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輯】(3 / 3)

I could never love indeed;

Never see mine own heart bleed;

Never crucify my life;

Or for widow,maid,orwife.

………………………………

I could never break my sleep,

Fold my arms,sob,sigh,orweep.

Never beg,or humblywoo

With oaths and lies,(as others do)

……………………………………

But have hitherto lived free

As the air that circles me

And kept credit with my heart,

Neither broke in the whole,or part.

Herrick這麼坦白地說他絕不會有什麼戀愛,也不會挨求戀和失戀的痛苦,這倒是他心中的話。但是那個愛念Herrick的年青人不會覺得他是讚頌愛情的絕妙詩人?等到看著這首冷酷的自剖,免不了會有萬分的驚愕。然而,這正是Herrick一貫的地方。若使Herrick不是這麼無情的人,他絕不能夠做出那好幾百首豔麗的短短情歌。愛倫·波(Edgar Allanpoe)說:“真摯的情感有種質樸的氣味(ho-meliness),那是不能拿來做詩材用的。”風花雪月的詩人實在不能夠閉著嘴去當一個充滿了真摯情感的愛人。歐美小說裏情場中的英雄,很少是文學家;情人多半是不能做詩的,屠格涅夫最愛寫大學生和文學家的戀史,可是他小說中的主人翁多半是意誌薄弱的情人,常帶著“得不足喜,失不足憂”的態度。這都是洋鬼子比我們觀察得更周到的地方。不過這樣地把文學家的兼職取消,未免有點“焚琴煮鶴”,區區也很覺得悵然。

文學家不但不知道什麼是愛情,而且也不懂得死的意義。所以最愛談自殺的是文學家,而天下敢去自殺的文學家卻是鳳毛麟角。最近上海自殺了不少人,多半都有絕命書留下來,可是沒有一篇寫得`很文學的,很動聽的;可見黃浦江裏麵水鬼中並沒有文豪在內。這件事對於文壇固然是很好的消息,但是也可見文學家隻是種不生不死半生半死的才子了。不過古今中外的輿論是操在文學家的手裏,小小的舞台上自己拚命喝自己的彩,弄得大家頭暈腦眩,胡裏胡塗地跟著喝彩,才子們便自覺得是超人了。

二、滑稽(Humour)和愁悶

整天笑嘻嘻的人是不會講什麼笑話的,就是偶然講句把,也是

那不會引人捧腹,值不得傳述的陳舊笑談。這的確是上帝的公平地方,一個人既然滿臉春風,兩窩酒靨老掛在頰邊,為社會增不少融融泄泄的氣象,又要他妙口生蓮,吐出輕妙的談諧,這未免太苦人所難了,所以上帝體貼他們。把詼諧這工作放在那班愁悶人肩上,讓笑嘻嘻的先生光是笑嘻嘻而已。那班愁悶的人們不論日夜,總是口裏喃喃,心裏鬱鬱,給世界一種倒黴的空氣,自然也該說幾句叫人聽著會捧腹的話,或者輕輕地吐出幾句妙語,使人們嘴角微微的笑起來,以便將功折罪,抵消他們臉上的神情所給人的陰慘的印象。因此古往今來世上大詼諧家都是萬分愁悶的人。

英國從前有個很出名的醜角,他的名字我不幸忘記了,就把他叫做密斯忒X罷,密斯忒X平常總是無緣無故地皺眉蹙額,他自己也是莫名其妙,不過每日老是心中一團不高興。他弄得自己沒有法子辦,跑到內科醫生那裏問有什麼醫法沒有。那內科醫生診察了半天,最後對他說:“我勸你常去看那醜角密斯忒X的戲,看了幾回之後,我包管你會好。”密斯忒X聽了這話,啼也不好,笑也不好,隻得低著頭走出診察室。

聽說做“尋金記”和“馬戲”主角的賈波林也是很憂鬱的。這是必然的,否則,他絕不能夠演出那趣味深長的滑稽劇。英國十九世紀浪漫派詩人Coleridge曾說:我是以眼淚來換人們的笑容。他是個談鋒極好的人,每天晚上滔滔不絕地討論玄學詩體以及其他一切的問題,他說話又深刻又清楚,無論誰都會忘了疲倦,整夜坐在旁邊聽他娓娓地清談。他雖然能夠給人們這麼多快樂,他自己的心境卻常是枯燥煩惱到了極點。寫“心愛的貓兒溺死在金魚缸裏”和“癡漢騎馬歌”的Gray和Cowper也都是愁悶之神的犧牲者。Cowper後來愁悶得瘋死了,Gray也是幾乎沒有一封信不是說愁說恨的。晉朝人講究談吐,喜歡詼諧,可是晉朝人最愛講達觀,達觀不過是愁悶不堪,無可奈何時的解嘲說法。殺犯當臨刑時節,常常唱出滑稽

