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遇春精品選 散文 6.(2 / 3)

譯本子出來,好似是這書第一次和國外讀者見麵,所以我們也當作一部

新書來談談; 。

克魯泡特金說根察洛夫的《奧布倫摩夫》可以同托爾期泰的《戰爭與和平》,《複活》,屠格涅夫的《父與子》相比,Mirsky說這是一本天才的作品;一件完善無疵的藝術品,我們讀過全書,就覺得這絕不是過譽。這本傑作的主人翁奧布倫摩夫是一個底下有五百農奴的地主,他少時受家庭的嬌養,弄得變成意誌薄弱的人,大學畢業後,做了一會兒官,覺得對付上司是很麻煩的事,就不幹了,閑居在聖彼得堡的公寓裏。他一天什麼事也沒有幹,老是穿著梳洗便衣,躺在沙發上麵,抽著煙;隨便想想,似水的流年就這樣地消磨過去了。然而他並不是一個毫無思想的人,他卻是個很聰明,感力很靈敏,對於藝術和文學都有相當興趣的人,並且他的心地還帶些兒童的天真,對於天下的罪惡和不平等都是很痛恨的,他還有許多增進農奴的福利的計劃,可是他的惰性太大了,什麼事情想想一下就算了。他不止不願意出行,連坐起來穿上拖鞋也是萬分不高興的,最少也得費一兩點鍾的猶豫。他公寓的主人要把屋子改建—下,催他搬家,這就使他為難權了,他簡直看做是一件大災難。他鎮日滯在家裏,有些朋友和他談天,這些朋友多半是為吃他的中餐晚餐,抽他的雪茄而來的。作者把一個個的來客都描摹得活現在讀者眼前,這是俄國小說家的拿手好戲,從Gogol一直到當代大作家差不多都具有這套本領。後來有一位年輕的姑娘看到這麼聰明有為的一個壯年人這樣子埋在一間小房子裏,就想用愛情來鼓起他的力氣,他們兩個戀愛得一往情深,但是他一看到若使和她就免不了到家鄉去料理一下事情,不能還是這樣懶洋洋地,他想起這點,害怕極了,他們於是也分手了,從這裏可以看到他的惰性是多麼大,連熱騰騰的愛情也不能迫得他多走一步路。這位一聲不做,二目無光的懶惰汗後來娶了他的女房東,用為那是最方便的,最後是因為太沒有運動,腦充血死了。根察洛夫用一種純客觀的態度,細細地來描寫一個深探地染上了惰性的人的生活史,那一種陰森森氣象和奧布倫摩夫糊除了事的生活使讀者覺得不寒而栗。但是這又是人生的一方麵的真實記錄,我們讀時總是感到這是現實的一方麵,因此更見可怕。描寫病態的人物是俄國寫實派所最擅長的,陀思多而夫斯基的Brother Karamazov可說是病態心理的人物的大會串,任何種的變態性格都可以從那本書裏找到一個知己,根察洛夫雖然沒有像陀思多而夫斯基那樣描寫出成千成萬不同的變態人物,可是論到深刻方麵他實在是不下於這位《罪與罰》的作者,可惜的是他的名字被這位作者掩了。

奧布倫摩夫這種人物仿佛可以代表中國現在許多有誌的青年。心裏懷了很多的理想,天天想有所為,終於談笑送年華,有錢的在家享無謂的福,無錢到外麵胡裏胡塗地混飯過日,得過且過,絕不會拿出什麼魄力,然而他們也是聰明多才.心地善良的人,卻終於草草一生,大概都是患了俄國人所謂“奧布摩夫病”吧!

