村民。瞻對村落散漫,民性慓狡,欲以一官管理之,非此法不能有效也。”
民國以還,“設治以來,仍選四區中代本之尤有勢力名望者,任為總保,使管諸百姓。廢代本名義,另委村長。然各代本勢力養成,非空言所能剝落,村長供其役使而已。隻因無名分接近官府,初不能不屈身總保之下。積之既久,前各代本或變為總保之小頭人,或因漸得接近官府,遂與總保抗立……官府反或為其所製也。”
文化教育方麵,更處於艱難的初創時期。
民國後,在瞻化設立國民學校一所,但僅有縣治所在地的漢人子弟數人就讀。
張楷知事到任後,召集四區區長和一些頭人商討興學辦法。那個時代,民風未開的當地百姓不願上學讀書,尤其把上學認漢字讀漢書視為苦差,情願雇人代為上學。張楷因勢利導,商定每區每月繳藏銀五十元,縣政府用此錢雇人讀書。具體做法是,把收上來的這筆錢,變為上學學生的津貼,每月發糧一鬥。用這個因地製宜的辦法,招到學生六十餘名,分為高級、初級兩班。任先生記敘:“校地為縣治之關帝廟,曾經培修,尚稱合用,建設籌備員陳煥章為校長。教員悉由縣署聘請,員額並足,教授合法。全體夷漢各生,皆識漢字,勉通漢語。中有數夷生,成績反在漢生之上,此北道各縣所未有也。”
與此相映照,是寺廟眾多,“瞻化每村有一喇嘛寺,全縣共四十餘座(小寺不計)”。
瞻化一縣此種情形,也可視為川邊地區大多數改土歸流後新設的那些縣的大概情形。一些喇嘛寺實力強勁,孱弱的縣政府更難控製。瞻化縣知事張楷是一員能幹官吏,到任後便能將十餘年積欠的應繳糧稅全部征齊,但還有一個叫大蓋的地方,因有案件未了,不能清除積欠。
這件案件,就與當地的大?喇嘛寺有關。關於這個案件的情形,任乃強先生所著《西康劄記》中有兩篇文章與此案相關。一篇叫《瞻對娃凶殺案》,這個“娃”,不是我們尋常話語中的小孩子,而是什麼地方人的意思。“瞻對娃”,就是瞻對人。另一篇叫《大蓋夷稟》。
大蓋喇嘛寺是瞻化境內的第一大寺,寺中有一個叫烏金奪吉的大喇嘛,向來與住持該寺的喇嘛阿登赤乃關係不好。這個不服寺院住持的烏金奪吉喇嘛還有一個哥哥叫作阿噶,性情惡劣,一向橫行鄉裏。此前,也在這大蓋寺出家,後還俗,也經常到廟欺淩住持,寺院住持自然懷恨在心。某一日,大喇嘛正為信眾摸頂賜福,突然同一寺院的二三十個喇嘛一擁而上,將其亂刀殺死。那時,阿噶和其母親也正跪受其弟摸頂,不及反抗就被五花大綁,並被立刻槍決,其母親也被囚禁起來。兩兄弟死後,寺院不罷休,又派人遠赴麥科牧場,將其另一個弟弟槍殺,並將三兄弟的財產牛馬全部抄掠為寺院的財產。案件發生地,在上瞻總保的管轄範圍。但到案發半月後,總保才向縣署報告。張楷知事傳案首阿登赤乃到縣問訊,這位喇嘛拒不前來,反而上“夷稟”到縣,曆數阿噶兄弟多年橫行不法的罪行,說自己這樣做是為民除害,請求獎勵。張楷不允,再傳不到,隻好派人到當地斷案。這斷案也不是按照民國法律,殺人償命,而是照當地習慣性,賠償“命價”,即殺一人命,賠多少錢。縣署派員斷案的結果是:“判放出家屬,三人命價三千藏銀,繳凶槍三支,縣署外罰銀一百秤。”喇嘛寺不服判決。縣署便威脅要調兵鎮伏。
