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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輯】

醉中夢話(一)

生平不常喝酒,從來沒有醉過。並非自誇量大,實是因為膽小,那敢多灌黃湯。夢卻夜夜都做。夢裏未必說話,醉中夢話雲者,裝糊塗,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雲爾。

一、笑

吳老頭說文學家都是瘋子,我想哲學家多半是傻子,不懂得人生的味道。舉個例罷:鼎鼎大名的霍布士(Hobbes)說過笑全是由我們的驕傲來的。這種傻話實在隻有哲學家才會講的。或者是因為英國國民性陰鷙不會笑,所以有這樣哲學家。有人說英國人勉強笑的樣子同哭一樣。實在我們現在中國人何嚐不是這樣呢?前星期日同兩個同學在中央公園喝茶,坐了四五個鍾頭,聽不到一點痛快的笑聲,隻看見好多皮笑肉不笑,肉笑心不笑的呆臉。戲場尚如是,

別的地方更不用說了。我們的人生態度是不進不退,既不高興地笑,也不號啕地哭,總是這麼呆著,是謂之曰“中庸”。有很多人以為捧腹大笑有損於上流人的威嚴,而是件粗鄙的

事,所以有“咽歡裝淚”擺出孤哀子神氣。可是真真把人生的意義細細咀嚼過的人是曉得笑的價值的,Carlyle是個有名宣揚勞工福音的人,一個勇敢的戰士,他卻說一個人若使有真真地笑過一回,這人絕不是壞人。的確隻有對生活覺得有豐溢的趣味,心地坦白,精神健康的人才會真真地笑,而真真地曲背彎腰把眼淚都擠出笑後,精神會覺得提高,心情忽然恢複小孩似的天真爛漫。常常發笑的人對於生活是同情的,他看出人類共同的弱點,事實與理想的不同,他哈哈地笑了。他並不是覺得自己比別人高明(所謂驕傲)才笑,他隻看得有趣,因此禁不住笑著。會笑的人思想是雪一般白的,不容易有什麼狂性,誇大狂同書狂。James M.Barrie在他有名的Peter Pan裏述有一個天真爛漫的小姑娘問那晚上由窗戶飛進來的仙童,神仙是怎樣生來的,他答道當世界上頭一個小孩第一次大笑時候,他的笑聲化作一千片,每片在空中跳舞著,後來片片全變做神仙了,這是神仙的起源。這種仙人實是比我們由丹房熏焦了白日飛升的漂亮得多了。

什麼是人呢?希臘一個哲學家說人是兩個足沒有毛的動物。後來一位同他開玩笑的朋友把一個雞拔去毛,放在他麵前,問他這是不是人,有人說人是理性的動物。但什麼是理性呢?這太玄了,我們不懂。又有一個哲學家說人是能夠煮東西的動物。我自己煮飯會焦,炒菜不爛,所以覺得這話也不大對。法國一個學者說人是會笑的動物。這話就入木三分了。Hazlitt也說人是惟一會笑會哭的動物。所以笑者,其為人之本歟?

自從我國“文藝複興”(這四字真典雅堂皇)以後,許多人都來提倡血淚文學,寫實文學,唯美派……總之沒有人提倡無害的

笑。現在文壇上,常見一大叢戴著桂冠的詩人,把他“灰色的靈

魂”,不是獻給愛人,就送與Satan。近來又有人主張幽默,播揚嘴

角微笑。微笑自然是好的。“拈花微笑”,這是何等境界。Emerson並且說微笑比大笑還好。不過平淡無奇的鄉老般的大笑都辦不到,忽談起藝術的微笑,這未免是拿了一雙老年四楞象牙鑲金的筷子與劉老老了。我要借Maxim Gorky的話評中國的現狀了。他說:“你能夠對人引出一種充滿生活快樂,同時提高精神的笑麼?看,人已經忘卻好的有益的笑了!”

在我們這個空氣沉悶的國度裏,觸目都是貧乏同困痛,更要保持這笑聲,來維持我們的精神,使不至於麻木沉到失望深淵裏。當Charlotte Bronte失了兩個親愛的姊妹,憂愁不堪時候,她寫她那含最多日光同笑聲的“Shirley”。Cowper煩悶得快瘋了時候,他整晚吃吃地笑在床上做他的傑作《癡漢騎馬》歌(John Gilpin)。Gorky身嚐憂患,屢次同遊民為伍的,所以他也特別懂得笑的價值。