(原載1929年10月10日《新月》第2卷第8號)

《俄國短篇小說傑作集》

(史梯芬·格累安編)

在中國最容易得到的俄國短篇小說集是“近代叢書”裏《俄國短篇小說集》和“世界名著”The world’sClassics裏的《俄國短篇小說選》。前一本所選的多半是篇幅極短的,大約每篇總不過二十麵,這的確是一個很大的缺點,因為俄國短篇小說家不像愛倫·坡那樣講剪裁,那樣注重於一篇短篇小說應該有怎樣的結構,他們隻是著眼在把人生用藝術反映出來,隻求將心中要寫的人物亦裸裸地放在讀者麵前,他們是不講究篇幅的多少的。並且坐在煮茶的銅壺(Samo—var)旁邊,順手捧起麥灑一杯一杯地幹下去,雙眸發光地滔滔不絕談著的俄國作家一開口就是不能自已的,非把心中的意思痛快地說出不可,他們仿佛必定需要幾十麵才能寫完一篇短篇小說。Dostoievsky,Turgeniev,Korolenko,Garshin,Chirikof,Gorky都是很好的例子。他們的短篇傑作多半都是近於中篇小說(noveIette)的,我們從他們較長的短篇小說裏可以更分明地看出他們的作風。比如Gar—shin的Signal(十麵)就不如他的The Red Flower(二十餘麵)那樣能夠使我們深切了解作者的心靈。 “世界名著”裏的選本在這方麵就比這本強得多了,所選的常常一篇占有二十餘麵以至於五六十麵,可惜所選的作家太少,像Korolenko同Sologub這麼偉大的作家也在被擯之列,使讀者總覺得悵然。

現在我們所要談的這部最近出版的俄國短篇小說集就具了這兩種好處。裏麵很少隻占幾麵的短篇小說,所包括的作家有三十多位,從十八世紀起一直到蘇俄革命後止,在當代的作家裏選有棲身巴黎的Bunin和極左的同路人Roma-nof,Pilniak等等。並且書裏選有幾位普通讀者不大知道,卻又極值得注意的近代作家,像以心理描寫著名,文筆清新可喜的Chirikof和Poroshevitch,Bruscf幾位昔日的文壇健將。

這本書最足讚美的地方是好幾篇有名的傑作,像Go-gol的《外套》,Garshin的《紅花》等等,都重新更忠實地譯出。拿來和別的選本的舊譯相比,的確更顯明地保存有作者的風韻。不過有的地方比較生硬些,這是免不了的,天下哪裏尋得到完全無缺的東西。

(原載1929年10月10 日《新月》第2卷第8號)

《英國詩歌選》序言

(談英國詩歌)

英國古民歌是中世紀裏民間所開的文藝之花。那時他們過著共同的生活,大家具有共同的情緒,所以能夠合起來,編出單純真摯的民歌,後來文化進步,印刷術也發明了,生活是一天一天地更趨於複雜,人人各有自己的環境。彼此的隔膜一層層地深下去,大家自然不能夠再合夥來唱出牽情的調子了。也可以說,普通人的生活同詩情是越離越遠了。新的民歌既然無從產生,舊的民歌又漸漸歸於湮沒,若使沒有Thomas Percy(1729-1811)司各脫(Sir Watler Scott,1771-1832)同Francis James Child(3825-1896)這般獨具隻眼的人們,孜孜兀兀地來收集,將村夫農婦口裏所唱的記下來,這許多可喜的民歌真要絕跡於人間了。

民歌既是大家合夥做出來的,所以它的第一特色是沒有個性。它不去表現個人的興感,倒是將全社會的情緒暴露出來。民歌的第二特色是簡單,它裏麵的思想,情緒,詞句,韻律和結構全是最樸素無華的,因此更顯出它的新鮮氣概同壯健風格,民歌的好處也就在這點。哥德說過: “民歌之所以有價值者,全借著它們是直接從‘自然’得到原動力的。”創造民歌的人們天真地不加雕斫地謳歌出他們共同的情感,這些作品既是自然而然地從他們的心裏深處流露出來,所以能夠自然而然地深注到聽者的心裏。華茲華斯(Wordsworth)說道: “一切好詩都是強烈的情感的自然洋溢。”民歌的好處恰是在這點。後來雖然有許多大詩人:像司各脫,華茲華斯,濟慈,丁尼生,羅賽諦,吉百齡等,非常激賞古民歌.自己做出很有價值的歌謠來,但是這些新歌謠總不能像古民歌那麼純樸渾厚,他們也因此更能了解民歌的價值。

