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不可不防的旅遊圈套(1 / 3)

第7章:不可不防的旅遊圈套

旅遊不僅能夠使人的身心得到鍛煉,通過旅遊還可以了解到異地的風土人情,增強個人閱曆。目前,旅遊消費已經成為老百姓日常消費中僅次於食品、住房和教育的第四大消費領域,旅遊市場日漸火暴,但隨著旅遊經濟的發展,旅遊領域的消費糾紛也越來越多。旅遊景點強買強賣、兜售假冒偽劣商品、景區門票多重收費、自然環境髒亂差;旅行社製定格式合同、變相收費、引誘購物等不法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出遊在即,準旅遊者們就被大大小小的旅遊廣告吸引得眼花繚亂,更不用說旅行社們各出奇招招攬遊客,或是線路特價,或是超值享受,或是贈送禮品,搞得眾消費者“心鬱鬱”,覺得到處都是“天上掉下的大餡餅”。但是這其中有些是“真餡餅”,有些是“假餡餅”。

“真餡餅”可以為遊客帶來一個愉快超值的假期,“假餡餅”則是苦難旅程的開始。作為旅遊者隻要謹防陷阱,還是能夠分辨出“真假餡餅”,做個精明的消費者的。如果分辨不清時,選擇大社、名社的旅遊產品,也是為旅途買份“保險”的安全省事的好方法。

選擇旅行社,多個提防買到“偽劣產品”的心眼。

旅遊也是商品,有時一不留神也會買到“偽劣產品”,更糟的是這件“商品”得耗上您更多的精力和時間。這就需要對部分“黑導”的“小動作”了如指掌,免得受騙上當。

一是服務“縮水”宰你沒商量。李先生與幾個朋友報團到九寨溝旅遊,計劃中的豪華大巴變成普通客車,下榻的星級酒店也成了招待所,一頓飯八菜一湯的標準倒還在,但都成了“袖珍”型……李先生後悔當初還不如到郊縣的景點走一走,省得出門找罪受。

旅遊服務項目打折、縮水是“黑導”最常用的手法之一,他們領團之後,不按旅行社下達的接待計劃安排行程,擅自減少旅遊項目。這些導遊大多以下雨、下雪或天已晚了等借口減少旅遊景點,還有的導遊利用“園中園”、“景中景”等進行誘導,使遊客多花不少錢。有些拚命壓低價格招攬遊客的旅行社則以“能省則省”的辦法,處處摳錢,使得一路上的旅遊服務大打折扣。碰到旅遊旺季,不少景區人滿為患,有時不僅客房、車輛等得不到落實,一些素質不高的導遊就會趁機躲起來,使你飽受折騰。還有的導遊會以你不遵守集合時間、自行掉隊等借口把你甩掉。

二是低團費未必低消費。王先生一家3口去年夏天根據報刊廣告選擇了一家旅行社到泰國旅遊,出發前他欣喜地告訴朋友,沒想到出國遊比國內遊還便宜。可5天的旅程下來增加了許多消費項目,回來一肚子氣。

翻看報紙中的旅遊廣告,有些國內遊、出國遊的團費令人難以置信的低廉,遊客往往怦然心動,殊不知有可能掉入低價的陷阱。這些旅行社往往放棄從團費中賺取利潤,轉而通過賺取遊客的消費回扣來彌補團費的不足部分。今天的遊客比從前精明多了,他們已不再亂購物了,有些“黑導”便轉而推銷自費項目,說是自費項目,聽起來參加與否全憑遊客自願,但往往導遊先將要增加的項目吹得天花亂墜,再說為了整團的行程安排,大家必須參加。

三是旅遊購物“貓膩”多。吳先生前一段時間到海南旅遊,真正花在景點上的時間屈指可數,最可恨的是隨行導遊的態度,一到景點導遊就催命似的,限定幾點集中,一到購物場所便任由遊客逗留,催也不催一聲。

購物是旅遊的六要素之一,有的導遊抓住遊客大都要買一些紀念品或土特產送朋友的心理,有意把遊客引入一些事先說好的商店或飯店去購物、吃飯;有的“黑導”故意延長購物時間,有的甚至采取不購物、不吃飯就不離開的辦法,敲遊客竹杠,以收取店家給導遊的回扣。最常見的現象是,你不購物、吃飯,“我”在隨後幾天的行程中不給你好臉,遊覽景點時也當個“悶葫蘆”,能不說就不說。