近來有好幾個民眾故事集出版,這是再好沒有的事。

希望大家不要擺出什麼民俗學者的臉孔,一定拿放在解剖桌去分剖,何妨就跟著民眾笑一下,然禮失而求之於野,亦可以浩歎矣。

二、做文章同用力氣

從前自認“舍大道而不由”的胡適之先生近來也有些上了康莊大道,言語穩重了好多。在《現代評論》一百十九期寫給“浩徐”的信裏,胡先生說:“我總想對國內有誌作好文章的少年們說兩句忠告的話,第一,做文章是要用力氣的……”。這句話大概總是天經地義罷,可是我覺得這種話未免太正而不邪些。仿佛有一個英國人(名字卻記不清了)說When the aouthorhas a happy time in writing book,then the reader enjoys a happy time in reading it.(句子也記不清

了,大概是這樣罷。)真的,一個作家抓著頭發,皺著眉頭,費九

牛二虎之力作出來東西,有時倒賣力氣不討好,反不如隨隨便便懶惰漢的文章之淡妝粗衣那麼動人。所以有好多信劄日記,寫時不大用心,而後世看來倒另有一種風韻。Pepys用他自己的暗號寫日記,自然不想印出給人看的,他每晚背著他那法國太太寫幾句,更談不上什麼用力氣了,然而我們看他日記中間所記的同女仆調情,怎麼買個新表時時刻刻拿出玩弄,早上躺在床上同他夫人談天是如何有趣味,我們卻以為這本起居注比那日記體的小說都高明。Charles Lamb的信何等膾炙人口,Cowper的信多麼自然輕妙,Dobson叫他做Ahumorist in a nightcap(著睡帽的滑稽家),這類“信手拈來,都成妙諦”的文字都是不用力氣的,所以能夠清麗可人,好似不吃人間煙火。有名的Samuel Johnson的文章字句都極堂皇,卻不是第一流的散文,而他說的話,給Boswell記下的,句句都是漂亮的,顯明地表現出他的人格,可見有時衝口出來的比苦心構造的還高一等。Coleridge是一個有名會說話的人,但是我每回念他那生硬的文章,老想哭起來,大概也是因為他說話不比做文章費力氣罷。Walter Pater一篇文章改了幾十遍,力氣是花到家了,音調也鏗鏘可聽,卻帶了矯揉造作的痕跡,反不如因為沒錢逼著非寫文章不可的Oldsmith的自然的美了。Goldsmith作文是不大費力氣的。Harrison卻說他的《威克斐牧師傳》是Thehigh-water mark of English。實在說起來,文章中一個要緊的成分是自然(ease),我們中國近來白話文最缺乏的東西是風韻(charm)。

胡先生以為近來青年大多是隨筆亂寫,我卻想近來好多文章是太費力氣,故意說俏皮話,拚命堆砌。SirA.Helps說做文章的最大毛病是可省的地方,不知道省。他說把一篇不好文章拿來,將所有的noun,verb,abjective,都刪去一大部分,一切adverb全不要,結果是一篇不十分壞的文章。若使我是胡先生,我一定勸年青作家少費些力氣,自然點罷,因為越是費力氣,常反得不到ease同charm了。

若使因為年青人力氣太足,非用不可,那麼用來去求ease同charm也行,同近來很時髦essayist Lucas等學Lamb一樣。可是賣力氣的理想目的是使人家看不出賣力氣的痕跡。我們理想中的用氣力做出的文章是天衣無縫,看不出是雕琢的,所以一瞧就知道是篇用力氣做的文章,是壞的文章,沒有去學的必要,真真值得讀的文章卻反是那些好像不用氣力做的。對於胡先生的第二句忠告,(第二,在現時的作品裏,應該揀選那些用氣力做的文章做樣子,不可挑那些一時遊戲的作品,)我們因此也不得不取個懷疑態度了。

胡先生說“不可挑那些一時遊戲的作品”,使我憶起一段文場佳話。專會瞎扯的Leigh Hunt有一回由Macaulay介紹,投稿到The Edinburgh Reviemw,碰個大釘子,原稿退還,主筆先生請他另寫點紳士樣子的文章(Sonething gen gentl eman-like),不要那麼隨便談天。胡適之先生到底也免不了有些高眉(High-browed)長臉孔(Long-faced)了,還好胡子早刮去了,所以文章裏還留有些笑臉。

三、抄兩句爵士說的活

近來平安映演笠頓爵士(Lord Lytton)的《邦沛之末日》(Las days of Pompei)我很想去看,但是怕夜深寒重,又感冒起來。一個人在北京是沒有病的資格的。因為不敢病,連這名片也犧牲不看了。可是爵士這名字總盤旋在腦中。今天忽然記起他說的兩句話,雖然說不清是在那一本書會過,但這是他說的,我卻記得千真萬確,可以人格擔保。他說:“你要想得新意思吧?請去讀舊書;你要找舊的見解吧?請你看新出版的。”(Do you want to get at new ideas?read old books;do you want to find old idea?read new ones.)我想這對於現在一般犯“時代狂”的人是一服清涼散。我特地引這兩句話的意思也不過如是,並非對國故黨欲有所建功的,恐怕神經過敏者隨便株連,所以鄭重地聲明一下。