當此之時,任先生作為視察員正好到達瞻化,行經大蓋喇嘛寺所在地方,他們把視察員也當成握有事權的政府官員,“該寺僧侶來訴:‘命價賠到千元一人,瞻對向來沒這規矩’”。他們還向任先生又上了一道“夷稟”,以今人的眼光看來,就是一篇奇文,多謝任先生將其記錄下來,讓我們可以一窺那個時代奇異的風貌。
該“夷稟”譯為漢文是這樣:
“自趙帥(趙爾豐)到瞻化以來,各地殺死人命,命價高矮大小有例,阿色牛廠卡加家殺死七人,賠命價五秤,罰款一秤,以銅器作抵;拉日麻殺死六人,命價每人五秤,完全以銅器作抵;墨巴殺死熱嚕代本又要約共九人,每人賠命價四秤,完全以銅器貨物作抵,罰款未繳分文;朱倭殺死七人,命價四秤,罰款五百元,以銅器貨物作抵;馬營長的兵殺死三人,罰款命價,每人三秤,均已貨物作抵;前任張監督任內,殺斃土兵澤翁,命價二秤,以貨物作抵;投李旅長的紮鬆工布被殺,又殺死家屬老少五命,命價罰款分文未與;今監督任內,穀日殺死二人,命價罰款,分文未得;康立村日加馬家殺死一人,帶傷一人,命價罰款,分文未得;日須牛廠甲家兒子被殺,命價未賠。以上命案甚多,並未派兵去打。大蓋喇嘛寺所殺原是匪人,為地方除害,不唯不獎賞,反要出兵來打,實不公平!”
秤,藏銀的一個計量單位,相當於藏銀五十兩。需要說明的是,藏銀並不是真正的純銀,而是一種含有大量白銅的銀銅合金,不及純銀值錢。
從這“夷稟”中可以看出,不隻當地人互相仇殺,政府軍士兵也殺人。當地人互相仇殺,不能施以國法,以當地習慣方式處理還情有可原,但政府軍士兵犯了命案,不依國法處理,那就難以理解了。瞻化的“化”,意思就是化野蠻為文明,結果去“化”別人的文明人,為了方便行事,卻被野蠻所化。而且,政府軍士兵處罰偏輕,所以“夷稟”中敢於大呼不公!
不久,任先生又接到大蓋寺所上的又一件“夷稟”,述說他們殺阿噶三兄弟是為地方除害的理由:
“第一條,喇嘛烏金奪吉不該將茂古喇嘛郎卡獨吉大馬斫死。其在格拖喇嘛寺毒死坑博白馬一喜,掌教喇嘛麥浪、劄巴嘉恩兄弟,被他將鼻子割了,這幾人一命抵一命。第二條,其兄阿噶在大蓋寺當劄巴時,麥科神廟及塔子被毀了,大蓋寺會首為此罰了他四百八十元;又搶大蓋寺會首七百元;竹慶寺會首澤翁等因聞阿噶要治死他,又送了五百元;又有老陝在寺,被他偷去麝香,房主被罰了一千多元;又搶去劄巴阿澤四百元;又到東穀去搶人快槍一支,大蓋喇嘛寺為此事賠了五百元;又搶劫宗堆壩馬寺,又賠了一千八百元;又偷人麝香,喇嘛寺賠了二百元;初十又搶喇嘛寺會首名下二百四十六元;又欠鐵棒喇嘛十一元。大蓋寺阿噶偷人搶人欠賬,共賠去七千七百元,應以家財作抵。第三條,此外甲該家阿噶弟兄所為不法之事,喇嘛寺已拿得有憑據者,凡有私造義興茶票印版與私宰銀元截抽中段之器具共二件。甲該家實係為非作歹之人。我們處死盜匪,不加獎勵,反要處罰,請求委員大人做主!”