的歌曲,人們失望到不能再失望了,就咬著牙齒無端地狂笑,覺得

天下什麼事情都是好笑的。這些事都可以證明滑稽和愁悶的確有很

大的關係。

詼諧是由於看出事情的矛盾。蕭伯納說過,“天下充滿了矛盾的事情,隻是我們沒有去思索,所以看不見了。”普通人,尤其那笑嘻嘻的人們與物無忤地天天過去,無憂無慮無歡無喜。他們沒有把天下事情放在口裏咀嚼一番,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味道,草草一生就算了。隻有那班愁悶的人們,無往而不自得,好像上帝和全人類連盟起來,和他搗亂似的。他背著手噙著眼淚走遍四方,隻覺到處都是灰色的。他免不了拚命地思索,神遊物外地觀察,來遣悶消愁。哈哈!他看出世上一切物事的矛盾,他抿著嘴唇微笑,寫出那趣味雋永的滑稽文章,用古怪筆墨把地上的矛盾窮形盡相地描寫出來。我們讀了他們的文章,看出埋伏在宇宙裏的大矛盾,一麵也感到洞明了事實真相的痛快,一麵也隻得無可奈何地笑起來了。沒有那深深的煩悶,他們絕不能瞧到這許多很顯明的矛盾事情,也絕不會得到詼諧的情緒和沁人心脾的滑稽辭句。滑稽和愁悶居然有因果的關係,這個大矛盾也值得愁悶人們的思索。

因為詼諧是從對於事情取種懷疑態度,然後看出矛盾來,所以懷疑主義者多半是用詼諧的風格來行文,因為他承認矛盾是宇宙的根本原理。Voltaire,Montaigne和當代的法朗士,羅素的書裏都有無限滑稽的情緒。

法國的戲劇家Baumarchais說:“我不得不老是狂笑著,怕的是笑聲一停,我就會哭起來了。”這或者也是愁悶人所以滑稽的原因。

三、“九天閶闔開宮殿,萬國衣冠拜冕旒”的文學史

記得五年前,當我大發哲學迷時候,天天和C君談那玄而又玄自己也弄不清楚的哲學問題。那時C君正看羅素著的《哲學概

論》,羅素是反對學生讀哲學史的,以為應該直接念洛克,休謨,

康德等原作,不該隔靴搔癢來念博而不專的哲學史。C君看得高興,就寫一封十張八行的長信同我討論這事情,他仿佛也是讚成羅素的主張。後來C君轉到法科去,我在英文係的講堂坐了四年,那本紅筆畫得不成書的Thilly哲學史也送給一位朋友了,提起來真不勝有滄桑之感。從前馬馬虎虎讀的洛克,笛卡兒,斯賓諾莎,康德的書,現在全忘記了,可是我現在對哲學史還是厭惡,以為是無用的東西。由我看來,文學史是和哲學史同樣沒有用的。文學史的惟一用處隻在讚揚本國文字的優美,和本國文人的言行的純潔……總之,滿書都是甜蜜蜜的。所以我用王右丞的頌聖詩兩句,來形容普通文學史的態度。

普通文學史的第一章總是說本國的文字是多麼好,比世界上任一國的文字都好,克魯泡特金那樣子具有世界眼光的人,編起俄國文學史(Russian Literature Its Ideals Realitcs)來,還是免不了這個俗套。這是狹窄的愛國主義者的拿手好戲,中國到現在還沒有一本像樣的文學史,也可以說是一件幸事。

第一口蜜喝完了,接著就是曆代文人的行狀。隱惡揚善,把幾百個生龍活虎的文學家描寫成一堆模糊不清毫無個性的聖賢。把所有做教本用的美國文學史都念完,恐怕也不知道大文豪霍桑曾替美國一個聲名狼藉的總統捧場過,做一本傳記,對他多方頌揚,使他能夠被選。歌德,惠德曼,王爾德的同性愛是文學史素來所不提的。莎士比亞的偷鹿文學史家總想法替他掩飾辯護。文學史裏隻讚揚拜倫助希臘獨立的慷慨情懷,沒有說到他待Leigh Hunt的刻薄。這些劣點雖然不是這幾位文學家的全人格的表現,用不著放大地來注意,但是要認識他們的真麵目,這些零星罪過也非看到不可,並且我覺得這比他們小孩時候的聰明和在小學堂裏得獎這些無聊事總來得重要好多。然而仁慈愛國的普通文學史家的眼睛隻看到光明那麵,弄得念文學史的人一開頭對於各文學家的性格就有錯誤的認識。誰念過普通英國文學史會想到Words wort是個脾氣極壞,態度極