十六年清明前兩日,於北京。

“還我頭來”及其他

關雲長兵敗麥城,雖然首級給人拿去招安,可是英靈不散,吾舌尚存,還到玉泉山,向和尚訴冤,大喊什麼“還我頭來!”這是多麼驚心動魄的事,萬想不到我現在也來發出同樣陰慘的呼聲。

但是我並非愛做古人的鸚鵡,實在有不得已的苦衷,在所謂最高學府裏頭,上堂,吃飯,睡覺,匆匆地過了五年,到底學到了什麼,自己實在很懷疑。然而一同同學們和別的大學中學的學生接近,常感覺到他們是全知的 —人們,(差不多要寫做上帝了。)他們多數對於一切大大小小長長短短的問題,都有一定的意見,說起來滔滔不絕,這是何等可羨慕的事。他們知道宗教是應當“非”的,孔丘是要打倒的,東方文化根本要不得,文學是蘇俄最高明,小中大學都非專教白話文不可,文學是進化的(因為胡適先生有一篇文學進化論),行為派心理學是惟一的心理學,哲學是要立在科

學上麵的,新的一定是好,一切舊的總該打倒,以至戀愛問題女子

解放問題……他們頭頭是道,十八般武藝無一不知。魯拙的我看著

不免有無限的羨慕同妒忌。更使我讚美的是他們的態度,觀察點總是大同小異 —簡直是全同無異。有時我精神疲倦,不注意些,就分不出是誰在那兒說話。我從前老想大學生是有思想的人,各個性格不同,意見難免分歧,現在一看這種融融泄泄的空氣,才明白我是杞人憂天。不過凡庸的我有時試把他們所說的話,拿來仔細想一下,總覺頭緒紛紛,不是我一個人的力幾秒鍾的時間所能了解。有時嚐盡艱難,打破我這愚拙的網,將一個問題,從頭到尾,好好想一下,結果卻常是找不出自己十分滿意解決的方法,隻好歸咎到自己能力的薄弱了。有時學他們所說的,照樣向旁人說一下,因此倒得到些恭維的話,說我思想進步。榮譽雖然得到,心中卻覺慚愧,怕的是這樣下去,滿口隻會說別人懂(?)自己不懂的話。隨和是做人最好的態度,為了他人,失了自己,也是有犧牲精神的人做的事;不過這麼一來,自己的頭一部一部消滅了,那豈不是個傷心的事情嗎?

由讚美到妒忌,由妒忌到誹謗是很短的路。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我有時也免不了隨意亂罵了。一回我同朋友談天,我引美國Cabell說的話來泄心中的積憤,我朋友或者猜出我老羞成怒的動機,看我一眼,我也隻好住口了。現在他不在這兒,何妨將Cabell話譯出,泄當時未泄的氣。Cabell在他那本怪書,名字叫做《不朽》Beyond Life中間說:“印刷發明後,思想傳布是這麼方便,人們不要麻煩費心思,就可得到很有用的意見。從那時候起很少人高興去用腦力,傷害自己的腦。”

Cabell在現在美國,還高談Romance,提倡吃酒,本來是個狂生,他的話自然是無足重輕的,隻好借來發點牢騷不平罷!

以上所說的是自己有願意把頭弄掉,去換幾個時髦的字眼的危險。此外在我們青年旁邊想用快刀闊斧來取我們的頭者又大有人

在。思想界的權威者無往而不用其權威來做他的文力統一。從前晨

報副刊登載青年必讀書十種時候,我曾經搖過頭。所以搖頭者,一

方麵表示不滿意,一方麵也可使自己相信我的頭還沒有被斬。這十種既是青年所必讀,那麼不去讀的就不好算做青年了。年紀輕輕就失掉了做青年的資格,這豈不是等於不得保首級。回想二三十年前英國也有這種開書單的風氣。但是Lord Avebury在他《人生樂趣》(The Pleasure of Life)裏所開的書單的題目不過是“百本書目表”(List of loo Books)。此外Lord Acton,Shorter等所開者,標題皆用此。彼等以爵士之尊,說話尚且這麼謙虛,不用什麼“必讀”等命令式字眼,真使我不得不佩服西人客氣的精神了。想不到後來每況愈下,梁啟超先生開個書單,就說沒有念過他所開的書的人不是中國人,那種辦法完全是青天白日當街殺人劊子手的行為了。胡適先生在《現代評論》曾說他治哲學史的方法是惟一無二的路,凡同他不同的都會失敗。我從前曾想抱嚐試的精神,懷疑的態度,去讀哲學,因為胡先生說過真理不是絕對的,中間很有商量餘地,所以打算舍胡先生的大道而不由,另找個羊腸小徑來。現在給胡先生這麼當頭棒喝,隻好擺開夢想,搖一下頭 —看還在沒有。總之在旁邊窺伺我們的頭者,大有人在,所以我暑假間趕緊離開學府,萬裏奔波,回家來好好保養這六斤四的頭。