遊客在選擇旅行社時要多留個心眼,看其是否有詳盡的行程安排表,這應包括住宿、用餐及景點幾個方麵,越詳盡越好,這樣“黑導”中途隨意改動安排的可能性就越小,同時還要明確報價內容,問清用餐標準,明確交通工具,當然簽一份合同是至關重要的,要不你連投訴都沒有依據。在與旅行社簽合同前你還要明確報價中都含有哪些費用,哪些需要自理,弄清門票是隻包含第一道門票,還是全部。此外,遊客在購物時最好貨比三家,對於各個景區及路邊小店所擺的大同小異的紀念品、土特產最好不要動心,確實值得一買的,得討討價,切忌輕率采購。

超低價出境遊,多個“問清原因”的心眼。

隨著每年旅遊黃金周的到來,旅遊市場的價格戰就不斷升溫。各種媒體刊登的旅遊線路不僅叫人眼花繚亂,價格也更是低的讓人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那麼,商家到底是不是真的為遊客著想呢?

春節前,戚女士從報紙上看到了一次超低價的旅遊廣告,於是花2000多元,報名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泰國雙飛七日遊。報名時,旅行社沒有再告知還需要交錢,也沒有簽什麼協議。考慮到隻是想圓圓從小就有的坐飛機夢和出國夢,並不買什麼東西,因此王女士出境時隨身隻帶了幾百元錢。結果沒有料到,到了泰國後,泰國地接社還要他們每人交1200元自費旅遊項目,否則就不接待。雙方發生爭執,可是由於中國的組團社無法左右泰國地接社,遊客隻好交了1200元。本來高高興興的出境遊,卻弄得一團糟!

到泰國雙飛的機票要2000元,另外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核定,在泰國一般的七日遊的其它開支需要1045元(包括吃、住、行、景點票價),即到泰國雙飛七日遊每人旅遊報價要超過3000元,而目前一些旅行社卻打出2000多元的價格。為了彌補這其中的差額,當地接社隻有增加自費項目或誘導旅遊者購物,然後從珠寶、旅遊用品等商店獲取回扣。如遊客不參加自費項目、不購物或購物數額不能給其帶來足額利潤,地接社便會采取不安排食宿、不給客房鑰匙、半路停車、關閉冷氣等方式威脅遊客就範。這樣遊客到了當地後自然免不了再要交錢。

外出旅遊選擇旅行社時,不能光圖便宜。遇到價格超低的旅行社一定要問清便宜的原因,按照規定,旅遊行程開始後任何超出行程的費用,遊客都可以拒付,如果因此造成旅遊服務質量下降,可直接向旅遊主管部門投訴;另外,旅遊合同或旅遊協議是必須要簽訂的,必要時可以此為據,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

旅遊消費,多個提防商家“鑽空子”的心眼。

節日長假,一些遊客及旅遊業內人士反映,因看好旅遊消費這塊蛋糕,一些不法商家竟采取卑劣手段,為旅客設下消費騙局。

沈陽某旅行社的一位導遊說,到港澳旅遊,遊客們會發現港澳地區非常盛行“風水說”,很多人都很迷信,就連導遊也會大量向遊客宣傳一些神神道道的東西。

這位導遊說,他帶的團裏曾經有一位遊客梁先生,聽說香港的黃大仙有多神靈之後,在黃大仙廟裏求了一支簽。後來梁先生到一個算命先生那裏去解簽,結果被告知是下下簽,馬上就要家破人亡。正在他情緒低落時,算命先生告訴他,其實也有辦法消解,隻要花上800塊港幣,自己就可以幫遊客燒經書“做福”,一切災難都可以躲過。於是,本來隻想花20元解簽的遊客被騙走了近千元錢。後來,當梁先生向另一個算命先生詢問自己抽到的簽時,卻被告知是中平簽,梁先生大呼上當,但為時已晚。

在港澳旅遊時,很多遊客因為攜帶現金、兌換港幣不方便,都采用刷卡的形式來消費,但如果在刷卡過程中不夠謹慎,很容易讓騙子鑽空子,遭受損失。

不久前,曾有位徐先生從港、澳旅遊回來之後,發現自己銀行卡中的所有存款都“消失”了。後來,徐先生回憶說,他在澳門一家商場買東西時曾刷過卡,輸入密碼時店員好像也站在旁邊,後來那人又說刷不進去,拿著卡仔細看了半天,也許就是那時被盜走了賬號和密碼。經常在報上看到旅客在旅途中消費時被騙的報道,雖然報紙天天報,但還是有人在接二連三的上當受騙。當你在旅途中遇到導遊或其他人向你大肆宣講讓你掏腰包的“好事”時,遊客應當有一分價錢一分貨的觀念,進行理性消費,用理性戰勝欲望和氣氛,不需要的東西不要貪便宜,更不要隨大流。同時要謹防自己的信用卡密碼和帳號被盜。

