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瑰寶——敦煌遺書1(3 / 3)

長安 西安的古稱,從西周到唐代先後有13個王朝及政權建都於長安,是我國曆史上曆時最長、建都時間最早、朝代最多的古都,是我國曆史上影響力最大的都城。列中國四大古都之首,也是中華文明的發揚地、中華民族的搖籃、中華文化的傑出代表。

唐武宗 (814年~846年)本名李瀍,後改名炎。在位期間,任用李德裕為相,對唐後期的弊政做了一些改革。他崇信道教,且鑒於佛教勢力泛濫,損害國庫收入,在道士趙歸真的鼓動和李德裕的支持下,於845年下令拆毀佛寺。由於毀佛成功,從而擴大了唐朝政府的稅源,鞏固了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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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書手出於對宗教的虔誠,在抄寫佛經時,對紙張都相當講究。宮廷寫經,更是紙質精良,抄寫認真,校勘精心。這類敦煌遺書,比其他遺書具有更高的文物價值。敦煌遺書中的宮廷書手寫的經卷,都是由專聘的官方楷書手用毛筆精心抄寫而成,它們同時也是精美的書法藝術品。

不同時代的寫經書手,其書體也在逐漸演變。因此,敦煌藏經洞發現的寫經不僅是研究我國古代書法史的重要資料,還可以當作練習書法的範本。

社會文獻的內容及價值

敦煌遺書中社會文書內容豐富,有些可以補充史料記載的不足,有些可以糾正正史記載的訛誤,有些則可以改變某些傳統說法,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敦煌遺書中社會性文書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包括有氏族譜、書儀、占卜文書、社邑文書、寺院文書等等。

唐五代時期是從貴族政治向官僚政治轉變的時期,也是從士族社會向庶民社會的轉變時期,記錄世家大族的氏族譜就是反映這一轉變時期的重要資料。敦煌遺書中就保存有這一時期的氏族譜。

其中比較重要的氏族譜有《天下氏族譜》、《天下姓望氏族譜》、《姓望譜》、《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譜一卷並序》等。這些氏族譜的主要內容是記錄各州郡的世家大姓。

除了這些記錄全國大姓的氏族譜,敦煌遺書中還有諸如《敦煌名族誌》、《敦煌氾氏家傳》等反映敦煌地方大姓情況的文書,這些資料對了解敦煌當地的大族有著重大的意義。

書儀是古人,一般是士大夫關於書劄體式、典禮儀注的著作。春秋時期,用書信傳遞信息已經逐漸流行了。魏晉以後,出現了供人們寫信參考的書儀。南北朝和隋唐時期,書儀得到了迅速的發展,但保存下來的不多。

敦煌遺書中保存有唐五代寫本書儀60多種,140多件,這對於人們了解唐五代時期不同時代、不同類型書儀的原貌有著巨大的意義和價值。

總體來看,敦煌書儀包括3類:一類是朋友書儀,就是朋友間往來的書信;一類是綜合書儀,又叫吉凶書儀;第三類是表狀箋啟書儀。

朋友書儀是“書儀”中的一類。如敦煌寫本有書儀100多個寫卷,其中就有十幾個寫卷屬朋友書儀,它的前部是寫節候用語,又稱“十二月相辯文”,後部分都按月編排,12個月中都有一往一複兩封書劄,內容也較豐富。如2月份的往複書信,是抒發遊子遠在邊塞,思戀故鄉的情懷。

綜合書儀包括婚喪的問候、節日時君主和家長對臣妾和晚輩賜物的禮品名稱、國忌日及其活動、節假日來源即休假規定等等,內容涉及廣泛,是極為珍貴的史料。

表狀箋啟書儀主要是供人們起草公務往來的表狀箋啟等公文參考的樣文和公務往來的口頭用語。唐代時,下級向上級申報的公文,有表、狀、箋、啟、牒、辭等6種。其中的前4種就屬於表狀箋啟書儀。

敦煌遺書中這類書儀中,保存了不少藩鎮與中央以及藩鎮幕僚與節度使等各方麵關係到珍貴資料。

敦煌遺書中,占卜文書也很多,唐五代流行的占卜典籍很多,由於種種原因,這些占卜典籍很多都沒有保存下來。敦煌遺書中保存了300多件唐五代時期的占卜文書,為研究這一時期曆史和社會生活提供了重要資料。

