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標本——內鄉縣衙
內鄉縣衙,是我國目前保存比較完整的縣級官署衙門,位於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城東大街中段北側,坐北麵南。
內鄉縣衙始建於1304年,曆經明、清多次維修和擴建,逐漸形成一組規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築群。縣衙坐北麵南,占地麵積8500平方米。
內鄉縣衙被人譽為“神州大地絕無僅有的曆史標本”,“龍頭在北京,龍尾在內鄉”、“北有北京故宮,南有內鄉縣衙”、享有“一座內鄉衙,半部官文化”的美稱。
元明時期威嚴的內鄉縣衙
內鄉縣衙位於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是我國保存比較完整的縣級官署衙門。
內鄉縣衙始建於1304年,曆經明、清多次維修和擴建,逐漸形成規模宏大的官衙式建築群。
縣衙坐北麵南,占地麵積8500平方米。內鄉縣衙位於縣城東大街,坐北麵南。按其建築規模布局可分為中軸線和東西兩側副線三大部分。
主要建築有中軸線上的宣化坊、大門、儀門、吏戶禮兵刑工房、大堂、屏門、門房、二堂及兩廡、公署院、東賬房、三堂及兩廡、東西花廳、後花園等。前後院落。
廊廡相接,廳堂軒敞,青磚鋪地,建築布局,錯落有致,主次分明,整個建築群看起來渾然一體。具有較高的曆史、藝術、科學、稀有等方麵的價值,是一處不可多得的封建社會縣級衙門的實物標本。
內鄉縣衙始建於元朝。因為元朝的統治比較腐朽,各處衙門在戰火中紛紛損毀無存。至1479年,內鄉知縣開始重新修建內鄉縣衙。宣化坊,就是在這一時期修建的。
宣化坊為一木結構牌樓,麵寬10米,高7米,為鬥拱式建築結構,額枋上方為一橫匾,麵南向書“菊潭古治”4個楷書大字,麵北方向書“宣化”兩字,意為宣傳教化。
封建社會的時候,每月的朔望之日,即農曆的初一、十五兩天,縣令在此宣講聖諭,教化百姓。這也是古代的思想政治課。
照壁與宣化坊隔街相對,寬約10米,正麵繪一狀似龍的動物,這幅想象中的動物名字叫“僋”,為神話中的貪婪之獸。舊時官府中均以此畫告誡官員們要秉公執法,不要貪汙受賄。
縣衙大門寬約13米,進深6米,高7多米。明間為甬道過廳,兩例稍間房檁下各砌一道牆,將稍間南北一分為二,東稍間前部放一個鳴冤鼓,是供舊時擊鼓喊冤所用。
西稍間前部放一站立木籠,用來警告世人遵紀守法。大門兩邊為衙門前常有的包框式“八”字牆,舊時所說的“八字牆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八字牆前列雌雄二獅,雕刻精細,形態生動。東為雄獅子,腳下踩著一個繡球,象征權力和威嚴,西為雌獅,腳下踩一小獅,象征後嗣昌盛。
八字牆東立有兩通石碑,其一是1611年,知縣易三才、縣承席講、主簿聶現、典史吳道光4人所立的《三院禁約》碑;其二是1645年,知縣胡養素、主簿夏登同所立的《懇恩憐恤》碑。
儀門是通向官宅的第二道大門,所以又稱二門。儀門一詞取有儀可像之意,因位於大門與大堂之間,是儀門三間,明間為過廳。
古代,知縣到任,進衙門署接印,要先拜儀門,行一跪三叩之禮;然後再升暖閣,望北方皇帝的方向拜印,行三拜九叩首之禮。
露台在宋朝時稱月台,多由石頭或枋木建成,用於演出戲曲,故此,此種露台規模非常大且高,與舞台同義。這個縣衙的露台呈長方形直壁式,北連大堂,與大堂互聯成為統一的整體。
大堂,也稱正堂、正廳等,是縣衙的主體建築之一。大堂建築在直壁式台基之上,其結構為單簷、飛椽、硬山式。
單簷,是指隻有一重房簷,比較簡潔明了的建築形式。飛椽,是清式建築木構件名稱,屬椽類之一。位於簷椽之上,向外跳出,挑出部分為椽頭,所以叫“飛簷椽頭”。
硬山式建築的屋麵僅有前後兩坡,左右兩側山牆與屋麵相交,並將檁木梁全部封砌在山牆內硬山建築是古建築中最普通的形式,無論住宅、園林、寺廟中都有大量的這類建築。
大堂整體寬5間約22米,進深3間約12米,高11米。大堂明間簷柱和抱柱楹聯為清代詩人魏向樞的名句:
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
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
其意思是說,欺負百姓如同欺負上天一樣,也等於欺負了自己,辜負了百姓的希望等於辜負了國家重托,怎麼能夠忍心呢?