粗魯的人呢?可是據他的朋友們說,他很常和人吵架,談到政治,

總是捶桌子。而且不高興人們談“自然”,好像這是他的家產樣子。然而,文學史中隻說他愛在明媚的湖邊散步。

中國近來介紹外國文學的文章多半是采用文學史這類的筆法。用一大堆頌揚的字眼,恭維一陣,真可以說是新“應製”體。弄得看的人隻覺得飄飄然,隨便同情地跟著嘖嘖稱善。這種一味奉承的批評文字對於讀者會養成一種隻知盲目地讚美大作家的作品習慣,絲毫不敢加以好壞的區別。屈服於權威的座前已是我們的國粹,新文學家用不著再抬出許多沾塵不染的洋聖人來做我們盲目崇拜的偶像。我以為最好的辦法是在每本文學史裏敘述各作家的性格那段底下留著一頁或者半頁的空白,讓讀者將自己由作品中所猜出的作者性格和由不屬於正統的批評家處所聽到的話拿來填這空白。這樣子曆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複些人氣,免得像從前繡像小說頭幾頁的圖畫,個個都是一副同樣的臉孔。

四、這篇是順筆寫去,信口開河,所以沒有題目

英國近代批評家Bailev教授在他那本《密爾敦評傳》裏主張英國人應當四十歲才開始讀聖經。他說,英國現代的教育製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聖經,念得不耐煩了,對聖經自然起一種惡感,後來也不去看一看裏麵到底有什麼真理隱藏著沒有。要等人們經過了世變,對人生起了許多疑問,在這到處都是無情的世界裏想找同情和熱淚的時候,那時才第一次打開聖經來讀,一定會覺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這是這位老教授的話。聖經我是沒有從頭到底讀過的,而且自己年紀和四十歲也相隔得太遠,所以無法來證實這句話。不過我覺得Bailey這話是很有道理的,無論什麼東西,若使我們太熟悉了,太常見了,它們對我們的印象反不深刻起來。我們簡直會把它

們忘記,更不會跑去拿來仔細研究一番。誰能夠說出他母親麵貌的

特點在那裏,那個生長在西湖的人會天天熱烈地欣賞六橋三竺的風光。婚姻製度的流弊也在這裏。Richard King說:“為愛情而犧牲生命並不是件難事,最難的是能夠永久在早餐時節對妻子保持種親愛的笑容。”記得Hazlitt對於英國十八世紀歌詠自然的詩人Cowper的批評是:“他是由那剪得整整齊齊的籬笆裏,去欣賞自然……他戴雙很時髦的手套,和‘自然’握手。”可是正因為Cowper是個城裏生長的人,一生對於“自然”沒有親昵地接觸過,所以當他偶然看到自然的美,免不了感到驚奇,感覺也特別靈敏。他和“自然”老是保持著一種初戀的熱情,並沒有和“自然”結過婚,跟著把“自然”看得冷淡起來。在鄉下生長,卻居然能做歌詠自然的詩人,恐怕隻有Burns,其他讚美田舍風光的作家總是由烏煙瘴氣的城裏移住鄉間的人們。Dosoivsky的一支筆把齷齪卑鄙的人們的心理描摹得窮形盡相,但是我聽說他卻有潔癖,做小說時候,桌布上不容許有一個小汙點。神秘派詩人總是用極顯明的文字,簡單的句法來表明他們神秘的思想。因為他們相信宇宙是整個的,隻有一個共同的神秘,埋伏在萬物萬事裏麵。William Blake所謂由一粒沙可以洞觀全宇宙也是這個意思。他們以為宇宙是很簡單的,可是越簡單,那神秘也更見其奧妙。越是能夠用淺顯文字指示出那神秘,那神秘也越遠離人們理智能力的範圍,因為我們已經用盡了理智,才能夠那麼明白地說出那神秘;而這個最後的神秘既然不是緣於我們的胡塗,自然也不是理智所能解決了。詩文的風格(style)奇奇怪怪的人們多半是思想上非常平穩。Chesterton頂喜歡用似非而是打筋鬥的句子,但是他的思想卻是四平八穩的天主教思想。勃浪寧的相貌像位商人,衣服也是平妥得很,他的詩是古怪得使我念著就會淌眼淚。Tennyson長發披肩,衣服鬆鬆地帶有成千成萬的皺紋,但是他那In Memoriam卻是清醒流利,一點也不胡塗費解。約翰生說Goldsmith做事無處不是個傻子,拿起筆就變成聰明不過的文人了。……這麼老

寫下去,離題愈離愈遠,而且根本就是沒有題目,真是如何是好,

還是就這麼收住罷!