此案件後來如何處置,未見記載。
不久後,川藏之間,因為地方細故又發生激烈戰事。戰事初起,藏軍節節勝利,瞻化一縣又被藏軍攻戰,縣府首腦張楷也被藏軍俘虜,押往昌都關押。這案件恐怕也就不了了之。
我不憚煩瑣,抄錄這些史料,自是因為這些材料可作民國初年瞻化一地社會狀況的生動說明。更是因為,這樣翔實細致的材料可以破除兩種迷思。一種迷思是簡單的進步決定論。認為社會曆史進程中,必是文明戰勝野蠻。所以,文明一來,野蠻社會立時如被揚湯化雪一般,立時土崩瓦解。再一種迷思,在近年來把藏區邊地浪漫化為香格裏拉的潮流中,把藏區認為是人人淡泊物欲,虔心向佛,而民風純善的天堂。持這種迷思者,一種善良天真的,是見今日社會物欲橫流,生活在別處,而對一個不存在的純良世界心生向往;一種則是明知曆史真實,而故意捏造虛偽幻象,是否別有用心,就要靠大家深思警醒了。
大金白利再起戰端
辛亥革命前後,西藏社會麵對種種深刻的危機,一些覺悟到世界大勢所趨者,開始銳意改革。改革的結果,是藏軍戰鬥力大幅提升,所以在民國七年對邊軍之戰大獲全勝。
後來,英國人陷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泥潭,新成立的民國各地實力派陷於內戰深淵,加諸西藏地方的內外壓力頓時消弭。西藏地方便感到已度過危機,以宗教僧侶集團為核心的保守勢力抬頭,更因為生產力低下,靠增加一兩項稅收所得銀錢畢竟有限,藏軍想要繼續現代化,西藏地方財力難以支撐。因此,這支軍隊的現代化也就停頓下來。
更重要的是,當時西藏地方整個社會還處於中世紀的蒙昧時代,一切以宗教集團的利益為最高利益。所以噶廈政府內部,也隻是少數官員覺察到政治改革和社會改良的必要性,意圖以軍隊現代化為開端,希望致力於西藏這個封閉社會的開放與建設,而任何進步的意識與力量必使宗教集團感到反感與擔心。於是,以藏軍司令擦絨為首的一些官員,包括重要的藏軍軍官被解職,整個社會又陷於停滯。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也是川邊地區在十多年裏得以相對穩定的一個重要原因。
直到1930年大白之役,川邊戰事再起。
民國十九年,即1930年6月,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接到來自甘孜白利的一封告狀信。
這封信載於《康藏糾紛檔案選編》一書中,內容如下:
“小的白利村,係彈丸弱小民族之地。自前清以來,對於中央政府無不竭忠效命。上年漢藏交兵時,無不盡力援助漢軍,漢軍方麵文武長官均在洞見之中,乃小的白利村所屬噶劄寺內有羅噶依珠,自上年屢次來欺壓白利村之人,強行攘奪我僧俗民眾之財產,且於各寺院及地方上下官長之間常以挑撥尋釁為能事。但白利地方向有曆輩承襲之官長治理,乃羅噶依珠屢次覬覦白利官長之位據為己有。又去歲擅自逮捕青珠佛爺之管家,其受辱不堪。故此雙方突起爭持,幾將決裂之際,幸有官長等居中調停議和,始能訂立和約,事遂寢息。後又以噶珠同黨那珠等徒不遵和約,排斥白利寺院之人,複施詭計,慫恿嶺倉寺詐稱將白利寺屬那劄寺院之田地、房屋及十五家戶口,早已允許送給伊寺,而借此題目,不懷好意,欲以強行霸占之勢。複以藉故指小的白利於上年漢藏構兵之際,以援助漢軍之故,至達結寺之寺僧羅喜因抵禦漢軍帶傷斃命,勒逼賠償命價,實屬無理取鬧,欺人太甚。伏查白利村及那劄寺地土、人民,向隸中國政府統治之下,而人民均係安分守己,乃那珠依仗達結之勢,屢次借端行釁,逼人太甚,實難隱忍。再四思維,惟有仰懇鈞會鴻恩,曲體下情,賜予援助,製止達結,不準以勢欺壓,強奪白利村田地、房屋,並不準在漢藏之間播弄是非,以免釀成禍患。茲不得已,冒昧瀆陳,伏乞俯賜鑒核,賞準施行。”