敦煌遺書中保存的占卜文書主要有占卜法、占候、相書、夢書、宅經、葬書、時日宜忌、祿命、事項占等。

社邑文書在敦煌遺書中也有很多,大約有480多件。社邑是我國古代的一種基層社會組織,它是民眾自願結合而成進行生活互助或宗教活動的租住。自先秦至元代,在社會生活中始終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隋唐五代時期,有部分民眾自願組成的民間團體——私社盛行。這些私社大體有兩種類型,一類是主要從事佛教活動的佛社;一類則是主要從事經濟和生活的互助活動社。還有些私社同時從事上述兩方麵的活動。

敦煌社邑文書可分為5類,分別為:社條;社司轉帖;社曆;社文;社狀,牒。

社條又稱社案、社格、條流等。唐後期五代宋初敦煌的私社在立社之初,一般要依據社條文樣,製定該社所遵奉的社條。一般各社所立社條詳略不同。

社司轉帖是社邑通知社人參加活動的通知單,一般要寫明因何事、帶何物、何時、何地聚齊,另外,還有遲到者、不到者以及遞帖延誤者的罰則,發帖的時間和發帖者的職務、姓名等等。

社曆是社邑的賬目,當時稱賬目為“曆”。敦煌社曆包括身故納贈曆、社司便物曆、社人欠物、納物、社司罰物等等。

社文是一類通知類文書,敦煌社文可分為社日相迎書、社齋文、社邑燃燈文、社祭文、祭社文等。

社狀、牒是社邑處理投社、退社及其他事務時使用的文書。

敦煌社邑文書的時代大多在唐五代宋初,它們為研究這一時期的社邑活動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資料。同時,社邑文書的內容還涉及到中古時期的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諸多領域,對了解敦煌的政治、經濟乃至整個社會全貌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寺院文書在敦煌文書也占有一定比例,它們包括“施舍疏”、“入破曆”、“什物曆”和“齋文”等,這些文書反映了唐五代宋初這一曆史時期敦煌僧團生活及其與社會的聯係等諸多方麵。

【旁注】

士族 又稱門第、衣冠、世族、勢族、世家、巨室、門閥等。門閥是門第和閥閱的合稱,指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門閥製度是我國曆史上從兩漢到隋唐最為顯著的選拔官員的係統,直到唐代,門閥製度才逐漸被以個人文化水平考試為依據的科舉製度所取代。

郡 古代行政區域,始見於戰國時期。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隋朝廢郡製,以縣直隸於州。唐朝時也沒有郡,設置道、州、縣,武則天時曾改州為郡,不久又廢除,恢複之前的道、州、縣設置。

藩鎮 亦稱方鎮,是唐朝中、後期設立的軍鎮。藩是“保衛”之意,鎮是指軍鎮。唐代朝廷設置軍鎮,本為保衛自身安全,唐玄宗為防止邊陲各異族的進犯,大量擴充防戍軍鎮,設立節度使,共設九個節度使和一個經略使,時稱天寶十節度。

社日 我國古代農民祭祀土地神的節日。漢代以前隻有春社,漢代以後開始有秋社。自宋代起,以立春、立秋後的第五個戊日為社日。唐代詩人王駕寫有《社日》一詩,主要是描繪社日的歡樂場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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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敦煌曆史上,曾廣泛盛行一種以“社”命名的社會組織,這種組織有著各種各樣的社會活動。其特點就是依靠群眾的力量和集體行動來維護成員的各種利益,使這些成員能在敦煌這塊土地上得以生存和發展。

敦煌的結社活動,始自西漢昭帝元鳳年間,即公元前80年到公元前75年,一直到宋、元時期都在進行。唐代從中央到州縣縣鄉裏均有春秋社祭。  敦煌的結社既有官社,也盛行私社。社也被稱為“社邑”、“邑”、“義社”等。社邑規模一般為十多人到百十人不等,有些社還起有專名,如“親情社”、“兄弟社”、“女人社”、“都官社”、“修佛堂社”、“官品社”等。這些結社活動,反映了不同時期敦煌民眾理性與自治的社會圖景。