所以“還我頭來”是我的口號,我以後也隻願說幾句自己確實明白了解的話,不去高攀,談什麼問題主義,免得跌重。說的話自然平淡凡庸或者反因為它的平淡凡庸而深深地表現出我的性格,因為平淡凡庸的話隻有我這魯拙的人,才能夠說出的。無論如何總不至於失掉了頭。

末了,讓我抄幾句Amauld在Port-Royal Logic裏麵的話,來做結束罷。

“我們太容易將理智隻當做求科學智識的工具,實在我們應該用科學來做完成我們理智的工具;思想的正確是比我們由最有根據

的科學所得來一切的智識都要緊得多。”

中國普通一般自命為名士才子之流,到了風景清幽地方,一定照例地說若使能夠在此讀書,才是不辜負此生。由這點就可看出他們是不能真真鑒賞山水的美處。讀書是一件樂事,遊山玩水也是一件樂事。若使當讀書時候,一心想什麼飛瀑鬆聲絕崖遠眺,我們相信他讀書趣味一定不濃厚,同樣地若使當看到好風景時候,不將一己投到自然懷中,熱烈領會生存之美,卻來排名士架子,說出不冷不熱的套話,我們也知道他實在不能夠吸收自然無限的美。我一想到這事,每每記起英國大詩人Chau Cer的幾行詩(這幾行是我深信能懂的,其餘文字太古了,實在不知道清楚)。他說:

“When that themonthe of May is comen,and that

I here the foules synge,And that the flouves gynnen for to

sprynge,Farurl my boke and my devocon.”

Legende of good women.

大意是當五月來的時候,我聽到鳥唱,花也漸漸為春天開,我就向我的書籍同宗教告別了。要有這樣的熱誠才能得真正的趣味。徐旭生先生說中國人缺乏enthusiasm,這句話真值得一百圈。實在中國人不止對重要事沒有enthusiasm,就是關於遊戲也是取一種逢場作戲隨便玩玩的態度,對於一切娛樂事情總沒有什麼無限的興味。閉口消遣,開口銷愁,全失丟人生的樂趣,因為人生樂趣多存在對於一切零碎事物普通遊戲感覺無窮的趣味。要常常使生活活潑生姿,一定要對極微末的娛樂也全心一意地看重,熱烈地將一己忘掉在裏頭。比如要談天,那麼就老老實實說心中自己的話,不把通常流俗的意見,你說過來,我答過去地敷衍。這樣子談天也有真趣,不至像刻板文章,然而多數人談天總是一副皮麵話,聽得真使人難過。關於說到這點的文章,我最愛讀蘭姆(Lamb)的

Mrs.Battle,sopinions on Whist。那是一篇遊戲的福音,可惜文字太

妙了,不敢動筆翻譯。再抄一句直腿者流的話來說明我的鄙見罷。

A-C.Berson在From a College Wirdcw裏說:

“一個人對於遊戲的態度愈是鄭重,遊戲就越會有趣。”

因為我們對於一切都是有些麻木,所以每回遊玩山水,隻好借幾句陳語來遮飾我們心理的空虛。為維持麵子的緣故,漸漸造成虛偽的習慣,所以智識階級特別多偽君子,也因為他們對麵子特別看重。他們既然對自然對人情不能夠深切地欣賞,隻好將快樂全放在淫欲虛榮權力錢財……這方麵。這總是不知生活術的結果。

有人說,我們向文學求我們自己所缺的東西,這自然是主張浪漫派人的說法,可是也有些道理。我們若使不是麻木不仁,對於自己缺點總特別深切地感覺。所以對沒有缺點的人常有過量的讚美,而對於有同一缺點的人,反不能加以原諒。Turgeniev自己意誌薄弱,是Hamlet一流人物,他的小說描寫當時俄國智識階級意誌薄弱也特別動人。Hazlitt自己脾氣極壞,可是對心性慈悲什麼事也不計較的Gold Smith卻嘖嘖稱美。朋友的結合,因為二人同心一意雖多,而因為性質正相反也不少。為的各有缺點各有優點,並且這個所沒有的那個有,那個自己慚愧所少的,這個又有,所以互相吸引力特別重。心思精密的管仲同性情寬大的鮑叔,友誼特別重;拘謹守禮的Addison和放蕩不羈的Steele,厚重老成的Southey,和吃大煙什麼也不管的Coleridge也都是性情相背,居然成曆史上有名友誼的榜樣。老先生們自己道德一塌糊塗,卻口口聲聲說道德,或者也是因為自己缺乏,所以特別覺得重要。我相信天下沒有那麼多偽君子,無非是無意中行為同口說的矛盾罷了。

我相信真真了解下層社會情形的作家,不會費筆墨去寫他們物質生活的艱苦,卻去描寫他們生活的單調,精神奴化的經過,命定的思想,思想的遲鈍,失望的麻木,或者反抗的精神,蔑視一切的勇氣,窮裏尋歡,淚中求笑的心情。不過這種細密精致的地方,不

是親身嚐過的人像Dostoievski,Gorki不能夠說出,出身紈絝的青年

文學家,還是扯開仁人君子的假麵,講幾句真話罷!