寫完了上麵這一大段,自己拿來念一遍,覺得似乎有些意思。然而我素來和我自己寫的文章是“相視而笑,莫逆於心”的。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也。

五、兩段抄襲,三句牢騷

Steele說:“學來的做壞最叫人惡心。” Second-handvice,sure,ofallsimostnauseous From, The Charactersofa Rakeanda Conquet’Dostoivsky的《罪與罰》裏有底下這一段話:

拉朱密興拚命地喊:“你們以為我是攻擊他們說瞎話嗎?一點也不對!我愛他們說瞎話。這是人類獨有的權利。從錯誤你們可以走到真理那裏去!因為我會說錯話,做錯事,所以我才是一個人!你要得到真理,一定要錯了十四回,或者是要錯了一百十四回才成。而且做錯了事真是有趣味;但是我們應當能夠自己做出錯事來!說瞎話,可是要說你自己的瞎話,那麼我要把你愛得抱著接吻。隨著自己的意思做錯了比跟著旁人做對了,還要好得多。自己弄錯了,你還是一個人;隨人做對了,你連一隻鳥也不如。我們終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卻是會拘攣麻木的。”

因此,我覺得打麻將比打撲克高明,逛窯子的人比到跳舞場的人高明,姑嫂吵架是天地間最有意義百聽不倦的吵架 —自然比當代浪漫主義文學家和自然主義文學家的筆墨官司好得萬萬倍了。

“醉中夢話”是我二年前在《語絲》上幾篇雜感的總題目。

匆匆地過了二年,我喝酒依舊,做夢依舊,這仿佛應當有些感慨才

是。然而我的心境卻枯燥得連微喟一聲都找不出。從前那篇“醉中夢話”還有幾句無聊口號,現在抄在下麵:

“生平不大喝酒,從來沒有醉過,並非自誇量大,實在因為膽小,那敢多灌黃湯。夢是夜夜都做,夢中未必說話,‘醉中夢話’雲者,裝胡塗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

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於真茹。

“春朝”一刻值千金

(懶惰漢的懶惰想頭之一)

十年來,求師訪友,足跡走遍天涯,回想起來給我最大益處的卻是“遲起”,因為我現在腦子裏所有些聰明的想頭,靈活的意思多半是早上懶洋洋地賴在床上想出來的。我真應該寫幾句話讚美它一番,同時還可以告訴有誌的人們一點遲起藝術的門徑。談起藝術,我雖然是門外漢,不過對於遲起這門藝術倒可說是一位行家,因為我既具有明察秋毫的批評能力,又帶了甘苦備嚐的實踐精神。我天天總是在可能範圍之內,盡量地滯在床上——那是我們的神廟——看著射在被上的日光,暗笑四圍人們無謂的匆忙,回味前夜的癡夢——那是比做夢還有意思的事,——細想遲起的好處,唯我獨尊地躺著,東倒西傾的小房立刻變做一座快樂的皇宮。

詩人畫家為著要追求自己的幻夢,實現自己的癡願,寧可犧牲一切物質的快樂,受盡親朋的詬罵,他們從藝術裏能夠得到無窮的安慰,那是他們真實的世界,外麵的世界對於他們反變成一個空虛。遲起藝術家也具有同等的精神。區區雖然不是一個遲起大師,但是對於本行藝術的確有無限的熱忱——藝術家的狂熱。所以讓我拿自己做個例子罷。當我是個小孩時候,我的生活由家庭替我安排,毫無藝術的自覺,早上六點就起來了。後來到北方念書去,北方的天氣是培養遲起最好的沃土,許多同學又都是程度很高的遲起藝術專家,於是絕好的環境同朋輩的切磋使我領略到遲起的深味,我的忠於藝術的熱度也一天一天地增高。暑假年假回家時期,總在全家人吃完了早飯之後,我才敢動起床的念頭。老父常常對我說清晨新鮮空氣的好處,母親有時提到重溫稀飯的麻煩,慈愛的祖母也屢次向我姑母說“早起三日當一工”(我的姑母老是起得很早的),我雖然萬分不願意失丟大人們的歡心,但是為著忠於藝術的緣故,居然甘心得罪老人家。後來老人家知道我是無可救藥的,反動了憐惜的心腸,他們早上九點鍾時候走過我的房門前還是用著足尖;人們溫情地放縱我們的弱點是最容易刺動我們麻木的良心,但是我總舍不得違棄了心愛的藝術,所以還是懊悔地照樣地高臥。在大學裏,有幾位道貌岸然的教授對於遲到學生總是白眼相待,我不幸得很,老做他們白眼的鵠的,也曾好幾次下個決心早起,免得一進教室的門,就受兩句冷諷,可是一年一年地過去,我足足受了四年的白眼待遇,裏頭的苦處是別人想不出來的。有一年寒假住在親戚家裏,他們晚飯的時間是很早的,所以一醒來,腹裏就咕隆地響著,我卻按下饑腸,故意想出許多有趣事情,使自己忘卻了肚餓,有時餓出汗來,還是堅持著非到十時是不起來的,對於藝術我是多麼忠實,情願犧牲。枵腹做詩的愛侖·波真可說是我的同誌。後來入世謀生,自然會忽略了藝術的追求;不過我還是盡量地保留一向

