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的海外貿易中,我國出口的物資頗多,深受外商歡迎。其時,我國商人與外商交易,一般都是平等的。

元代的海外貿易,對加強元代與海外各國經濟文化的交流,促進元代自身經濟的發展,增進我國和亞非歐諸洲各國人民的友誼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意大利人馬可·波羅除對大都商業發展狀況有大量記載外,對全國其他地區商業發展狀況作了記述,可以說元時全國商業的盛景盡收其筆下。尤其詳細記述了元大都的經濟文化民情風俗。

在元代商業發展的過程中,為數眾多、遍及城鄉的中小商人功不可沒。他們開店坐肆、跋涉販運。他們的足跡留於大江南北之區、邊疆偏僻之域、沿海港口島嶼。應該說,他們是元代商業的主要經營者。在這之中,元代回族商家可謂獨樹一幟。

元代的回族商人利用其政治地位的優勢和國家對商業活動的保護 政策,充分展示了他們善於經商的特長,“多方賈販”,其足跡遍及全國,對繁榮經濟、促進物資交流有一定的貢獻。

如在地處河西走廊的肅州東關,專設有回族商人經商的街道,其“富庶與城內埒”。回族商人把國外進口的包括象牙、犀角等在內的寶物,各種布匹,沉香、檀香等香貨,不同種類的珍貴藥物,以及木材、皮貨、牛蹄角、雜物等商品販運至大都、上都等城鎮,把南方的糧食輸往大都、上都及北方缺糧地區,又把中原的物資運銷至漠北等邊遠民族地區。

亦集乃路地處邊陲,位置在現在的內蒙古額濟納旗東南,當時是草原絲綢之路納憐道驛路上的重要樞紐,也是通過大戈壁進入蒙古腹地之前的供給基地。

元時這裏有不少回族商人在此經商。他們在溝通大漠南北物資交

流、維護草原絲綢之路暢通方麵做出了很大貢獻。

元政府規定“往來互市,各從所欲”。回族商人既由陸路通商,又有海道興販。對於由海陸兩道而來的回族和信仰伊斯蘭教的商人,元政府仍予以優厚待遇。

東來的回族商人具有雄厚的經濟勢力,其商業活動直接影響元朝財政,他們來華貿易中交納的關稅和其他“例獻”之物,是元中央與地方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

元代在市舶司管理、市舶條例製訂等方麵在宋代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外貿商品中更多,與我國發生外貿關係的國家和地區更加擴大,海上絲綢之路進一步延伸,交通繁忙暢通,海外貿易空前繁榮。在對外貿易中,回族商人對元代市舶司的建立與擴大,市舶製度的完善,招徠海外客商來華貿易等方麵,貢獻很大。

1277年,元朝在泉州、寧波、上海、澉浦等地相繼設立市舶司,後又增設溫州、杭州、廣州三地市舶司。回族商人利用已經取得的政治、經濟優勢,基本控製了元代海外貿易。

元代回族商人主要活動於北京、杭州、泉州、昆明、興元、甘州、涼州、廣州、和林等眾多的城市。這種情況,可以從許多曆史典籍記錄中得到印證。

元時北京的回族人共有2900多戶,其中多富商大賈興販營運,可見元代北京的回族商人數目不少,而頗有經濟勢力,相當活躍。

元時東南沿海的城市裏,回族商人的活動也很活躍。廣州是元代回族商人聚居之地。比如蒲庚就是元時有名的回族富商。他的家族有經商傳統,其祖先由阿拉伯東遷,曾是占城的貴人,後來又成為廣、泉二州的大富商。到了蒲庚這一代,更成為著名的大商人。

泉州是元代最大港口之一。

這裏的番貨、異寶、奇貨甚多,號為天下最,其中有不少人是回族富商,有的富商所用之舟近10艘,稱之為豪富不算過分。在元代南方回族商人中,多數人是香料經營世家。其中許多家自唐、宋以來就專營此項買賣。他們當中的大賈巨商極善謀利,凡是比較大的商業城市中,必居其津要,獲利頗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