因為人是人,所以我們總覺人比事情要緊,在小說裏描狀個人性格的比專述事情的印象會深得多。這是一件非常明顯的事,然而近來所看的短篇小說多是敘一兩段情史,用幾十個風花雪月字眼,真使人失望。希望新文豪少顧些結構,多注意點性格。Tolstoy的《伊凡伊列支之死》,Conrod的Lordjim都是沒有多少事實的小說,也都是有名的傑作。

十六年七月六日,於福州。

人死觀

恍惚前二三年有許多學者熱烈地討論人生觀這個問題,後來忽然又都擱筆不說,大概是因為問題已經解決了罷!到底他們的判決詞是怎麼樣,我當時也有些概念,可惜近來心中總是給一個莫明其妙不可思議的煩悶罩著,把學者們拚命爭得的真理也忘記了。這麼一來,我對於學者們隻可麵紅耳熱地認做不足教的蠢貨;可是對於我自己也要找些安慰的話,使這彷徨無依黑雲包著的空虛的心不至於再加些追悔的負擔。人生觀中間的一個重要問題不是人生的目的麼?可是我們生下來並不是自己情願的,或者還是萬不得已的,所以小孩一落地免不了嬌啼幾下。既然不是出自我們自己意誌要生下來的,我們又怎麼能夠知道人生的目的呢?湘鄂的土豪劣紳給人拿去遊街,他自己是毫無目的,並且他也未必想去明白遊街的意義。小河是不得不流自然而然地流著,它自身卻什麼意義都沒有,雖然它也曾帶瓣落花到汪洋無邊的海裏,也曾帶愛人的眼淚到他的

愛人的眼前。勃浪寧把我們比做大匠輪上滾成的花瓶。我客廳裏有

一個假康熙彩的大花瓶,我對它發呆地問它的意義幾百回,它總是呆呆地站著,說不出一句話來。但是我卻知道花瓶的目的同用處。人生的意義,或者隻有上帝才曉得吧!還有些半瘋不瘋的哲學家高唱“人生本無意義,讓我們自己做些意義。”夢是隨人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的,不過我想夢最終脫不了是一個夢罷,黃粱不會老煮不熟的。

生不是由我們自己發動的,死卻常常是我們自己去找的。自然在世界上多數人是“壽終正寢”的,可是自殺的也不少,或者是因為生活的壓迫,也有是怕現在的快樂不能夠繼續下去而想借死來消滅將來的不幸,像一對夫婦感情極好卻雙雙服毒同盡的(在嫖客娼妓中間更多),這些人都是以口問心,以心問口商量好去找死的。所以死對他們是有意義的,而且他們是看出些死的意義的人。我們既然在人生觀這個迷園裏走了許久,何妨到人死觀來瞧一瞧呢。可惜“君子見其生不忍見其死”,所以學者既不搖旗呐喊在前,高唱各種人死觀的論調,青年們也無從追隨奔走在後。“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因此我做這部人死觀,無非出自拋磚引玉的野心,希望能夠動學者的心,對人死觀也在切實研究之後,下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判斷。

若使生同死是我們的父母 —不,我們不這樣說,我們要征服自然 —若使生同死是我們的子女,那麼死一定會努著嘴抱怨我們偏心,隻知道“生”不管“死”,一心一意都花在生上麵。真的,不止我們平常時都是想著生。Hazlitt死時候說:“好吧!我有過快樂的一生”(“Well,l've had a happy life.”),他並沒想死是怎麼一回事。Charlotte Bronte臨終時候還對她的丈夫說:“嗬,我現在是不會死的,我會不死嗎?上帝不至於分開我們,我們是這麼快樂。”(“Oh!I am not going to die,am I?He will not seperateus,we

have been so happy.”)這真是不到黃河心不死。為什麼我們這麼留

戀著生,不肯把死的神秘想一下呢?並且有時就是正在冥想死的偉大,何曾是確實把死的實質拿來咀嚼,無非還是向生方麵著想,看一下死對於生的權威。做官做不大,發財發不多,打戰打敗仗,於是乎歎一口氣說:“千古英雄同一死!”和“自古皆有死,莫不飲恨而吞聲,任他生前何等威風赫赫,死後也是一樣的寂寞”。這些話並不是真的對於死有什麼了解,實在是懷著嫉妒,心惦著生,說風涼話,解一解怨氣。在這裏生對死,是借他人之紙筆,發自己之牢騷。死是在那裏給人利用做抓爆栗子的貓腳爪,生卻嘻皮涎臉地站在旁邊受用。

