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夏丏尊
一
(一九二九年陰曆四月十二日,溫州)
丏尊居士:
前奉上二片,想已收到。銅模已試寫三十頁。費盡心力,務求其大小勻稱。但其結果,仍未能滿意。現餘經詳細思維,此事隻可中止。其原因如下:
(一)此事向無有創辦,其中必有困難之處。今餘試之,果然困難。因字之大小與筆畫之粗細及結體之或長或方或扁,皆難一律。今餘書寫之字,依整張之紙看之,似甚齊整。但若拆開,以異部之字數紙(如口卩亻匚兒等),拚集作為一行觀之,則弱點畢露,甚為難看。餘曾屢次試驗,極為掃興,故擬中止。
(二)去年應允此事之時,未經詳細考慮,今既書寫之時,乃知其中有種種之字,為出家人書寫甚不合宜者。如刀部中殘酷凶惡之字甚多;又女部中更不堪言;屍部中更有極穢之字,餘殊不願執筆書寫。此為第二之原因(此原因甚為重要)。
(三)餘近來眼有病,戴眼鏡久,則眼痛。將來或患增劇,即不得不停止寫字。則此事亦終不能完畢。與其將來功虧一簣,不如現在即停止。此為第三之原因。
餘素重然諾,決不願食言。今此事實有不得已之種種苦衷。務乞仁者向開明主人之前,代為求其寬怒諒解,至為感禱。所餘之紙,擬書寫短篇之佛經三種(如《心經》之類是),以塞其責,聊贖餘罪。前寄來之碑帖等,餘已贈與泉州某師。又《新字典》及鉛字樣本並未書寫之紅方格紙,亦乞悉贈與餘。至為感謝。餘近來精神衰頹,遠不如去秋晤談時之形狀,質平前屬撰之《歌集》,亦屢構思,竟不能成一章。止可食言而中止耳。餘年老矣。屢為食言之事。日夜自思,殊為抱愧,然亦無可如何耳。務乞多多原諒。至感至感。已寫之三十張奉上,乞收入。
演音上舊四月十二日
二
(一九二九年陰曆八月二十九日,上虞白馬湖晚晴山房)
丏尊居士:
惠書誦悉。至白馬湖後,諸事安適,至用欣慰。廁所及廚灶已動工構造。廚房用具等,擬於明後日,請惟淨法師偕工人至百官購買。彼有多年理事之經驗,諸事內行,必能措置妥善也。山房可以自炊,不用侍者。今日擬向章君處領洋十五元,購廚房用具及食用油鹽米豆等物。其將來按月領款辦法,俟與仁者晤麵時詳酌。立會經理此款資,甚善。擬即請發起人為董事。其名目乞仁者等酌定。以後每月領取之食用費,作為此會布施之義而領受之(每月數目不能一定,因有時住二人,或有時僅一人,或三人。此事晤麵時詳酌)。以後自炊之時,尊園菜蔬,由尊處斟酌隨時布施(此事乞於便中寫家書時提及,由便人送來,不須每日送)。一切菜蔬皆可食,無須選擇也。
草草複此,餘俟麵談。聯輝居士竭誠招待一切,至可感謝。不宣。
演音上舊八月廿九日
外五紙乞交子愷居士。
三
(一九二九年陰曆九月初九,上虞白馬湖)
丏尊居士:
惠書忻番一一。攝影甚美,可喜。山房建築,於美觀上甚能注意,聞多出於石禪之計劃也。石禪新居,由山房望之,不啻一幅畫圖(後方之鬆樹配置甚妙)。彼雲:曾費心力,慘淡經營。良有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