最普通的民歌集子是Percy The Reliques of Ancient English Poetry同Everyman’s Library裏麵Brimiey Johnson所選的A Book of Britsh Ballad苦使要一本搜集無遺,考證精詳的本子,那就不能不推Child’s English and Scottish PopuIar Ballads(5vols)為第一了。劍橋大學出版部印有節本(Student’s Cambridge Edition),然而也是有七百多頁,字又是印得很小的。這部書的確是想研究歌謠者所必備的。

伊麗莎白時代的詩歌

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英國文學的極盛時代多半是當女皇執政的時候。伊麗莎白女皇看到英國戲劇的成熟,同英國抒情詩吐萼楊華,開得滿園春色;安女皇朝英國散文演進成為一種玲瓏時文學工具,維多利亞女皇朝,英國那幾位最偉大的小說家都正在寫下他們不朽的傑作。這三朝裏尤以伊利莎白時代最為動人心魄。那時文藝複興的思潮震蕩了全歐,人們大夢方醒地望著這個“世界的發現和人的發現”,大家都懷有無限的熱狂和希望,個個人都覺得身裏充滿著躍躍欲試的生命力。英國那時又值隆盛之世,百姓過著太平的日子,沒有什麼苦悶,老是笑嘻嘻地聽聽慷慨激昂的騎士故事和荒誕不經的海客瀛談;看看演戲,賽會,假麵具種種的玩意兒。他們一麵還吸收羅馬的古典學問和意大利,西班牙,法國的文化,酒館裏的主顧常拿文學批評來做高談闊論的題目,朝野一同顯出一派新氣象來,人民生活的內容可說是豐富極了。在這塊肥沃的土壤上就開出了萬千朵臨風招展的抒情詩小花,那一種鬥豔怒發的盛況是英國詩壇上空前絕後的巨觀。這個時代的抒情詩有兩個特色,它們的情調具有天然的甜蜜同新鮮,好像鄉下的山歌,絲毫沒有做作的痕跡,卻是這麼可口,這麼清新,真可說是天真流露的作品,好似我們的《古詩十九首》。那一種簡樸不俗口吻,後人雖然非常欣賞,卻絕不能做到,這也許是因為此後時代精神同大自然是背道而馳,到我們這般嚐著世紀末悲哀的人們,對於它們更隻有含著無窮惘悵的讚美了。當時一位大詩人Sidney說道, “瞧你自己的心寫出來吧”(“Look in thy heart and write”),這句直爽的話可做當時詩人的考語,他們都是童心尚在的可愛人們。他們的第二特色是根據這個特色而來的,因為他們情感純摯,所以他們的思想也是直率挺拔,會深刻地印在我們心裏,他們的詩裏存有壯健的意味,這也許是出於他們那種簡單的入世的人生觀,也許是因為他們都是忙人,不像後來文學家那樣雕琢字句,沾沾自喜,化為一個沒有心肝的無聊文匠,一些灑脫的氣概也沒有,自然隻能寫出柔弱不振,四乎八穩的句子了。

Sir Walter Relaigh (1552?—1618)——他是伊利莎白朝一個權臣,他又是一個探險家,一個戰士,一切騎士的精神他全備有了。據說番署同煙草都是他介紹到英國的。他後來被詹姆士第一殺死,為的是要討西班牙皇帝的歡心。他臨刑的前一夜還做一首滑稽詩,這種如虹的意氣的確是那時候的風尚。他不是一個有名的詩人,然而他有幾首詩非常可愛的。

史本塞(Spenser,1552?—1599)——他年輕的時候很窮,在劍橋

度苦學生的生活。後來做了許久的官,最終死的時候卻又是很窮,Ben Jonson還說他是餓死的,這也許是為著要說得動聽點吧。他最偉大的著作是《仙後》(Fairy Queen)。他的詩浸在幻想的境界裏。他是幻覺的,不是善於觀察自然同人性的詩人。但是他的詩情是這麼縹緲,他詩的音調又是這麼鏗鏘,人們都把他叫做“詩人們的詩人”(The Poet’s Poet)。