的熱誠,雖然已經是夠墮落了。想起我個人因為遲起所受的許多說

不出的苦痛,我深深相信遲起是一門藝術,因為隻有藝術才會這樣

帶累人,也隻有藝術家才肯這樣不變初衷地往前犧牲一切。

但是從遲起我也得到不少的安慰,總夠補償我種種的苦痛。遲起給我最大的好處是我沒有一天不是很快樂地開頭的。我天天起來總是心滿意足的,覺得我們住的世界無日不是春天,無處不是樂園。當我神怡氣舒地躺著時候,我常常記起勃浪寧的詩:“上帝在上,萬物各得其所。”(魚遊水裏,鳥棲樹枝,我臥床上。)人生是短促的,可是若使我們有過光榮的青春,我們的一生就不能算是虛度,我們的殘年很可以傍著火爐,曬著太陽在回憶裏過日子。同樣地一天的光陰是很短促的,可是若使我們有過光榮的早上,(一半時間花在床上的早晨!)我們這一天就不能說是白丟了,我們其餘時間可以用在追憶清早的幸福,我們青年時期若使是欣歡的結晶,我們的餘生一定不會很淒涼的,青春的快樂是有影子留下的,那影子好似帶了魔力,慘淡的老年給它一照,也呈出和藹慈祥的光輝。我們一天裏也是一樣的,人們不是常說:一件事情好好地開頭,就是已經成功一半了;那麼賞心悅意的早晨是一天快樂的先導。遲起不單是使我天天快活地開頭,還叫我們每夜高興地結束這個日子;我們夜夜去睡時候,心裏就預料到明早遲起的快樂——預料中的快樂是比當時的享受,味還長得多——這樣子我們一天的始終都是給生機活潑的快樂空氣圍住,這個可愛的升平景象卻是遲起一手做成的。

遲起不僅是能夠給我們這甜蜜的空氣,它還能夠打破我們結結實實的苦悶。人生最大的愁憂是生活的單調。悲劇是很熱鬧的,怪有趣的,隻有那不生不死的機械式生活才是最無聊賴的。遲起真是惟一的救濟方法。你若使感到生活的沉悶,那麼請你多睡半點鍾(最好是一點鍾),你起來一定覺得許多要幹的事情沒有時間做了,那麼是非忙不可——“忙”是進到快樂宮的金鑰,尤其那自己

找來的忙碌。忙是人們體力發泄最好的法子,亞裏士多德不是說過

人的快樂是生於能力變成效率的暢適。我常常在辦公時間五分鍾以前起床,那時候洗臉拭牙進早餐,都要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全變做最浪漫的舉動,當牙膏四濺,臉水橫飛,一手拿著頭梳,對著鏡子,一麵吃麵包時節,誰會說人生是沒有趣味呢?而且當時隻怕過了時間,心中充滿了冒險的情緒。這些暗地曉得不礙事的冒險興奮是頂可愛的東西,尤其是對於我們這班不敢真真履險的懦夫。我喜歡北方的狂風,因為當我們衝著黃沙望前進的時候,我們仿佛是斬將先登,衝鋒陷陣的健兒,跟自然的大力肉搏,這是多麼可歌可泣的壯舉,同時除開耳孔鼻孔塞點沙土外,絲毫危險也沒有,不管那時是怎地像煞有介事樣子。冒險的嗜好那個人沒有,不過我們膽小,不願白丟了生命,仁愛的上帝,因此給我們卷地蔽天的刮風,做我們安穩冒險的材料。住在江南的可憐蟲,找不到這一天賜的機會,隻得英雄做時勢,遲些起來,自己創造機會。就是放假期間,十時半起床,早餐後抽完了煙,已經十一時過了,一想到今天打算做的事情一件也沒有動手,趕緊忙著起來——天下裏還有比無事忙更有趣味的事嗎?若使你因為遲起挨到人家的閑話,那最少也可以打破你日常一波不興無聲無臭的生活。我想凡是嚐過生活的深味的人一定會說痛苦比單調灰色生活強得多,因為痛苦是活的,灰色的生活卻是死的像征。遲起本身好似是很懶惰的,但是它能夠給我們最大的活氣,使我們的生活跳動生姿;世上最懶惰不過的人們是那般黎明即起,老早把事做好,坐著呆呆地打嗬欠的人們。遲起所有的這許多安慰,除開藝術,我們那裏還找得出來呢?許多人現在還不明白遲起的好處,這也可以證明遲起是一種藝術,因為隻有藝術人們才會這樣地不去睬它。

現在春天到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五六點鍾醒來,就可以看見太陽,我們可以醉也似的躺著,一直躺了好幾個鍾頭,靜聽流鶯的巧囀,細看花影的慢移,這真是遲起的絕好時光。能讓我們天