看旅遊廣告,多個提防被“算計”的心眼。

花花綠綠的廣告和豐富多彩的廣告詞向來最能打動消費者,現在的廣告玩的是“數字遊戲”,迷宮似的廣告,別說普通遊客,就是業內人士也有看不懂的地方。廣告的內容豐富得如同行程一般,天數、景點、住宿、餐飲、交通等等,放得最大的那塊就是線路的特色,豐富的詞彙讓人浮想連翩,恍如置身仙境,一不留神又被旅行社給算計了。

12歲的東東參加了由學校組織的北京夏令營。回來後,滿腹委屈的東東不停地對父母抱怨:“在北京呆了5天,我對首都還沒留下什麼很深的印象。”原來放假前學校天天都能看到暑期夏令營的宣傳材料和廣告,在經過父母同意後,東東高興地用1580元參加一個學生團。但是到了北京後,每天都是一大早就起來,馬不停蹄地在各個景點穿梭,停留時間最長的地方是在長城呆了兩個半小時。

劉先生在報紙上看到華山旅遊的廣告,由於該旅行社經營線路做的是列車團,因此在報紙的旅遊廣告上,背景登出一列火車的樣版,按樣版該火車是目前先進的子彈頭火車。但當劉先生報名參團後卻發現,旅程中乘坐的根本不是廣告中印出的漂亮精致的子彈頭火車,而是很一般的火車,遂感到自己被旅行社的廣告所誤導,甚至有種受騙上當的感覺。

剛剛退休劉先華女士在家無事,辛苦了一輩子的她咬咬牙決定花錢和丈夫出外旅遊一次。最後她看中了一家經營海南遊的旅行社,該社在報紙的旅遊廣告十分精美,還使用了誘人的“豪華遊”的字眼,令劉女士感到物有所值,然而當她報名參團旅遊後卻發現,該旅行社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僅一點也不“豪華”,甚至還有些破舊;住的地方更談不上“豪華”,屋內髒亂潮濕,晚上還倍受蚊蠅困擾。劉女士回來後十分懊惱,準備到該旅行社去“討個說法”。

另外,目前不少旅行社對於在報紙廣告中印出來的白紙黑字的價格往往並不在意,甚至有意作假。某些旅行社為了在眾多旅遊廣告中顯得“搶眼”些;遂在一些線路上打上所謂的“超低價”,但一等“魚兒”上鉤,就會告訴報名者報上價格打錯了,或假稱還有其他費用要收,實際上收取的報名費用往往該多少還是多少,他們的如意算盤是,反正遊客已上門了,加那麼點價未必就會把嫌麻煩的遊客嚇走。

消費者看廣告時一定要先弄清楚廣告的內容,多個被“算計”的心眼,你就不容易被廣告所誤導了。在廣告中旅行社有可能虛增天數、分拆景點,把同一景區的景點盡可能多地寫在日程安排中而實際上這隻是一個大景點。有些廣告中的景點清單有長長的一串,讓人覺得行程十分豐富,其實,這些清單很可能是“分解”過的,一個景點排上幾個分點的名字,或是選擇一係列門票價格低或免費的景點放到廣告上去,最後真走下來才發現原來隻是幾個景點而已。消費者還是應該以報名時的行程安排為準,而且廣告中的詞彙可能會有些誇張,這也隻是旅行社促銷的一個手段,隻要不過分也是情理中的事情,消費者也不必太較真,關鍵還是要親自到旅行社谘詢報名,問清楚有關內容,不可以自己想當然對旅遊產品下判斷。

簽旅遊合同前,多個警惕質量“縮水”的心眼。

目前旅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少數旅行社受利益驅使,不講企業信譽和職業道德,欺騙旅遊者的現象較多。其主要手段是鑽旅遊合同的空子,采用文字遊戲在星級標準、飲食、購物、門票、景點等合同約定內容上打“擦邊球”,利用一些模棱兩可的詞語,設置陷阱,誘使遊客“服服貼貼上當”。所以有關專家提醒遊客,要想玩得盡興、放心,在出遊前有必要對旅遊合同仔細斟酌,不能輕易簽署。現在出現的主要合同陷阱有下麵五種。

