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戲”的有意安排是劇本產生的思想基礎,它以代言體方式為主,進行故事情節的安排。它是演員進行表演的文本基礎。
唐代時,漢代的百戲有了新名稱,叫“雜劇”,也泛指諸如雜技等各色節目。“雜”指繁雜,“百”是形容多;“戲”和“劇”的意思相仿。
到了宋代,“雜劇”逐漸成為一種新的表演形式的專稱,它通常分為3段:第一段稱為“豔段”,表演內容為日常生活中的熟事,作為正式部分的引子;第二段是主要部分,是表演故事、說唱或舞蹈;第三段叫散段,也叫雜扮、雜旺、技和,表演滑稽、調笑,或間有雜技。3段內容各異,互不連貫。
南宋時,雜劇流傳到南方,並在東南沿海地區發育成熟起來,它出現了一些變化,演唱形式靈活多變,聲音輕柔婉轉,最早出現在浙江溫州,稱為“溫州雜劇”、“永嘉戲曲”,也稱戲文、南詞、南曲戲文,後人為區別於北曲雜劇,簡稱為南戲。
在元代時,社會發生了重大變化,科舉製度還沒有恢複,失意的文人和民間藝人合作,創作了很多反映現實生活並具有藝術價值的戲劇作品,以抒發自己的思想感情,對雜劇的興盛起了推進作用。他們的創作在我國戲曲史、小說史上處於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培育了一大批戲曲、小說作家。
元初到元大德年間,元雜劇發展至鼎盛時期,元大都以及各地的雜劇演出非常活躍,作家輩出,名作如林,如關漢卿的《竇娥冤》、《救風塵》、《拜月亭》、《單刀會》,王實甫的《西廂記》,馬致遠的《漢宮秋》,紀君祥的《趙氏孤兒》等優秀作品。
關漢卿一生創作了60多本雜劇。元末明初雜劇作家賈仲明在《錄鬼簿》中稱關漢卿為:“驅梨園領袖,總編修師首,撚雜劇班頭。”可見,關漢卿在元代劇壇上的地位。
關漢卿寫了很多名傳後世的劇本,在作品中塑造出眾多鮮明的藝術形象,在《竇娥冤》、《拜月亭》、《望江亭》等劇裏,出色的心理描寫打開了作品人物內心世界的窗扉,成為他塑造主要人物形象不可缺少的藝術手段。
元雜劇的極大繁榮,為明清時期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礎。明清時期,雜劇之名漸漸由戲曲之名所取代。這個時期,戲曲已經成為融文學、音樂、舞蹈、武術、雜技等為一體的綜合性舞台藝術。
明清時期,誕生了很多戲曲劇種,比如明傳奇、昆曲、徽劇、京劇、豫劇等。明傳奇在形式上承繼南戲體製,且更加完備。一個劇本大都隻有30出左右,常分為上、下兩部分。作家還特別注意結構的緊湊和科諢的穿插。
明代傳奇的音樂也是采取曲牌聯套的形式,但比南戲有所發展,一折戲中不再限於一個宮調。曲牌的多少,也取決於劇情的需要。另外,所有登場的角色都可以演唱。
明代中葉,傳奇作家和劇本大量湧現,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湯顯祖。他一生寫了許多傳奇劇本,包括最受人們喜愛的《牡丹亭》。
隨著各種戲曲的蓬勃發展,各種劇本也不斷產生。
劇本主要由台詞和舞台指示組成。對話、獨白、旁白都采用代言體,在戲曲中則常用唱詞來表現。劇本中的舞台指示是以劇作者的口氣來寫的敘述性的文字說明。包括對劇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的交代,對劇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體動作及內心活動的描述,對場景、氣氛的說明。
近現代,劇本已經是一種獨立的文學形式了,它成為戲劇藝術創作的文本基礎,編導與演員需要根據劇本進行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