讓我翻一段Sir W.Raleigh在《世界史》(The History of the Word)裏的話來代表普通人對於死的觀念罷。“隻有死才能夠使人了解自己,指示給驕傲人看他也不過是個普通人,使他厭惡過去的快樂;他證明富人是個窮光蛋,除壅塞在他口裏的沙礫外,什麼東西對他都沒有意義;當他舉起他的鏡在絕色美人麵前,他們看見承認自己的毛病同腐朽。嗬!能夠動人,公平同有力的死呀,誰也不能勸服的你能夠說服;誰也不敢想做的事,你做了;全世界所諂媚的人,你把他擲在世界以外,看不起他:你曾把人們的一切偉大,驕傲,殘忍,雄心集在一塊,用小小兩個字‘躺在這裏’蓋盡一切。”

Death alone can make man know himself,show the proud and insolenent that he is but object,and can make him hate his forepassee happiness;the rich man be proved a naked beggar,which hath interest in nothing but the gravel that fills his mouth;and when he holds his glas before the eves of the most beautiful,they see and acknowledge their own deforrmity and rottenness.Oeloquent,just and mighty death whom none couldadvise,thouhas tpersuaded;what none hath presumed,thou has tcast out of the world and despised:thou hast drawn together all the extravagant greatness,all the pride,crueltyand ambition of man,and

covered all over withith two narrowwords:“Hic jacet”.

這裏所說的是平常人對於死的意見,不過用伊利沙白時代文體來寫壯麗點,但是我們若使把它細看一番,就知道裏頭隻含了對生之無常同生之無意義的感慨,而對著死國裏的消息並沒有絲毫透露出來。所以倒不如叫做生之哀辭,比死之冥想還好些。一般人口頭裏所說關於死的思想,剝絲抽繭看起來,中間隻包了生的意誌,那裏是老老實實的人死觀呢。

庸人不足論,讓我們來看一看沉著聲音,兩眼渺茫地望著青天的宗教家的話。他們在生之後編了一本“續編”。天堂地獄也不過如此如此。生與死給他們看來好似河岸的風景同水中反映的影景一樣,不過映在水中的經過綠水特別具一種縹緲空靈之美。不管他們說的來生是不是鏡花水月,但是他們所說死後的情形太似生時,使我們心中有些疑惑。因為若使死真是不過一種演不斷的劇中一會的閉幕,等會笛鳴幕開,仍然續演,那麼死對於我們絕對不會有這麼神秘似的,而幽明之隔,也不至於到現在還沒有一線的消息。科學家對死這問題,含糊說了兩句不負責任的話,而科學家卻常常仍舊安身立命於宗教上麵。而宗教家對死又是不敢正視,隻用著生的現象反映在他們西洋鏡,做成八寶樓台。說來說去還在執著人生觀,用遁辭來敷衍人死觀。

還有好多人一說到死就隻想將死時候的苦痛。George Gissing在他的《草堂隨筆》(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rcroft.)說生之停止不能夠使他恐怖,在床上久病卻使他想起會害怕。當該薩Caesar被暗殺前一夕,有人問那種死法最好,他說“要最倉猝迅速的!”(That which should bemostsudden!)疾病苦痛是生的一部分,同死的實質滿不相幹。