一、酒店星級標準不確定。合同中所標明酒店雖然是星級,但相同星級的酒店因地理位置不同,價格差異也較大。價位較低的酒店,往往是不在景區內或市區內的酒店,遊客到時得輾轉酒店與景區之間,費時費力,影響遊玩。一些旅行社在合同中還經常把遊客入住酒店的標準,含混地寫成“準三星”或“準四星”,而這個“準”字,在國內外酒店星級標準中是沒有的。

二、飲食標準不確定。有的旅遊合同上注明包多少餐,看起來非常優惠,而實際標準卻不盡如人意。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先談清飯菜的標準和細節,否則等菜擺到桌麵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比如,大部分旅遊合同中都會在遊客報名時保證全程用餐都是八菜一湯。但遊客在出發之後就會發現,八菜一湯不假,可除了蘿卜白菜,就是豆腐青菜,口味就更難恭維了。

“菜是八個的,青菜為主的;豆腐是酸的、隔夜用剩的;米飯是黃的,糙米摻和的;青菜是爛的,市場裏撿的;魚蝦是臭的,死了才買的;湯是清淡的,紫菜蛋花的;肉片薄薄的,還是病豬的;餐廳偏遠的,郊外竹搭的;空調沒有的,風扇大大的;台布不用的,桌麵油油的。”這首打油詩在某種程度上說得並不過分。

三、門票標準不確定。一些旅行社的廣告中聲稱旅遊費用裏包含門票費,但旅遊景區常常分“大票”、“小票”。

“大票”是景區大門的票,像“景中景”、“園中園”、索道費用等,都要遊客另外出錢購買,這種情況最好在簽合同之前問清楚。

四、回避購物問題。有些合同回避了購物的問題,這樣就使出遊者變得非常被動。因為,在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導遊受利益驅使可能會隨意安排遊客購物,幾乎每到一景點都有購物活動,例如近來許多海外遊比境內遊還便宜,這貓膩就在購物上。

五、景點串串燒。有些合同中的景點清單有長長的一串,讓人覺得行程十分豐富。其實,這些清單很可能是“分解”過的,一個景點排上幾個分點的名字,或是選擇一係列門票價格低或免費的景點放到合同上去,最後真走下來才發現原來隻是幾個景點而已。

俗話說得好,出門一裏不如屋底,更何況旅遊在千裏外,遊客在掏錢之前,一定要多留一個心眼,看清旅遊合同,警惕一些旅行社設下合同陷阱,這就需要你仔細核實各大要素的“含金量”,將各項內容逐一細化並寫入合同中。所簽合同要明確約定旅遊行程(包括交通工具、遊覽景點、住宿標準、娛樂標準、購物次數等)安排,旅遊價格和違約責任。千萬不能隻看報價就簽字。簽約時,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蓋了旅行社公章,經辦人是否簽了真實姓名。此外,如因團隊服務質量問題造成對出行者合法權益的損害,出行者可在90天內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監管部門投訴。如果在旅途中與旅行社發生難以調和的糾紛,旅客可撥打各地旅遊投訴電話,與當地旅遊監管部門或全國“假日辦”聯係。

麵對“零團費”,多個勇於說“不”的心眼。

據了解,每到節假日前夕,個別旅行社為了招攬客源,常常打出“零團費”的招牌。一位熟悉旅遊行業的人士告訴記者,“零團費”是指組團旅行社向旅遊者收取的現金隻夠往返交通和辦理證件的費用,在旅行目的地的其他費用、旅行社的利潤都沒有計入報價。

“零團費”帶來的往往是十分糟糕的情況:旅行社實際安排的酒店檔次低於所簽合同的酒店檔次;用餐達不到標準;導遊在未經客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改變計劃行程,增加購物點而縮減景點;延誤、變更日程等等。說是“零團費”實際上,消費者的花費會大大超出他們的預想。

王先生夫婦的兒子請老爸老媽出國旅遊。夫婦倆一輩子節儉,一心要找一家價格便宜的旅行社。經過反複比較、挑選,他們最終找到了N旅行社,工作人員特別強調,他們泰國遊的價格甚至比國內遊的一些線路都要便宜,而且隻要交了團款,出國可以不帶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