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還對全國錢幣重量進行了統一。
在以金屬作為貨幣的時代,貨幣的重量是貨幣製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環,貨幣的重量過輕、過重或者重量標準的不統一,都會給商品交流和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因此,秦始皇統一貨幣時也非常重視對貨幣重量進行統一化。
在對貨幣的重量上,統一貨幣要求貨幣的重量為“半兩”,並在貨幣上鑄上“半兩”兩個字,這裏的半兩,相當於當時的12銖,秦製24銖等於一兩。
秦國鑄造錢幣是有技術上的原因的。當時鑄造貨幣使用的是土範,一枚錢隻能鑄一次,重量自然不能夠絕對準確。盡管如此,但是秦代關於“半兩”規定,無疑為貨幣重量的統一提供了重要條件。後世沿用對重量的統一要求,使古代金屬貨幣重量終於走向統一。
秦始皇去世後,秦代貨幣中的一些改革成果開始衰落,鑄幣的重量開始減輕,幣製混亂,以變相的通貨貶值的手段攫取財富。秦末貨幣的嚴重減重變質,與秦王朝的衰亡是同步的。可見,一個朝廷的貨幣可以反映國力的盛衰。
秦始皇還規定由朝廷統一鑄造錢幣,鑄幣權完全由朝廷掌握,實現了鑄造模型和鑄造官署的統一。在貨幣改革時,關於鑄幣權,秦國政策總起來說就是“鑄幣權”的統一:全國的錢幣都由朝廷統一集中地鑄造,不許民間私鑄。
秦國的這種錢幣必須集中於朝廷,由朝廷統一鑄造的做法,和現代各國貨幣的發行必須全部集中於朝廷大致相同。因此,可以說秦始皇統一貨幣政策中的統一鑄幣權,是具有先驅作用的。
秦權錢是秦王朝統一貨幣、加強朝廷集權製的象征。秦王朝為了保證統一貨幣政策的施行,不僅鑄造了大量的半兩錢,而且還鑄造了為數不多的重四兩的秦權錢。
為了杜絕私鑄,檢驗半兩錢的分量,特地又鑄造了一種厚重的權錢,稱“法錢”,麵文左右兩側有“重四兩”的小篆文字,穿孔上下有一定的數字符號,作為衡量的標準。
按此權錢的標準,一枚權錢應當等於8枚半兩錢的重量,如果8枚半兩錢不等同於一枚權錢的重量,那就說明不符合標準。
秦權錢的鑄造,在監督、規範當時全國錢幣的流通,進一步鞏固半兩錢的獨尊地位,保證統一貨幣政策的落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