以上這兩位小竊軍閥說的話還是人生觀,並不能對死有什麼真了解。

為什麼人死觀老是不能成立呢?為什麼誰一說到死就想起生,

由是眼睛注著生嚕嚕嗦嗦說一陣遁辭,而不抓著死來考究一下呢?約翰生Johnson曾對Boswell說:“我們一生隻在想離開死的思想。”(“The whole of life is but keeping away the thought of death.”)死是這麼一個可怕著摸不到的東西,我們總是設法回避它,或者將生死兩個意義混起,做成一種騙自己的幻覺。可是我相信死絕對不是這麼簡單乏味的東西。Andreyev是窺得點死的意義的人。他寫Lazarus來象征死的可怕,寫《七個縊死的人》(The seven that were hanged)來表示死對於人心理的影響。雖然這兩篇東西我們看著都會害怕,它們中間都有一段新奇耀目的美。Christina Rossetti,Edgar Allan poe,Ambrose Bieree同Lord Dusang對著死的本質也有相當的了解,所以他們著作裏麵說到死常常有種淒涼灰白色的美。有人解釋Andreyev,說他身旁四麵都被圍牆圍著,而在好多牆之外有一個一切牆的牆 —那就是死。我相信在這一切牆的牆外麵有無限的風光,那裏有說不出的好境,想不來的情調。我們對生既然覺得二十四分的單調同乏味,為什麼不勇敢地放下一切對生留戀的心思,深深地默想死的滋味。壓下一切懦弱無用的恐怖,來對死的本體睇著細看一番。我平常看到骸骨總覺有一種不可名言的痛快,它是這麼光著,毫無所怕地站在你麵前。我真想抱著他來探一探它的神秘,或者我身裏的骨,會同他有共鳴的現象,能夠得到一種新的發現。骸骨不過是死宮的門,已經給我們這種無量的歡悅,我們為什麼不漫步到宮裏,看那千奇萬怪的建築呢。最少我們能夠因此遁了生之無聊ennui的壓迫,De Quincy隻將“猝死”、“暗殺”……當作藝術看,就現出了一片瑰奇偉麗的境界。何況我們把整個死來默想著呢?來,讓我們這會死的凡人來客觀地細玩死的滋味:我們來想死後靈魂不滅,老是這麼活下去,沒有了期的煩惱;再讓我們來細味死後什麼都完了,就歸到沒有了的可哀;永生同滅絕是一個極有趣味的dilemma,我們盡可和死親昵著,讚美這個dilemma做得這

麼完美無疵,何必提到死就兩對牙齒打戰呢?人生觀這把戲,我們

玩得可厭了,換個花頭吧,大家來建設個好好的人死觀。

在Carlyle的The life of john Sterling中有一封Sterling在病快死時候寫給Carlyle的信,中間說:

“它(死)是很奇怪的東西,但是還沒有旁觀者所覺得的可悲的百分之一。”

“It is allvery strange,but not one hundredthpart so sad as it seems to thestanders-by.”

十六年八月三日於福州Sweet Home.

查理斯·蘭姆評傳

“它在柔美風韻之外,還帶有一種描寫不出奇異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發笑的,然而是這樣地動人的情緒又會使人心酸。”— Hawthorne Marble Faun.

傳說火葬之後,心還不會燒化的雪萊,曾悱惻地唱:“我墮在人生荊棘上麵!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處都長著荊棘,這是無可諱言的事實。但是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避免常常被刺,就是萬不得已皮膚給那尖硬的木針抓破了,我們要去那裏找止血的靈藥呢?一切戀著人生的人,對這問題都覺有細想的必要。查理斯·蘭姆是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導師。George Eliot在那使她失丟青春的長篇小說Romola裏麵說“生命沒有給人一種它自己醫不好的創傷”。蘭姆的一生是證明這句話最好的例,而且由他的作品,我們可以學到很多精妙的生活術。

查理斯·蘭姆—Coleridge叫他做“心地溫和”的查理

斯 —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於倫敦。他父親是一個性情慈愛

諸事隨便的律師,Samuel 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說書記又非書記式的雇員。他父親約翰·蘭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的信任。蘭姆的幼年就住在這個律師所住的寺院裏,八歲進基督學校Christ 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歲就離開學校去做事來持家了。基督學校的房子本來也是中古時代一個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過去的。他那本來易感沉悶的心情,再受這寺院中寂靜恬適的空氣的影響,更使他耽於思索不愛幹事了。他在學校時候與浪漫派詩人和批評家S.T.Coleridge訂交,他們的交誼繼續五十年,沒有一些破裂。蘭姆這幾年學校生活可以說是他環境最好的時期。他十五歲就在南海公司做書記,過兩年轉到東印度公司會計課辦事,在那裏過記賬生活三十三年,才得養老金回家過閑暇時光。不止他中年這麼勞苦,他年青時候還遇著了極不幸的事。當他二十一歲時候,他同一位名叫Ann Simmons姑娘發生愛情,後來失戀了,他得了瘋病,在瘋人院過了六個禮拜。他出院沒有多久,比他長十歲的姊姊瑪利蘭姆一天忽然發狂起來,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當她母親來勸止時候,她母親被誤殺了。瑪利自然立刻關在瘋人院了。後來瑪利雖然經法庭判做無罪,但是對於瑪利將來生活問題,蘭姆卻有許多躊躇。瑪利在她母親死後沒有多久時候漸漸地好了,若使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應的,把一個精神健全,不過一年有幾天神經會錯亂的人關在瘋人院裏,蘭姆覺得是太殘酷了。並且瑪利是個極聰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愛,所以隻有在外麵另賃房子一個辦法。不過蘭姆以前入僅敷出,雖然有位哥哥,可是這個大哥自私自利隻注意自己的腳痛,別的什麼也不管,而且堅持將瑪利永久關在瘋人院裏,蘭姆在這萬分困難環境之下,定個決心,將瑪利由瘋人院領出,保證他自己一生都看護她。他恐怕結婚會使他對於瑪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終身不娶。一個二十一歲青年已背上這麼重負

