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寫作 十一、實用法律文書 1.(1 / 3)

對聯寫作 十一、實用法律文書 1.

法律文書

訴訟有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的目的在於解決民事權益糾紛。刑事訴訟專指涉及犯罪的訴訟。行政訴訟就是對行政機關或是公務員在執行政務時不服、發生爭執,而依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通俗地說,就是“民告官”。老百姓提起訴令,也就是打官司,就要人民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先寫出書麵材料,即通常說的“狀子”。

行政訴訟狀

我國《行政訴訟法》始於1987年,施行於1990年10月1日。行政訴訟較之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施行時間短,案件少,人們對行政訴訟知之甚少,覺得“民告官”,有理也難贏。其實,我們處於社會之中,就不可避免地要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打交道:上下班的路上要服從交警的指揮;人身、人權、財產遇到危險要請求公安機關保護;從事非國有經濟的人,需要工商管理部門發放或查驗營業執照;個人和企業的收入要上稅如此等等離不開行政訴訟。

我們要有維護自身權益的強烈意識。當有些行政機關或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沒能依法行政,產生糾紛,覺得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勇敢地拿起行政訴訟法這一武器來依法力爭,討回公道。

1.可起訴的行政行為

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不服行政機關或工作人員下列行政行為的可向法院起訴。

(1)認為行政處罰行為不當的,如你在被執行“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拘留”覺得冤枉時;

(2)在被強製扣留、強製治療、強製戒毒,或是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你覺得不服時;

(3)侵犯和幹擾了法律規定的企業經營自主權時;

(4)你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頒發許可證的執照,可是有關機關拒絕頒發,或者是不予答複時;

(5)當你申請行政機關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可是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不給答複時;

(6)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違法攤派、多收費時;

(7)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時。

在發生以上這些事情時,你可以告“官”。

2.行政訴訟狀示例

行政訴訟狀

原告:胡××,男,××歲,漢族,×××市人,×××市××廠退休工人,住本市××區××街××號。

被告:×××市××區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局。

法定代表人:李××,局長。

請求事項:

1.要求撤銷被告××××年×月×日對原告所做的《處罰決定書》;

2.要求確認原告在××區×街×號所建二層樓為合法建築;

3.請求法院依法責成被告立即給原告兌換《房產證》。

事實和理由:原告為了解決家庭人多、住房緊張的困難,經過向被告申請,按照被告批準的(××)×建字第×號《私房建築許可證》及建樓圖紙和其他要求,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自家院內建成一座二層樓。

在施工前,被告曾派人到現場查看,在施工中和竣工時,也都有被告所派人員親自查驗,當時未提出過異議,實際上所建樓房也完全符合被告所批準的建樓的要求。但是,被告卻趁原告兌換《房產證》之機,擅自扣押《私房建築許可證》,不給兌換《房產證》,並依仗職權,於××××年×月×日錯誤地做出處罰決定。原告在接到《處罰決定書》後,不服處罰,依照法律規定,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收到訴狀後,責成被告給予解決問題、糾正錯誤。然而,被告不但不給解決問題,不糾正錯誤,反而又照抄了××××年×月×日《處罰決定書》的內容,下達了所謂××××年×月×日《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