天多躺一會兒罷,別辜負了這一刻千金的“春朝”。

《懶惰漢的懶惰想頭》是當代英國小品文家Jerome Kjerome的文集名字(Idle Thoughts of anidle Fellow),集裏所說的都是拉閑扯散,瞎三道四的廢話,可是自帶有幽默的深味,好似對於人生有比一般人更微妙的認識同玩味——這或者隻是因為我自己也是懶惰漢,官官相衛,惺惺惜惺惺,那麼也好,就隨它去罷。“春宵一刻值千金”這句老話,是誰也知道的,我覺得換一個字,就可以做我的題目。連小小二句題目,都要東抄西襲湊合成的,不肯費心機自己去做一個,這也可以見我的懶惰了。

在副題目底下加了“之一”兩字,自然是指明我還要繼續寫些這類無聊的小品文字,但是什麼時候會寫第二篇,那是連上帝都不敢預言的,我是那麼懶惰。有時晚上想好了意思,第二天起得太早,心中一懊悔,什麼好意思都忘卻了。

“失掉了悲哀”的悲哀

那是三年前的春天,我正在上海一個公園裏散步,忽然聽到有個很熟的聲音向我招呼。我看見一位神采飄逸的青年站在我的麵前,微笑著叫我的名字問道:“你記得青嗎?”我真不認得他就是我從前大學預科時候的好友,因為我絕不會想到過了十年青還是這麼年青樣子,時間對於他會這樣地不留痕跡。在這十年裏我同他一麵也沒有會過,起先通過幾封信,後來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彼此的環境又不能十分互相明了,來往的信裏漸漸多談時局天氣,少說別話了,我那幾句無謂的牢騷,接連寫了幾遍,自己覺得太無謂,不好意思再重複,卻又找不出別的新鮮話來,因此信一天一天地稀少,以至於完全斷絕音問已經有七年了。青的眼睛還是那麼不停地動著,他頰上依舊泛著紅霞,他臉上毫無風霜的顏色,還脫不了從前那種沒有成熟的小孩神氣。有一點卻是新添的,他那渺茫的微笑是從前所沒有的,而且是故意裝出放在麵上的,我對著這個微笑感

到一些不快。

“青,”我說,“真奇怪!我們別離時候,你才十八歲,由十八到二十八,那是人們老得最快的時期,因為那是他由黃金的幻夢覺醒起來,碰到倔強的現實的時期。你卻是絲毫沒有受環境的影響,還是這樣充滿著青春的光榮,同十年前的你真是一點差別也找不出。我想這十年裏你過的日子一定是很快樂的。對不對?”他對著我還是保持著那渺茫的微笑,過了一會,漠然地問道:“你這幾年怎麼樣呢?”我歎口氣道,“別說了。許多的誌願,無數的心期全在這幾年裏消磨盡了。為著要維持生活,延長生命,整天忙著,因此卻反失掉了生命的意義,多少想幹的事情始終不能實行,有時自己想到這種無聊賴的生活,這樣暗送去絕好的時光,心裏的確萬分難過。這幾年裏接二連三遇到不幸的事情,我是已經掙紮得累了。我近來的生活真是滿布著悲劇的情緒。”青忽然興奮地插著說,“一個人能夠有悲劇的情緒,感到各種的悲哀,他就不能夠算做一個可憐人了。”他正要往下說,眼皮稍稍一抬,遲疑樣子,就停住不講,又鼓著嘴唇現出笑容了。

青從前是最直爽痛快不過的人,尤其和我,是什麼話都談的,我們常常談到天亮,有時稍稍一睡,第二天課也不上,又唧唧噥噥談起來。談的是什麼,現在也記不清了,那個人能夠記得他睡在母親懷中時節所做的甜夢。所以我當時很不高興他這吞吞吐吐的神情,我說:“青,十年裏你到底學會些世故,所以對著我也是柳暗花明地隻說半截話。小孩子的確有些長進。”青平常是最性急的人,現在對於我這句激他的話,卻毫不在懷地一句不答,仿佛渺茫地一笑之後完事了。過了好久,他慢騰騰地說道:“講些給你聽聽玩,也不要緊,不講固然也是可以的。我們分手後,我不是轉到南方一個大學去嗎?大學畢業後,我同人們一樣,做些事情,吃吃飯,我過去的生活是很普通的,用不著細說。實在講起來,那個人