Sidney(1554—1586)——這個豪爽英邁的青年是史本塞的好朋友,他在戰場上忍著口幹將一杯難得的水給身旁的兵士去喝,這件事是誰也知道的。他著作的範圍極廣,批評同創作兩方麵都有相當的成就,可惜才過三十歲就死了。

莎士比亞(Shakespeara,1564—1616)——有人說他是世界最偉大的文學家,這大概不是過譽吧。他對於人性有極深切的了解,他看出人性的醜惡同美善。他不單寫出人間世一切的色相,而且畫出人們黃金的幻夢,所以他既是寫實作家,又是浪漫作家。他對於任何種的人都有同情和原諒,所以他所描寫的是真正的人性,一點兒偏見也不雜在裏麵,他心裏本來是給溫情占滿,毫無費力的餘地了。他使用文字真可說是神工鬼斧,他毫不費力地用美麗的句子將他那微妙的意思傳出來,文字和意思在他手裏達到平均的發展,恰到好處,兩不為害。據說他對於自己的作品不大重視,發財後,在家鄉過舒服的日子,絕不問他著作的存亡,自己也不去把它們收集起來,這的確具有大文學家的風度。他的短詩神采飄逸,天衣無縫,不愧仙品之稱。

Campion(?—1619)——是一位有名的醫生,他的詩幾乎全是為樂譜做的;音調甜蜜可喜。但是他卻有一個主張,以為詩歌應當是無韻的,這類錯誤是詩人充作批評家時所常犯的。他的批評學說不久就被人們忘卻了,而他的詩歌卻與天地同存,這也可見出乎感情的東西的力量是超過出於理智的,因為那是個人性格更深的,更基本的表現。

Ben Jonson(1573?—1637)——他是這個浪漫時代裏的古典主義詩人,他反對史本塞,以為不該亂用風花雪月的字眼,他心中理想的是表現得恰到好處,強弱均勻,一絲不漏的玲瓏作品。他自己的小濤是具有男性的壯健和女性的秀雅的。這兩個性質好似相反,其實相成,精練的句子常使人覺得秀色照人,拖泥帶水的東西卻絕說不上柔美。

Donne(1573—1631)——他也是史本塞詩派的反動者,他棄掉普通所謂的文字同詩的題目,專從桔索平凡的現實裏去找詩料。他能把臭蟲說得非常有趣動聽;這樣子不用詩的情調遮住現實,卻將現實加以詩化,是很近於近代人和現實肉搏的精神,所以他是近代人所喜歡的。他不單是熱情沸騰,而且思想玄妙,能夠挾著熱情一道兒奔馳。他被約翰生稱為玄學的詩人,他的詩裏每個意象,每個顯明的思想後麵都隱隱地現出人生同宇宙的最終神秘的閃光,使人們想入非非,所以玄學詩人於他倒是個好名稱。

十七世紀詩歌

Ben Jonson同John Donne既是一反伊利莎伯時代作風的詩人,他們自然而然地另開一種詩派,Jenson的古典主義;和Donne的用古怪的幻想溶入詩裏都成為第二代待人的風氣。當時詩人專取一個很小的題目,堆砌上許多驚人的比喻,用嚴密的構造將四五佳句緊湊成一首完整的短詩。他們失去伊莉莎伯時代雄偉壯麗的魄力,因為文藝複興的高潮已經退下去了,他們不能噴出火焰,隻能結些晶晶的露珠。雖然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地方,但是在這類小慧可人的好玩的詩裏,他們不失為達到完善境界的聰明人了。但是這些情詩太斫琢了,弄得後來隻剩個形式,裏麵沒有什麼真情,懇摯動人的情歌暫時不再現於文壇了,一直等到十八世紀的勃萊克(Blake)彭斯(Burns)這般人出來,我們才又有一巢新的歌鳥,唱出牽情的相思曲。

Herrick(1591—1674)——他和Donne—樣,也是一個牧師。他的抒情詩音調非常悅耳,好似清溪的歌聲。他唱著鮮花,茅亭,彩柱,暢飲。暮春和盛夜的好景,新婚的夫婦和他們的喜筵,以及天堂的歡娛。他是那時代寫短詩人們裏的最大詩人,他的詩裏存有永生的青春和不醒的幻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