這封控訴信署名為“小的白利村寺僧及地方體民眾,那劄寺公眾和穀龍寺公眾”。
從信的行文方式,可知這封信不是由藏文翻譯的,而是由一個漢人代筆,不然不會有那麼多等因奉此的陳詞濫調。這個代筆人文筆不夠好,說事情夾纏不清。加上有史以來,藏語人名地名的漢譯並未產生一個規範標準,藏語中同一發音,轉寫漢字,因為轉寫者有雅俗之分,有不同漢語地方口音之分,或者是書寫習慣之分,不同時期,不同人書寫的人名地名就有很大差異,使得閱讀這份原始材料時更顯得雲遮霧罩,頭緒紛繁。比如察木多這個地名,藏語中發音未變,現今卻已寫為昌都了。再比如這份文件中的達結寺,今天通行的寫法是大金寺了。
所以,得把這件事的原委從頭道來。
趙爾豐時代,康北霍爾五土司之一的白利土司已被9土歸流,但清朝覆亡,民國建立後,白利土司和川邊地區眾多土司一樣,便自行複辟,重新掌握了失去不久的封地與政權。信中寫得委婉,“白利地方向有曆輩承襲之官長治理。”白利土司地麵有一座藏傳佛教薩迦派寺廟,規模不大,名喚亞拉寺,屬於白利土司家廟。在其一世活佛住持該寺時,白利土司將其轄下的十五戶人家和相應的土地,劃予亞拉寺,作為供養,並立有字據。一世活佛去世後,其二世活佛出生在大金寺轄下屬民家中。二世活佛叫作確擁,他成年後即將過去白利土司劃給亞拉寺的十五戶百姓與土地,一並送給了大金寺。
大金寺是擁有數千僧人,有錢有武裝的大寺,是康區有名的格魯派十三大寺之一,雖然地處川邊土司地界,這時更屬趙爾豐改土歸流後設立的甘孜縣管轄,卻因宗教上的原因,與西藏方麵有著很深的關係。民國七年川藏衝突時,大金寺便公然支持藏軍。休戰後這十多年裏,依仗其雄厚財力和數千僧人,及相當規模的武裝,並不把勢力日漸衰弱的當地土司放在眼裏,與白利土司間的矛盾也日漸加深。在此情形下,白利土司見亞拉寺二世活佛把自己劃給亞拉寺前世活佛的百姓與土地贈予大金寺,自然十分不滿。便向亞拉寺二世活佛索回原先與一世活佛立下的字據,被確擁活佛拒絕。
白利土司又提出借用字據,複製後歸還。確擁活佛再要索回字據時,白利土司便拖延不還。意圖當然是借此做證向民國政府控告,索回土地百姓,不然在民國政府檔案中,就不會出現那樣一封控訴的信件。
民國年間,川邊土司地麵設立了流官,白利和大金寺就都在甘孜縣知事管轄的範圍。但縣政府卻是政令難行,遇到雙方控訴,甘孜縣政府不能也不敢秉公評判,解決事端,隻好調解了事。調解沒有結果,縣知事隻好袖手旁觀。
白利土司見狀,便收買亞拉寺其他僧人,意圖架空二世活佛。
亞拉寺二世活佛確擁見自己在白利土司地麵日漸孤立,便索性將寺院和那字據一起,全部獻給大金寺。大金寺本不是世外洞天,送上門的禮物,自然照單全收不誤。
這一來,白利土司與自己家廟間的矛盾便演變為與勢力雄強的大金寺間的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