大堂是舉行重大典禮和重大活動的地方,也是公開審理和判決罪犯的地方。大堂中央設一暖閣,為知縣公堂,正麵屏風上繪有“海水朝陽圖”。
天花為木板或支條裝飾而成,組成45個方格,以中間為最大,天花自內向外呈放射狀,並飾數圓周形圖案,象征天圓地方。在每一方格內繪製一隻白鷳,象征知縣的第五品的級別。
在天花中間的大方格內飾八卦圖案,說明縣衙的整體建築是根據“堪輿學說”而設計布局的。
古代的時候,知縣上任在暖閣行大禮後,接印擎事。在此詢問六房事宜,有必要的還要列出清單逐一查核。
暖閣前為兩塊跪石,東為原告石,近似方形,西為被告石呈長方形。在暖閣的兩側,擺放著知縣應有的儀仗,即堂鼓、肅靜牌、銅鑼、銅棍,皮槊、蘭傘、清旗等,給巍峨的大堂增添了更加威嚴的氣氛。
大堂露台前有公生明牌坊,以警戒其秉公辦事,不得徇情枉法,而實際上的用途則是用以宣傳封建禮教、標榜功德。該牌坊後來已不存。
三班、六房,是明、清州、縣衙吏役的總稱。三班指皂、壯、快班。皂班實際上就是內勤人員,縣官升堂,站班執勤的衙役,管理監獄的“牢頭禁子”都歸這一班;壯班、快班實際上是外勤人員,一管拘捕,一管偵緝,實際上是混二為一,總稱“捕快”,俗稱“捕頭”。六房是指吏戶禮兵刑工房。
“六房”宛如朝廷的“六部”,其頭目由小官吏擔任,稱“書吏”或“承發吏”。六房位居大堂露台前甬道兩側,東列吏戶禮,西列兵刑工,而後又分前後,吏兵二房為前行,戶刑二房為中行,禮工二房為後行。
宅門和門房位於大堂之後,宅門是通向二堂的屏障之門,故又稱之為“屏門”。宅門北簷下置4扇門,隻有在上級官員到來,或者知縣上任的第一天才可以開啟,平時吏役人等進入宅門則由兩側走廊而行,不得穿越“屏門”。
屏門上方麵向北方懸一匾額,上書“天理國法人情”6個端莊凝重的楷書大字。
天理,即指天然的道理,自然的法則;人情,指民意,即人之常情。它告誡知縣,辦案時要順應天理,執行國法,符合民情。也就是我們後來要求的法的自然價值和社會價值兩者的統一性。
知縣在二堂辦案時,抬頭可見,久之成為知縣辦案所遵循的準則。
宅門前兩側各有兩間小房屋,名為“門房”,為門子所居。門子職責至關重要,凡出入稿件,必須親自閱目,書役所稟事件,也要他查問明白才能轉稟。並負責注冊登記。盤查詢問進入內宅的差役等人員。
“門子”,是由知縣的親屬或親近的人擔當,實際上他們是官員手足耳目的延伸,是官與民信息溝通的唯一途徑。
二堂又名琴堂,曾為思補堂、雙柏堂。琴堂取《呂氏春秋》中宓子賤彈琴理案之典故。這個典故是說:宓子賤治理單父這個地方時,每天彈琴取樂,悠然自在,很少走出公堂,卻把單父治理得很好。
巫馬期治理單父這個地方時,每天星星還高掛在天上時就出門工作,直至星星又高掛天上時才回家,日夜不得安寧,事事都親自辦理,這樣才把單父治理好。
後來,縣官們自己往自己臉上貼金,以宓子賤比喻自己,用以稱頌自己善於管理和用人,於是他們稱縣堂為琴堂;思補則為之退思補過之意。
二堂麵寬五間約20米,進深三間,約10米,高約10米。二堂中央設公案,兩側置刑具。簷柱楹聯為:法行無親令行無故;賞疑唯重罰疑為輕。
其意是為官者在執法斷案過程中要不分親疏遠近,不徇私情,公正執法,在遇到疑難重大案件時,要弄清事情的真相,做到賞罰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