生活不是很普通的呢?人們總是有時狂笑,有時流些清淚,有時得

意,有時失望,此外無非工作,娛樂,有家眷的回家看看小孩,獨自的空時找朋友談天。此外今天喜歡這個,明日或者還喜歡他,或者高興別人,今年有一兩人愛我們,明年他們也許仍然愛我們,也許愛了別人,或者他們死了,那就是不能再愛誰,再受誰的愛了。一代一代遞演下去,當時自己都覺得是宇宙的中心,後來他忘卻了宇宙,宇宙也忘卻他了。人們生活脫不了這些東西,在這些東西以外也沒有別的什麼。這些東西的紛紜錯雜就演出喜劇同悲劇,給人們快樂同悲哀。但是不幸得很(或者是僥幸得很),我是個對於喜劇同悲劇全失掉了感覺性的人。這並不是因為我麻木不仁了,不,我懂得人們一切的快樂同悲哀,但是我自己卻失掉了快樂,也失掉了悲哀,因為我是個失掉了價值觀念的人,人們一定要對於人生有個肯定以後,才能夠有悲歡哀樂。不覺得活著有什麼好處的人,死對於他當然不是件哀傷的事;若使他對於死也沒有什麼愛慕,那麼死也不是什麼賞心的樂事,一個人活在世上總須有些目的,然後生活才會有趣味,或者是甜味,或者是苦味;他的目的是終身的誌願也好,是目前的享福也好,所謂高尚的或者所謂卑下的,總之他無論如何,他非是有些希冀,他的生活是不能夠有什麼色彩的。人們的目的是靠人們的價值觀念而定的。倘若他看不出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他什麼肯定也不能夠說了,他當然不能夠有任何目的,任何希冀了。”

他說到這裏,向我淒然冷笑一聲,我忽然覺得他那笑是有些像我想象中惡鬼的獰笑。他又接著說:“你記得嗎?當我們在大學預科時候,有一天晚上你在一本文學批評書上麵碰到一句Spenser的詩—

He could not rest,but did his stout heart eat.你不曉得怎麼解釋,跑來問我什麼叫做to eat one's heart,我當時模糊地答道,就是吃自己的心。現在我可能告訴你什麼叫做‘吃自己的心’了。把自己心

裏各種愛好和厭惡的情感,一個一個用理智去懷疑,將無數的價值

觀念,一條一條打破,這就等於把自己的心一口一口地咬爛嚼化,

等到最後對於這個當劊子手的理智也起懷疑,那就是他整個心吃完了的時候,剩下來的隻是一個玲瓏的空洞。他的心既然吃進去,變做大便同小便,他怎地能夠感到人世的喜怒同哀樂呢?這就是to eat one'sheart。把自己心吃進去和心死是不同的。心死了,心還在胸內,不過不動就是了,然而人們還會覺得有重壓在身內,所以一切窮凶極惡的人對於生活還是有苦樂的反應。隻有那班吃自己心的人是失掉了悲哀的。我聽說悲哀是最可愛的東西,隻有對於生活有極強烈的胃口的人才會墜涕泣血,滴滴的眼淚都是人生的甘露。若使生活不是可留戀的,值得我們一顧的,我們也用不著這麼哀悼生活的失敗了。所以在悲哀時候,我們暗暗地是讚美生活;惋惜生活,就是肯定生活的價值。有人說人生是夢,莎士比亞說世界是個舞台,人生像一幕戲。但是夢同戲都是人生中的一部分;他們隻在人生中去尋一種東西來象征人生,可見他們對於人生是多麼感到趣味,無法跳出圈外,在人生以外,找一個東西來做比喻,所以他們都是肯定人生的人。我卻是不知道應該去肯定或者去否定,也不知道世界裏有什麼‘應該’沒有。我懷疑一切價值的存在,我又不敢說價值觀念絕對是錯的。總之我失掉了一切行動的南針,我當然忘記了什麼叫做希望,我不會有遂意的事,也不會有失意的事,我早已沒有主意了。所以我總是這麼年青,我的心已經同我軀殼脫離關係,不至於來搗亂了。我失掉我的心,可是沒有地方去找,因為是自己吃進去的。我記得在四年前我才把我的心吃得幹淨,開始吃的時候很可口,去掉一個價值觀念,覺得人輕一點,後來心一部一部蠶食去,胸裏常覺空虛的難受,但是胃口又一天一天增強,吃得越快,弄得全吃掉了,最後一口是頂有味的。莎士比亞不是說過:Last taste is the sweetest。現在卻沒有心吃了。哈!哈!哈!哈!”

他簡直放下那渺茫微笑的麵具,老實地猙獰笑著。他的臉色青

白,他的目光發亮。我臉上現出驚慌的顏色,他看見了立刻鎮靜下

去,低聲地說:“王爾德在他那《牢獄歌》裏說過:‘從來沒有流

淚的人現在流淚了。’我卻是從來愛流淚的人現在不流淚了。你還是好好保存你的悲哀,常常灑些愉快的淚,我實在不願意你也像我這樣失掉了悲哀,狼吞虎咽地把自己的心吃得精光。哈!哈!我們今天會到很好,我能夠明白地回答你十年前的一個英文疑句。我們吃飯去罷!”