擔,有這麼淒慘的事情占在記憶中間,也可謂極人生的悲哀了。不

久他父親死了。以後他天天忙著公司辦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時還要做些文章,得點錢,來勉強維持家用。瑪利有時瘋病複發,當有些預征時候,他攜著她的手,含一泡眼淚送入瘋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裏癡癡地愁悶。在這許多困苦中間,蘭姆全靠著他的美妙樂天的心靈同幾個知心朋友Wirdswirth,Coleridge,Hazlttt,Manning,Rickman,Earton Burney,Carey等的安慰來支持著。他雖然厭惡工作,可是當他得年金後,因為工作已成種習慣,所以他又有無聊空虛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形黯淡。

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老是在半知覺狀態之下,還活十三年。這是和他的計劃相反的,因為他希望他能夠比他姊姊後死,免得她一個人在世上過淒涼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裏偷閑做的。

人生的內容是這樣子紛紜錯雜、毫無頭緒,除了大天才像莎士比亞這般人外多半都隻看人生的一方麵。有的理想主義者不看人生,隻在那裏做他的好夢,天天過雲霧裏生活,Emerson是個好例。也有明知人生裏充滿了缺陷同醜惡,卻掉過頭來專向太陽照到地方注目,滿口歌頌自然人生的美,努力去忘記一切他所不願意有的事情,十九世紀末葉英國有名散文家John Brown醫生屬於這一類。還有一種人整個心給人世各種齷齪事擾亂了,對於一切虛偽,殘酷,麻木,無恥攻擊同厭惡得太厲害了,仿佛世上隻有毒蛇猛獸,所有歌鳥吟蟲全忘記了。斯夫特主教同近代小說家Butler都是這一類人。他們用顯微鏡來觀察人生的斑點,弄得隻看見缺陷,所以斯夫特隻好瘋了。以上三種人,第一種癡人說夢,根本上就不知道人生是怎麼一回事,第二種人躲避人生,沒有膽量正正地睇著人生,既是缺乏勇氣,而且這樣同人生捉迷藏,也抓不到人生真正樂趣。若使不願意看人生缺陷同醜惡,而人生缺陷同醜惡偏排在眼前,那又要怎麼好呢?第三種人詛咒人生,當他漫罵時候,把一切快樂都一筆勾

銷了。隻有真真地跑到生活裏麵,把一切事都用寬大通達的眼光來

細細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讚美,缺陷裏頭也要去找出美點出來;或

者用法子來解釋,使這缺陷不令人討厭,這種態度才能夠使我們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這種態度,最重要的是廣大無邊的同情心。那是能夠對於人們所有舉動都明白其所以然;因為同是人類,隻要我們能夠虛心,各種人們動作,我們全能找出可原諒的地方。因為我們自己也有做各種錯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諒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會體貼別人的苦衷,設身處地去想一下,不是僅僅容忍就算了。用這樣眼光去觀察世態,自然隻有欣歡的同情,真摯的憐憫,博大的寬容,而隻覺得一切的可愛,自己生活也增加了無限的趣味了。蘭姆是有這精神的一個人。有一回一個朋友問他恨不恨某人,他答道:“我怎麼能恨他呢?我不是認得他?我從來不能恨我認識過的人。”他年青的時候曾在一篇叫做《倫敦人》上麵說:“很常當我在家覺得煩膩或者愁倦,我跑到倫敦的熱鬧大街上,任情觀察,等到我的雙頰給眼淚淌濕,因為對著倫敦無時不有像啞劇各幕的動人擁擠的景況的同情。”在一篇雜感上他又說:“在大家全厭棄的壞人的性格上發現出好點來,這是件非常高興的事,隻要找出一些同普通人相同的地方就夠了。從我知道他愛吃南野的羊肉起,我對Wilks也沒有十分壞的意見。”蘭姆不求壞人別有什麼過人地方,然後才去原諒,止要有帶些人性,他的心立刻軟下去。他到處體貼人情,沒有時候忘記自己也是個會做錯事說錯話的人,所以他無論看什麼,心中總是春氣盎然,什麼地方都生同情,都覺有趣味,所以無往而不自得。這種執著人生,看清人生然後抱著人生接吻的精神,和中國文人逢場作戲,遊戲人間的態度,外表有些仿佛,實在骨子裏有天壤之隔。中國文人沒有挫折時,已經裝出好多身世淒涼的架子,隻要稍稍磨折,就哼哼地怨天尤人,將人生打得粉碎,僅僅剩個空虛的驕傲同無聊的睥睨。那裏有蘭姆這樣看遍人生的全圓,千災百難底下,始終保持著顛撲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