我們同到一個館子,我似醉如癡地吃了一頓飯,青是不大說話,隻講幾句很無聊的套語。我們走出館子時候,他給我他旅館的地址。我整夜沒有睡好,第二天清早就去找他,可是旅館裏賬房說並沒有這麼一個人。我以為他或者用的不是真姓名,我偷偷地到各間房間門口看一看,也找不出他的影子,我坐在旅館門口等了整天,注視來往的客人,也沒有見到青。我悵惘地漫步回家,從此以後就沒有再遇到青了。他還是那麼年青嗎?我常有這麼一個疑問。我有時想,他或者是不會死的,老是活著,獰笑地活著,渺茫微笑地活著。

文藝雜話

“美就是真,真就是美。”這是開茨那首有名《詠一個希臘古甕》詩最後的一句。凡是談起開茨,免不了會提到這名句,這句話也真是能夠簡潔地表現出開茨的精神。但是一位有名的批評家在牛津大學詩學講堂上卻說開茨這首五十行詩,前四十幾行玲瓏精巧,沒有一個字不妙,可惜最後加上那人人都知道的二行名句。

“Beauty is truth,truth is beauty,”-that is all ye know on earth,and all ye need toknow。

並不是這兩句本身不好,不過和前麵連接不起,所以雖然是一對好句,卻變做全詩之累了。他這話說得真有些道理。隻要細心把這首百讀不厭的詩吟詠幾遍之後,誰也會覺得這詩由開頭一直下來,都是充滿了簇新的想象,微妙的思想,沒有一句陳腐的套語,和慣用的描寫,但是讀到最後兩句時,逃不了感到一種說不出的失望,覺得這麼燦爛希奇的描寫同幻想,就隻能得這麼一個結論嗎?

念的回數愈多,愈相信這兩句的不合適。開茨是個批評觀念非常發達的人,用字鍛句,絲毫不苟,那幾篇Obe更是他嘔心血做的,為什麼這下會這麼大意呢?我隻好想出下麵這個解釋來。開茨確是英國唯美主義的先鋒,他對美有無限的尊重,這或者是他崇拜希臘精神的結果。所以這句“美就是真,真就是美”,確是他心愛的主張。為的要發表他的主義,他情願把一首美玉無瑕的詩,犧牲了 —實在他當時隻注意到自己這種新意見,也沒有心再去關照全詩的結構了。開茨是個咒罵理智的人,在《蛇女》(Lamia)那首長詩裏他說:

“That but a moment's thought is passion's passing bell.”

然而他這回倒甘心讓詩的精神來跪在哲學前麵,做個唯理智之命是從的奴隸。由這裏也可以看到自己的主張太把持著心靈時候,所做的文學總有委曲求全的色彩。所以我對於古往今來那班帶有使命的文學,常抱些無謂的杞憂。

凡是愛念Wardsworth的人一定記得他那五六首關於露茜(Lucy)的詩。那種以極簡單明了的話表出一種刻骨鏤心的情,說時候又極有藝術裁製(Restraint)的能力,僅僅輕描淡寫,已經將死了愛人的悲哀的焦點露出,誰念著也會動心。可是這老頭子雖然有這麼好描寫深情的天才,在他那本頁數既多,字印得又小的全集裏,我們卻找不出十首歌頌愛情的詩。有一回Aubreyde Vere問他為什麼他不多做些情詩,他回答,“若使我多做些情詩,我寫時候,心中一定會有強度的熱情,這是我主張所不許可的。”我們知道Wordsworth主張詩中間所含的情調要經過一回冷靜心境的溶解,所以他反對心中隻充滿些強烈的情緒時所做的情詩。固然因為他照著這種說法寫詩,他那好多讚美自然的佳句,意味才會那麼雋永,值得細細咀嚼,那種回甘的妙處真是無窮。但是因此我們也失丟了許多一往情深詞句摯樸的好情詩。Wordsworth這種學究的態度真是自害不淺,使我們深深地覺到創造絕對自由的需要。

說到這裏,我們自然而然聯想到托爾斯泰。托翁寫實本領非常高明,他描狀的人物情境都能有使人不得不相信的妙處。但是他始終想把文學當傳布思想的工具,有時硬將上帝板板的主張放在絕妙的寫實作品中間,使讀者在萬分高興時節,頓然感到失望。所以Saintsbury說他沒有一篇完全無瑕的作品。我記得從前讀托翁一篇小說,中間述一個豪爽英邁的強盜在森林中殺人越貨,後來被一個教士感化了,變成個平平常常的好人了。當這教士頭一次碰著這強盜時節:

“咱是個強盜,”強盜拉住了韁說,“我大道上騎馬,到處殺人;我殺得人越多,我唱的歌越是高興。”

誰念了這段,不會神往於馳騁風沙中,飛舞著刀,唱著調兒的綠林好漢,而看出這種人生活裏的美處托翁有那種天才,把強盜的心境說得這麼動人,可惜他又帶進來個教士,將這篇像十七八世紀西班牙英法述流氓小說的好作品,變做十九、二十世紀傳單化的文學了。但是不管托翁怎樣蹂躪自己的天才,他的小說還是不朽的東西,仍然有能力吸引住成千成萬的讀者,這也可以見文學的能力到底是埋在心的最深處,絕非主張等等所能毀滅,充其量不過是減些光輝,使讀者在無限讚美中,有一種說不出的惆悵罷。

十七年四月十日北大西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